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在台灣大世紀(至2007年)

資料日期: 
2007/11/24

移民在台灣大事紀 時間 1994年 政府開放「外籍配偶」返台定居,不再以短期居留的形式留在台灣生活。

1995年07月30日 「美濃愛鄉協進會」基於人道及社會關懷,與龍肚國小共同開設「外籍新娘識字班」,為台灣首創以「外籍配偶」之需求為主的課程。

1998年06月21日 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新事社會服務中心在天主教聖家堂舉辦『菲傭 外籍新娘--台北關心妳』的活動,邀請法律專家與學者以英語座談方式增強外籍家務工作者認識身份權,工作權及婚姻關係中的權利。

1999年 衛生署將未領取身份證的外籍配偶納入到健保系統。

1999年12月28日 內政部公佈「外籍配偶生活適應輔導實施計畫」,規劃辦理外籍配偶生活適應及語文訓練,提升其在臺生活適應能力,使能順利融入臺灣生活環境。

2000年05月 外交部取消外籍配偶來台滿十一個月得申請「居留簽證」的規定,改為可直接向駐外單位申請居留簽證。

2000年05月02日 新事社會服務中心與朱惠良、范巽綠立委在立法院舉行「正視外籍新娘問題」記者會,由「外籍新娘」、夏曉鵑教授及韋薇修女爭取外籍配偶的工作權、財產權及子女監護權等,呼籲勿把外籍配偶當作次等國民。

2000年06月26日 陸委會將來台探親的規定改為來台團聚,符合團聚條件的大陸配偶,在台停留時間從原定的三個月放寬為半年。

2000年07月01日 立委張蔡美在立院召開「大陸配偶在台居留期間工作許可問題公聽會」,會中勞委會與陸委會同意給大陸配偶工作權。

2000年09月29日 泰緬地區的華裔難民權益促進會利用內政部修訂「入出國及移民法施行細則」前,提出3點訴求,即要求將所謂的居留期限由7年改為3年的規定,追溯既往,即自入境之日起算,縮短時間。希望內政部放寬規定,讓泰北難民持居留證也能在台工作,並准予辦理結婚登記,讓他們的孩子有戶籍。

2000年10月20日 桃園爆發外籍新娘嫁到台灣被丈夫施暴而行乞的社會事件。

2000年10月23日 罕見疾病基金會執行長曾敏傑表示,台灣未持有健保卡及 身分證的大陸及外籍新娘人數不少,一旦患有罕見疾病,將不能享有罕見疾病法的保障。

2001年07月14日 據東森新聞報導,每個月越籍配偶的仲介結婚案,超過一千對,越籍配偶在台灣婚姻仲介業中變成需求最多的一群。

2001年08月28日 北市爆發警察擄妓勒贖案,大台北地區有一成員包括警察的不法集團,強行擄走來台賣淫的大陸妹後,要求被害人或業者交付贖款,否則將把全案移送法辦。

2002年04月22日 立法院審查通過入出國移民法修正案放寬永久居留權限制,其中有關外籍在台人士的永久居留權的條件也有所放寬,凡對台灣有特殊貢獻或為國家所需高科技人才或「來台曾合法居住20年以上,其中有10年每年居住超過183日者」等新規定可不受在台居留期間限制。

2002年05月21日 新事社會服務中心與「美濃外籍新娘識字班」(南洋台灣姊妹會前身)及邱創進立委等在立法院舉辦「許外籍新娘一個合法保障的勞動權益公聽會」,倡議修改就業服務法第48條及第51條,爭取「外籍新娘」不需要身份證就可以工作,同時,不需要向中央機關申請工作證。

2002年06月 勞委會於6月底公告,持有居留證的大陸配偶,日後不用申請工作證,即可於居留期間在台灣找工作,但是「就業服務法」卻獨漏東南亞外籍配偶。

2002年08月12 日 勞委會為方便外籍配偶在台工作限制,未來在台已取得居留證的外籍配偶,在台工作如未事先申請工作許可證將無須受罰,預計有6萬名外籍配偶受惠﹔勞委會也研擬於當年1月份就業服務法修法後被罰鍰部分予以退費。

2002年11月19日 陸委會主委蔡英文表示,「大陸配偶」的居留權與取得身份證年限,涉及政府移民政策的一體性,年限不可能再調整,考慮已在台灣居留多年的「大陸配偶」權益,會另行考量新舊制銜接的問題。「大陸配偶」在現行制度,約需8年取得身份證,新制卻需要11年。

2003年01月30日 立委秦慧珠與中華民國早產兒基金會聯合舉辦公聽會。秦慧珠表示,「外籍配偶」來台的情形日益頻繁,外籍新娘因為文化與語言隔閡、生活習慣困難、容易緊張或未定期產檢等因素,生下早產兒的機率相當高。政府應儘速建立懷孕通報系統,並對要求外籍配偶再作一次健康檢查,以保障「外籍配偶」孕育健康的下一代。

