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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8
台北東吳大學課外活動組於今年11月8日正式發送公文於東吳大學各個社團,通知並要求全校各社團要強制參與96學年度舉辦之社團評鑑,其中懲罰不參加社團要強制停止運作、評分未及格者即停止運作、評分在60~70者連續兩年則停止運作。我們認為課外活動組以學生上級主管單位居之訂定該辦法,嚴重違反學生社團自治精神,破壞學生社團成立之本質!
我們認為,課外活動組應該是學生社團的輔導單位而非上級單位,課外活動組不能依據任何法源或是相關辦法停止、裁撤學生社團。在我們與校內各個社團串連、施壓後,課外活動組將於本周三12月19日的全校社團例會,將社團評鑑強制化的爭議擺入當晚的第一個議程進行三十分鐘的討論,而我們與其他支持反對社團評鑑強制化的社團、同學當晚將共同串連連署,向全校各社團表達我們的四大訴求:
(1) 廢除社團評鑑辦法之所有懲罰條款。
課外活動組應以協助者的立場,使評鑑辦法具備鼓勵性質,這也是教育型大學應保有的中心理念(鼓勵優於懲罰)。
(2) 凡涉及與社團有關之規範條款時,除資源管理、分配之必要外,不得具有懲罰性。
(3) 訂定「社辦申請管理條例」來管理社辦資源使用情形。
此外,我們希望學校單位在提供資源時,能盡量減少學生社團之負擔。因此我們主張:
(4)「場地使用與申借收費」標準盡量免費或是減額收費。
◎ 行動地點:東吳大學外雙溪校區國際會議廳B013(綜合大樓地下一樓)
◎ 行動時間:12/19(三) 下午17:00
◎ 新聞聯絡人:
東吳大學大學思潮研究社 幹部 胡孟瑀(0921-132-607)
東吳大學社會系學會 會長 余昌勳(0919-397-304)
主題:
活動日期:
2007/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