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適用勞基法 約聘雇人員抗爭

2007/12/23

黃馨儀、江慧真/台北報導

就怕見光死 ▲公務機關約聘雇人員22日抗議被排除在勞基法適用範圍,在爭取權益時,不少參加者戴著口罩,深怕被認出後飯碗不保。(姚志平攝)

 全國公務機關約聘雇人員權益促進會成員數百人,昨天在立法院發出怒吼,要求勞委會承諾自明年起,公務機關約聘雇人員應與臨時人員一起適用勞基法,不讓自己的身分地位低於外勞與臨時員。勞委會則承諾星期一會給予答覆。

 人事行政局則指出,現行政府機關聘雇人員身分屬性有別於一般勞雇關係,對於聘雇人員的陳情訴求,人事局參照公務人員及勞基法等相關規定,給假部分會先行檢討。

 勞委會公告自明年元旦起公部門臨時人員適用勞基法的規定,但約聘雇人員卻被排除在外,此一措施讓全國約聘雇人員明年起將成為公部門保障、福利最差的一群,而他們的身分頓時降為二等勞工、甚至比外勞還不如!昨天全國公務機關約聘雇人員權益促進會總指揮陳春卿就率眾至立院與行政院陳情,國民黨中常委姚江臨、國民黨立委雷倩、林郁方及台灣團結聯盟籍立委賴幸媛都到場致意,並承諾會嚴格監督勞委會。

 陳春卿指出,九十四年底立法院公聽會,人事行政局就表示尊重勞委會決定「約聘雇人員一體適用勞基法」,勞委會亦表示「受雇者一體適用勞基法是他們的目標」,但現今勞委會主委盧天麟卻排除約聘雇人員適用勞基法,令全國約聘雇人員相當不滿!

 陳情團體也要求行政院整合各部會,不要任由勞委會、人事行政局互踢皮球!勞委會派員與陳情團體協商溝通,且承諾明日將會給予最完善的答覆。梁學人則表示,屆時若不滿意勞委會的回應,不排除近期內再發動第二波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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