2003年03月13日 由婦女新知基金會推動的外籍配偶正名運動展開,由來自東南亞的「外籍」與「大陸配偶」票選她們最喜愛的名稱,「新移民女性」獲得最高票,並藉此呼籲不再使用「外籍新娘」或是「大陸新娘」等象徵外來者的符號來稱呼外籍配偶。

2003年03月20日 行政院指定內政部為婚姻媒合業主管機關。

2003年04月11日 經濟部將婚姻媒合業納入商業法令管理,分為營利與非營利。

2003年05月 就業服務法修定,有居留證之外籍配偶不需申請工作證就可以工作作證。

2003年06月09日 民進黨立委湯火聖、蘇治芬等人上午在立法院表示,「外籍配偶」因成長環境與社經背景的不同,難以融入台灣社會,只能在外籍人士圈子活動,因此衍生許多社會問題。要求政府能檢討移民政策,建立嚴謹的移民審查制度。

2003年08月27日 發生「蛇頭推人落海事件」。中國女偷渡客慘遭蛇頭推落海,6死20獲救。此事件引發行政院針對移民問題,研議成立移民署的專司管理。

2003年09月 內政部戶政司開始每三個月召開一次跨部會、跨縣市的『外籍與大陸配偶照顧輔導措施』會議,負責統籌協調各部會與地方縣市外籍與大陸配偶相關事務。

2003年09月20日 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不滿「大陸配偶」身分取得延長,下午發動近3千人上街陳情。 2003年09月30日 針對大陸配偶假結婚真賣淫的問題,高市議員趙天麟表示,中央今年九月起實施「大陸配偶」入關面談以來,就發現許多牛頭不對馬嘴的答話,九月一日至九月十六日止面談的三百四十人中,就發現有一百八十人供述不實,疑為假結婚的比率頗高。他要求市府民政局及警察局在查察戶口及臨檢時,針對假結婚來台進行違法行為的「大陸配偶」及「外籍配」偶進行加強查察,以保障合法婚姻移民者的福利。 2003年10月08日 台灣21世紀婦女協會、台北市社區婦女協會、台灣女人連線等六婦女團體上午偕同段宜康在立法院召開「大陸配偶草案,台灣女人有話要說」記者會。要求保障大陸配偶合作工作權但限制參政權、中國配偶配額制度化、制訂移民法解決台灣移民問題等。 2003年10月10日 「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通過。在最具爭議的大陸配偶身分問題上,最後依朝野協商結論,將大陸配偶取得身分的年限由行政院版的十一年改回八年;但這八年的算法,由原來的探親二年、團聚二年、居留四年,改為團聚二年、依親居留四年、長期居留兩年。同時採取配額制,即內政部得訂定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及定居之數額和類別,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公告之。 2003年10月15日 行政院擬定「移民署組織條例」草案,移民署負責入出國境的控管與查緝,並將探討「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組織條例」草案,未來將對偷渡犯或人蛇集團問題作適當處理,同時加強移民輔導,以保障民眾合法權利。 2003年10月16日 內政部進行「外籍與大陸配偶生活狀況調查」,此為全面性的普查,調查期間為2003/10/17-2003/11/7。 2003年10月29日 公佈實施修正後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大陸配偶取得身分時間維持八年,由原來的探親二年、團聚二年、居留四年,改為團聚二年、依親居留四年、長期居留兩年。同時採取配額制,即內政部得訂定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及定居之數額和類別,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公告之。 2003年12月 行政院提出『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正草案,其內容主要為配合移民署成立後面談查察機制之增修。 2003年12月01日 警政署今起全面實施「大陸配偶」面談,從國境線上全面把關實施面談,加強境內的複式面談及查察。 2003年12月07日 南洋台灣姊妹會成立,為臺灣第一個由外籍配偶所共同組成的人民團體。 2003年12月12日 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成立,由婦女新知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南洋台灣姐妹會、新事社會服務中心、外籍新娘成長協會、女性勞動者權益促進會發起,針對行政院移民三法的缺陷法令,為移民爭取法令權益及保障。 