大中至正3天函送 違法解雇30天無法認定?
勞工局行政怠惰 市府應嚴懲失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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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17

北市產總『非法解雇,要你”郝”看』行動,第二波

時間:1月18日(五) 上午10:00

地點:台北市政府一樓大門口

台北市停車管理處於96年12月15日非法解僱三名停管工會常務理事及北市產業總工會副理事長。工會界嘩然,這樣粗暴的解雇明顯違反工會法第卅五條及勞基法第十二條。

停管工會於96年12月18日向勞工局檢舉,依『臺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受理人民陳情案件注意事項』規定,應於十日內處理完畢,但一個月過去了,勞工局卻遲遲沒有做出任何認定。一拖再拖,究竟是官官相護或是行政怠惰?

一個月前,「大中至正」要拆除時,勞工局長到場監督,三天內就做出勒令停工的決定,卻為何對於違法解雇工會幹部的重大勞資爭議一再拖延?

繼郝市長於小巨蛋舉行週年記者會後,北市產總再度出擊,要求勞工局立即針對停管處工會幹部案做出違法認定!

勞工局應立即依法作出認定!

新聞聯絡人:周佳君0933-121338(北市產總總幹事)、

常建國(停管處工會總幹事)0920-417989、黃健泰(停管處工會秘書)0972-174702

主題: 
活動日期: 
2008/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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