2003年12月16日 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參加內政部移民人權座談會。 2003年12月21日 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連署書開始連署。 2003年12月24日 「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舉辦「移民署等於警備總部復活?!」記者會。 2003年12月31日 「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舉辦「暫停立法,公開討論─我們要一個保障人權的移民署」記者會,會中邀集各黨派立委連署「移民/移住公約」,內容包括暫停「移民署組織條例」的立法,回歸公共討論等,獲得國民親三黨及無黨聯盟代表的支持。 2004年02月18日 移盟召開「外國人心酸血淚,移民法枉顧人權」記者會,訴求有三:1.針對外籍工作者,尤其是女性家庭監護工,檢討修正相關法令,確實保障其人身安全與工作權利;2.要求設立針對保障外國人人權之專職機構,確保申訴管道暢通,並建立監督機制;3.重新檢視行政院版入出國及移民法草案,以保障人權為基礎進行再修訂。 2004年02月24日 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召開記者會表示,大陸配偶面談制度實施3個月,出現口試題目過於私密、口試人員觀念先入為主等情況。大陸配偶入境台灣時,會被問到「你內褲穿什麼顏色?」、「一個晚上跟先生做幾次」等涉及個人隱私的問題,讓這些被迫面對的大陸配偶既尷尬且生氣。 2004年03月05日 移盟赴政院抗議,要求撤銷中國配偶設籍財力證明規定。根據行政院核定的新修正的「大陸地區人民在台定居或居留許可辦法」中規定,大陸配偶申請來台定居,需有500萬以上的動產或不動產證明,或每月收入達基本工資的2倍以上31680元。然而政策實施後,民間反彈聲浪不斷,內政部四日緊急重新修訂相關辦法,撤銷500萬門檻限制,增訂也可提出24倍(約38萬)的存款證明,也可提出定居申請。不過這項新修訂的辦法,移民團體仍不滿意,要求行政院撤回或取消相關財力證明規定。 2004年03月29日 立法院法制委員會審議移民署草案相關法案,移盟遊說。法制委員會上午進行內政部組織法的討論,下午因無委員出席而流會,使得政院版移民署組織條例仍未開始審查。 2004年04月16日至2004年04月18日 移盟草擬聯盟版移民署組織條例。 2004年04月19日至2004年04月23日 移盟尋求立委連署提案將聯盟版移民署組織條例付委。 2004年05月17日 移盟參與勞委會移工議題座談會。 2004年05月18日 內政部移民署組織條例和移民法座談會。 2004年06月 內政部公佈「外籍與大陸配偶生活狀況調查」報告,內容顯示外籍與大陸配偶之生育率等未超過國人一般生育率。 2004年06月05日 移盟和台灣社會研究季刊舉辦外國人健檢議題座談會。 2004年06月10日 雲林縣發生越籍配偶段氏日玲被棄置一案,媒體大肆報導,點出目前對於外籍配偶所遭遇的問題,政府仍無法有效的解決。 2004年06月16日 經建會提出報告:每3.1對新人就有1對是外籍或大陸配偶,92年度婚姻移入人口已逾移民總人口的半數,且其中幾乎都是大陸港澳地區配偶,每3.1對結婚登記者,就有1對是與外籍或大陸港澳地區人士結婚,出生嬰兒中每7.5個出生嬰兒中,就有1個是外籍或大陸港澳母親所生;且由於跨國及兩岸婚姻多半是口耳相傳,在區域分佈上有聚集於某些特定鄉鎮村落的現象。 2004年07月12日 教育部常務次長周燦德上週在全國教育局長會議中公開呼籲在場25縣市教育局長,勸導縣市境內的外籍和大陸新娘「不要生那麼多」的言論引起強烈的不滿,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召開「饒了外籍/大陸配偶和她們的家庭吧!」記者會並前往教育部遞交抗議書。 2004年08月 行政院長游錫堃於高雄視察外籍配偶生活狀況時,指示成立【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提出十年每年三億,共三十億的行政預算。預計於2005年3月開始運作。 2004年10月20日至2004年10月27日 移盟舉辦北中南三區四場次「誰是台灣人?移民法令總體檢公聽會」。 2004年11月02日 「外籍配偶」阿蓮遭夫家遺棄,原本面臨12月1日被遣送回國的命運,在立委簡肇棟和其他親友的建議下,靠用刑事官司名義讓她延期居留在台灣,繼續照顧兒子。 2004年11月14日 馬英九在台北文化獎頒獎時推崇移民成就台北文化。馬英九表示,台北市是各種文化匯集所在,因此在台北市可以感受到多樣性的族群文化,更由於各種外來文化相互包容、欣賞、尊重,展現出台北特殊的文化魅力與精神。 2004年11月17日 行政院院會通過「外籍配偶入籍應通過語文與常識考試」但後來立法院未審議通過。 2004年11月26日 台聯立委陳建銘舉出各國的移民制度,強調開放敵國移民的國家只有台灣一個,建議修法,改發台灣綠卡。不給身分證,也不給投票權,只開放健保駕照銀行開戶等其他權利。 2004年12月20日 內政部全面取締大陸新娘的婚姻仲介廣告,但未擴及到對於東南亞地區婚姻仲介廣告的執行取締。 2004年12月28日 南洋台灣姊妹會召開記者會,理事阮氏延紅公開控訴獨家報導罔顧媒體專業之惡劣行徑,要求獨家報導限期道歉。2004年12月份的《獨家報導》雜誌,刊出一篇名為「優質越南佳麗盡在台灣」的報導,但其實是為一家國際婚姻仲介公司所作的行銷廣告,該文內容杜撰化名「小鳳」的外籍配偶,在台灣遭受各種可憐際遇,而雜誌所刊載的「小鳳」照片,卻是當時擔任「南洋台灣姐妹會」理事的阮延紅小姐參加某次公共議題活動時的照片。 2005年01月 行政院成立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管理委員會。 2005年02月03日 行政院主計處指出至93年底止,我國外籍與大陸配偶人數約達33.8萬人,其中外籍配偶(含歸化取得我國國籍者)占36.1%,大陸及港澳地區配偶占63.9%。持有效外僑居留證之外籍配偶達9萬5千餘人(不含已取得我國國籍者),較92年底增加10.5%;其中男性以泰國籍占34.1%居首,女性則以越南籍占69.8%最多。去年平均每100對就有23對是異國聯姻。 2005年02月26日 台北市政府成立「新移民會館」,提供新移民女性日常活動之公共空間。 2005年03月 移盟提出移盟版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正草案,送入立法院提案。 2005年03月06日 外籍配偶報考國中小學力鑑定。今天在桃園有一場國中小學學力檢定考試,來自越南和緬甸的外籍配偶表示,即使來到台灣,還是要拼拼看這裡的國中學歷,一方面讓自己有個目標,另一方面也為了孩子,希望和孩子一起努力學習。 2005年03月06日 婦女團體推動修法,包括婦女新知基金會、女性學會、南洋台灣姐妹會及高雄原住民婦女成長協會等團體,主張民法第1059條應修正為:「子女之姓氏,由父母約定從父姓、母姓或父母之姓。未約定或約定不成者,於辦理出生登記時,由主管機關以抽籤定之」,並增列:「已成年子女,如有正當理由者,得變更其姓氏,以1次為限」。至於「姓名條例」亦應規定「原住民和外籍人士可以羅馬拼音直接登記為本名」,以打破現行法令中的「漢人父權中心主義」。 2005年03月10日 衛生署決議補助大陸及外籍配偶結紮及裝置子宮內避孕器費用,入境頭四個月,尚未加入健保的外籍及大陸配偶的產檢醫療費用也同樣給予補助。 2005年03月09日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總院長張珩在衛生局長任內推動的「外籍新娘門診」(後改名為「新移民志工走動式服務」),原計畫去年底擴及全市市立醫院辦理,台北市議員李文英指出,目前除婦幼院區提供越語口譯服務外,其餘醫院都付之闕如,質疑這項政策已經跳票。 2005年03月16日 越南政府認為台灣男人組相親團到越南招親,就像是販賣人口,將取締罰款,是第一個針對臺灣婚姻仲介活動的採取反制措施的國家。 2005年03月21日 教育部次長范巽綠於金門表示,將修正國籍法,規定外籍配偶歸化須通過「國中程度」認證考試。 2005年03月23日 教育部的統計資料顯示外籍配偶子女入學人數快速增加,要求國中小學老師要研發認識東南亞文化教材,為多元文化融合做好功課。 2005年04月07日 台北市民政局擴大舉辦「新移民母國語言研習班」,民政局表示,統計資料顯示設籍在北市的外籍配偶到2月底為止,共有2455人,其中越南籍就有1451人,占了將近6成;其次是印尼的403人和泰國的211人,因此研習班以這3個國籍的語言為主。 2005年04月08日 衛生署國民健康局今年特別修訂越南、印尼、泰國、菲律賓、柬埔寨等5種語文版的「育兒保健手冊」,讓外籍新娘學習如何當好媽媽。 2005年04月18日 高雄市政府對外籍新娘仲介廣告下令即報即拆,工務局違建大隊兵分三路今天展開拆除行動,一度遭受業者強烈抗議,在優勢警力戒備下,一共完成拆除二十七件不良外籍新娘廣告。 2005年04月24日 南投縣鹿谷、竹山等茶鄉,隨著農村人口老化,早年的採茶姑娘逐漸變為「採茶阿嬤」;這幾年,農村外籍配偶越來越多,不少人也投入採茶行列。大湖農會推廣股長黃兆洪說,現在年輕人力遲遲不肯回鄉,技術傳承就要中斷,現在有年輕得力的外籍配偶彌補不足,對轉型為休閒產業的台灣農業,貢獻不小。 2005年04月30日 台中縣新聞局與有線電視合作,衛星轉播越南節目。縣長黃仲生表示,台中縣外籍人士以越南人最多,越籍配偶3500多人,勞工有6100多人,播放越南節目只是起步,未來還要轉播泰國、印尼節目,也希望雇主、台灣配偶多收看。 2005年06月16日 伊甸基金會在服務越南配偶經驗發現,把小孩帶回越南娘家扶養的案例愈來愈多,並表示,這些持中華民國護照、在越南生活的孩子,無法在當地就讀公立學校,不但未來恐成為文盲,也是兩國法律灰色地帶的邊緣人。因此伊甸計畫在越南同塔省及同奈省設立十所「華語幼兒學園」,提供一百五十名、三至六歲的台灣囝仔就讀。然而針對此計畫,移民團體和學者質疑:擔心台灣之子流落湄公河畔變文盲的焦慮,轉變成「在當地設立華文幼稚園」的想法,這是「大台灣意識」的思維。 2005年07月06日 移民/住人權修法聯盟至行政院前要求暫緩國籍法入籍考試規定,抗議任意提高取得身份證的門檻,來自高屏的新移民女性和家人,包遊覽車於凌晨北上參與陳情。 2005年08月06日 台中縣府首度印製英語、越南語、泰語及印尼語等4種版本文宣,介紹外籍配偶福利服務資源,讓這些新台灣人了解各種戶政、教育、就業、衛生保健、社會福利,更妥善利用。 2005年08月24日 高雄縣政府以外籍配偶熟悉的家鄉文字發行六種文字版本的「外籍配偶就業輔導手冊」,手冊發表會昨天在縣府大禮堂舉行,發行對象以縣內2萬2000多名外籍配偶為主。 2005年09月15 全台第一本由「外籍配偶」以中文書寫的創作集《不要叫我外籍新娘》今天發表,由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與左岸文化合作出版,由長期致力於新移民女性服務的南洋姊妹會顧問夏曉鵑主編,記錄南洋姊妹們一路走來的心聲。知名導演侯孝賢一直對新移民女性的問題相當關注,他表示日後將以影像記錄這群人的努力。 2005年10月21日 越南國家人口、家庭暨兒童委員會考察團到基隆參訪。 2005年11月15日 內政部公告國籍歸化測試題庫,歸化測試從明年元月起實施,每年分一、四、七、十一月舉辦四次,每次測試收費五百元;題庫共分政府組織、國旗、參政權、財稅金融、日常生活等廿四大類。根據內政部規定,測試合格標準,一般歸化者總分需超過七十分,特殊歸化者(如我國國民的配偶或養子女)需超過六十分,年滿六十五歲的老人五十分就算及格。若申請歸化者曾在國內公私立學校就讀一年以上,或參加國內各政府機關所開設供外籍人士的課程,達到一定時數,得予以認定具有「我國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則無須再參加歸化測試。 但是公告的題庫中,題目難易懸殊,部分試題冷門艱澀,引起外界關注;像是「年滿幾歲才能飼養寵物」、「寵物出生幾個月內飼主應辦理寵物登記」、「消費者保護專線電話是幾號」、「房屋租賃超過幾年以上就必須以字據訂立契約」、「哪些稅收屬於地方稅」等一般國人都回答不出的問題,被批評為刁難申請歸化者。 2005年12月01日 衛生署桃園醫院首座國際病房,由衛生署長侯勝茂、外交部次長高英茂共同剪綵啟用,為這項台灣醫療院所走向國際醫療合作創舉背書。國際病房的裝潢頗有南洋風味,雇用東南亞外籍配偶擔任病患服務員,協助醫護翻譯,目前有越南、印尼、泰國及英文4種文字。 2006年02月28日 教育部社教司表示,去年教育部就將「發展新移民文化計畫」列入施政主軸之一,希望縣市政府整合成人教育、家庭教育等,協助外籍配偶學習語文、適應本地家庭生活、加強親職教育等。 2006年03月15日 行政院長蘇貞昌在院會聽取內政部有關「外籍配偶照顧輔導措施執行成效報告」,指示內政部,研議將「外籍配偶」一詞正名,改一個好名稱,找出一個可表達台灣善意且外籍配偶可以接受的新名稱。 2006年03月17日 台鐵由台東開往高雄的96次莒光號列車,因鐵軌遭人破壞,晚間9時46分在枋山─內獅間出事,兩節車廂出軌、三節車廂落翻落10公尺高駁坎,造成一死二傷悲劇。死者是台鐵員工李雙全眷屬,22歲的越南新娘陳氏紅琛;巧合的是她去年6月21自強號翻車也遇上,僅受輕傷。檢方展開蒐證調查。 2006年03月23日 偵辦南迴鐵路案專案小組清查南迴鐵路三起重大破壞意外,被列為清查對象的李雙全,三次都有帶太太在列車上。屏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莊榮松上午說,在這三起案件中,李雙全與他的太太陳氏紅琛都各投保二千萬元旅遊平安險。李雙全來自越南的第二任妻子,六年前在家中遭毒蛇咬死,事後他獲三百多萬的保險理賠。今清晨李雙全在家附近被發現自縊身亡。 2006年03月31日 台聯立法院黨團上午聽取內政部官員報告國內出生率問題,立委廖本煙語出驚人表示,美軍在越戰時期大量使用化學藥劑,導致越南婦女生下很多畸形兒,政府應進行研究,了解台灣的越南新娘有無「餘毒」?此話一出引發許多民間團體與學者撻伐。關懷外籍配偶的東海大學社會系副教授趙彥寧及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曾昭媛,氣憤的說:「(廖本煙)根本是個種族主義者,叫他回去多讀書」,不要亂談一些沒有醫學、實證根據的歪理。目前擔任外籍配偶成長關懷協會理事長黃乃輝表示,下週二要舉行記者會要求廖本煙道歉,如果不道歉,他將串連其他婦女團體,包圍立法院抗議。台灣促進和平文教基金會執行長簡錫也表示,廖本煙的話「是對外籍配偶很嚴重的偏見與歧視」,他要嚴厲譴責。 2006年4月01日 公開質疑越南新娘可能帶有越戰化學藥劑「餘毒」的台聯立委廖本煙,在民間團體強烈撻伐之後出面道歉;但他還是強調應修法,要求外籍新娘提出健康、良民及財力等三項證明,因為「孩子健康,國力才會強壯」。廖本煙在記者會還表示,「外籍新娘的生育力非常強,生出來的孩子特別多」。記者會結束時,他還對在場的女記者說,「我不知道在座的女記者,是不是都(把孩子)留給別人生?」他強調,自己很努力,「我生五個,才有資格講話。」 2006年04月04日 一群外籍配偶走上街頭,高聲吶喊「歧視越南姊妹,嚴懲廖本煙!」抗議廖本煙的偏頗言論。南洋台灣姊妹會、婦女新知基金會及外籍配偶關懷成長協會等團體,也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不少越南配偶推著娃娃車、帶著小孩一起出席。記者會結束後,一群人手持標語,到台聯黨部要求黨中央懲處廖本煙。 2006年04月20日 為解決異國婚姻淪為人口買賣問題,多位民進黨立委要求修正「入出國及移民法」,嚴格管制異國婚姻媒合業。此外,內政部邀集相關機關、專家學者、民間團體及外籍配偶,舉行「外籍配偶正名座談會」,研商外籍配偶的名稱,最後考量「外籍配偶」並無歧視意涵,且已成官方名詞,決定繼續沿用。至於社會上使用的「新移民」、「新住民」、「台灣媳婦」等詞,內政部表示尊重。 2006年04月30日 台聯黨在雲林縣成立「新台灣媳婦服務處」,並結合婦女界成立「幸福姊妹聯盟」。 2006年05月16日 2004年12月份的《獨家報導》雜誌,冒用南洋台灣姊妹會理事阮延紅之照片做不實報導。《獨家報導》在阮小姐和南洋台灣姐妹會於2004年12月28日公開抗議後,仍堅持不願道歉,只消極的表示以後會作「正面報導」,因此阮延紅在南洋台灣姐妹會及其他人權團體的支持下,對《獨家報導》提出告訴。經過14個月的訴訟程序後,《獨家報導》終於賠償了新台幣10萬元並刊登道歉啟示。 2006年05月24日 外籍新娘的保險問題,隨著李雙全兩任越南妻子死因離奇而備受關注。根壽險業者調查結果,有別於外界刻板印象認為外籍新娘普遍沒有投保,這些台灣新住民投保的件數不在少數,惟保額不高,終身壽險以50萬元居多,若投保意外險大多在兩、三百萬元之譜。 2006年07月10日 美國國務院最近公布2006年人口販運報告,將台灣降為第二級「觀察名單」。婦援會執行長高小帆表示,美方報告指出台灣有多項人權問題,例如東南亞和大陸婦女因強制性勞動和性剝削,被販運或以假結婚方式來台;外籍配偶的招募管制不良,結果成為販運女童和婦女進入性交易市場的主要管道。 2006年07月29日 喧騰多時的南迴鐵路惡客搞軌案,屏東地檢署昨天偵結,將李泰安依殺人、公共危險等罪嫌起訴,並求處死刑。檢方指出,李泰安、李雙全兄弟為鉅額保險金,事先為李雙佳越南妻子陳氏紅琛投保鉅額人壽及旅遊平安險,再誘使陳氏紅琛由李雙全陪同搭乘火車。 2006年08月30日 教育部將推出「東南亞文化教材」,要求學校排入課程,讓本土孩子也能了解異國文化。 2006年10月 移盟與大大樹合作「移民/移工歌唱比賽」,在2006年音樂節納入「聆聽東南亞的聲音」,由台灣人與東南亞新移民共同參與。此次由移盟所主辦的歌唱比賽,主張讓參賽者唱母國的歌謠,並且希望東南亞籍的朋友邀請他們在台灣的家屬、朋友、同事一起演唱,讓台灣人試著學習新移民的母語,尊重新移民/移工使用母語的權利,並體會重新學習語言的過程與困難。 2006年11月16日 台北科技大學委託金車基金會調查新移民子女教育及生活問題。調查指出,外籍配偶母國文化被歧視,阻礙族群融和。多數外籍配偶的子女,都希望媽媽的中文能說得更好,也希望媽媽能多陪孩子讀書;多數新移民家庭也鼓勵媽媽學中文。相較之下,新移民家庭對於外籍配偶的母國文化,就不那麼重視。多數孩子喜歡吃媽媽煮的家鄉菜,也很想說媽媽的母語,但只約32%的東南亞配偶子女,能用母語和媽媽溝通;只約18%新移民家庭喜歡孩子學母語。 2006年12月11日 立院內政委員會審查移民法修正草案,通過放寬外籍配偶的居留限制許可。未來若因依親對象死亡;遭配偶身體或精神虐待取得保護令;離婚後取得在台設籍的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因居留許可被廢止而遭強制出國,但對已設籍子女造成極重大難以回復的損害者,皆不需廢止居留許可,外籍配偶都可以繼續留在台灣。 2006年12月11日 全國首支以外籍配偶組成的風鈴草志工隊,在苗栗縣外籍配偶家庭服務中心揭牌成立。 2007年01月02日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上午正式成立,行政院長蘇貞昌應邀揭牌。一大早場外就聚集百餘名大陸新娘和家屬,高聲抗議相關單位歧視他們的人權,「黑心面談」更損人尊嚴,不時呼口號及由大陸新娘現身,痛陳自己遭受的不平遭遇。群眾由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鍾錦明帶頭,並在現場演出行動劇,表演這些大陸新娘申請依親居留,要經過體無完膚、分隔兩地、奮力一搏、最後仍遍體鱗傷等痛苦過程。 2007年01月02日 台灣出現最大規模人球案!國人迎娶柬埔寨妻子,但因柬國政府和中國建交,不准當地女子嫁到台灣並放棄國籍,仲介卻偽造證件、大賺黑心錢。外交部直到一年多前才判定證實均為假造,但已造成兩千五百人只能居留、無法入籍,新娘等成老娘,還是只能當「外人」。 2007年01月03日 立院內政委員會完成「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正草案」初審,運用生物特徵辨識科技蒐集個人辨識資料、赴外籍配偶或收養人住所查察前十五分鐘須通知受查察人、移民署人員配帶武器或戒具時機等相關條文,保留至院會協商。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痛斥才掛牌的移民署,對大陸人士、大陸配偶來台進行生物特徵辨識系統查驗,漠視人權。新上任的移民署長吳振吉為了大陸配偶面談題庫問題,遭立委接連逼問「喜歡哪種做愛姿勢」、「每天做愛幾次」,吳振吉一再澄清「那是對人蛇集團的題庫」,強調面談室有錄音、錄影,若有侵犯閨房私密的問題,會重懲面談官員。 2007年01月23日 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選在123自由日,抗議移民署主張的《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正案。移盟在移民署的大門口演出行動劇,不滿查察員的權限之大,除了規定通知訪查15分鐘後,外籍配偶夫婦未出現,就視同假結婚,執行勤務時,還可以攜帶槍砲彈藥。移盟痛批,這簡直就是將新移民當成罪犯。移盟也在今天提出三個訴求,第一,應在移民署設置「移民移住權利保障申訴委員會」;第二,要在一個月內,設置24小時多語服務的申訴諮詢專線,而不是用現在的家暴專線充數;第三,移民署層級太低,應該要在行政院下設置「移民政策委員會」,並由行政院長親自主持會議,各部會才能橫向協調。 2007年02月02日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及移民署研議未來大陸配偶來台團聚健檢相關規定,須先提健康證明,確定沒有結核、愛滋及癩病等法定傳染病,才能入境。由於法源基礎不一樣,目前大陸配偶適用的是台灣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跟其他外籍配偶不一樣,來台灣團聚的大陸配偶,最長可停留兩年,不必提出任何健康證明。疾管局表示,目前與移民署已達成共識,待修法、公告後實施。 2007年02月04日 移民署敲定自今年七月一日起,將現行紙卡「外僑居留證」,全面換發為IC防偽晶片卡,並且將納入個人基本資料以及臉部特徵(相片)、指紋,日後將擴及大陸配偶居留證。 2007年03月03日 四十位嫁來台灣的柬埔寨新娘,在移民/住人權修法聯盟、南洋台灣姊妹會、外籍配偶成長關懷協會陪同下,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控訴外交部未考量國際政治因素,蓄意刁難,使她們可能成為國際人球。 2007年03月29日 為解決柬埔寨籍配偶提不出喪失原國籍證明,以致無法申請歸化的情況,內政部宣布目前已合法來台居留的柬籍配偶,若無法提出合法之喪失原國籍證明者,准予引用國籍法第九條但書規定,免提喪失原國籍證明即可取得我國國籍。 2007年05月15日 近來台北縣奈籍配偶出現居留權因當初申請歸化的無國籍證明有問題而遭撤銷有十幾件,移民署表示,這些個案的發生背景、處分法條不見得相同,非常複雜,需視個案逐一釐清,再全盤研議。台灣人權促進會副秘書長吳佳珮指出,外籍配偶須先拋棄原國籍才能申請歸化,很容易發生外籍配偶成為無國籍人球或滯台「黑戶」,若能改成類似日本同意外籍配偶先完成歸化,再拋棄原國籍,較符合人權、人道考量。 2007年05月21日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審查「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愛滋病)防治條例」修正草案,初審通過廢除罹病外籍配偶須強制出境的規定。 2007年05月24日 移民/住人權修法聯盟與新移民家庭代表近三十人,上午到行政院抗議移民署愚弄新移民及其家庭,陳情移民署長吳振吉不適任並要求撤換,由移民署主任秘書何榮村代表接受陳情書,陳情人士表示,近日若未獲正面回應,將籌辦更大規模的抗議或遊行。 2007年05月25日 九年前嫁到台東的印尼新娘阿雅(化名),一年半前被丈夫傳染愛滋病,台東縣政府廢止阿雅的外僑居留證、命令限期出境,阿雅夫婦不服處分,向內政部訴願。今天的訴願會推翻過去對此類案件都駁回訴願的法令見解,裁定撤銷原處分,創下先例。 2007年06月07日 「新移民」已成為台灣社會必須正視的新課題,公視針對此議題,今年將製播「別再叫我外籍新娘」、「移民天堂」、「娘惹滋味」與「海邊的人」4部戲。 2007年07月26日 國內外籍配偶的比重有逐年增加的趨勢,也衍生出不少勞保給付相關問題。官員指出,如果受益人是大陸地區人士,只要檢送入出境許可相關文件或委託書,即使人不在台灣,還是可以領到勞保死亡給付。 2007年07月09日 由移民/住人權修法聯盟成員團體發起組成的「沒錢沒身分行動聯盟」,發起反對「移民法與國籍法對於婚姻移民之財力限制」連署書。 2007年08月05日 台北市立圖書館將成立多元文化資料中心,為東南亞新移民打造專屬閱讀空間,提供泰國、越南、緬甸、印度、印尼、菲律賓、馬來西亞、韓國等8種共8000冊原文書籍,這也是國內最具規模的「新移民圖書館」。 2007年08月08日 「沒錢沒身分行動聯盟」在立法院開記者會要求行政部門儘快修改申請身份證所需的財力限制。他們演出行動劇要爸爸向阿扁總統借錢,給媽媽辦身分。 2007年08月11日 近一百名來自印尼的新移民婦女及社區居民,在高雄市新移民家庭服務中心歡度「印尼國慶日」活動。 2007年8月26日 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大大樹音樂圖像召開記者會,宣佈第二屆「聆聽東南亞的聲音歌唱比賽」報名開始,記者會中侯孝賢導演特別出席表示支持,並由知名歌手代言本屆歌唱比賽。 2007年08月28日 8月21日,內政部於自由時報買下半版廣告,為移民政策中的財力證明大肆宣傳,廣告中指出「如果外籍配偶要歸化我國國籍,家庭卻連兩份最低基本工資都欠缺,生活勢必陷入困境,成為台灣社會救助的對象」,並列舉美、韓、日等國對外籍配偶申請歸化國籍的財力規定,藉此聲稱財力證明是為了「保障外籍配偶最低生活條件,舉世皆然」。由20個以上的民間團體所組成的「沒錢沒身分」行動聯盟至內政部前開記者會表示,內政部此舉是公然說謊,並一一地指出內政部在廣告中的錯,對婚姻移民要求財力證明,絕非「舉世皆然」,而是「舉世不然」。「沒錢盟」要求內政部在一星期後澄清廣告的不實內容、公開辯論、並刪除財力證明相關規定,否則9月9日時將發動更大規模的陳情。 2007年09月05日 台北市社會局針對新移民、特殊境遇婦女及一般女性推出就創業育成方案,提供各類創業知識,協助打造未來的職場女強人。基督教女青會則協助學員成立互助團體,並以網路商店取代實體店舖,將風險降低。近期還將推出「格子網路實體商店」,供女性學員在開放空間展出個人作品,學習與消費者面對面的銷售技巧。 2007年09月09日 上千名外籍與大陸配偶,以「九月九 我們還要等多久」為遊行主題,上街抗議「國籍法」的財力證明刁難新移民家庭,這是台灣首次大規模新移民女性走上街頭爭取權益,高高屏並動員七台遊覽車北上參與。號召活動的「沒錢沒身份行動聯盟」表示,若政府在中秋節前沒有刪除財力證明規定,將發動更大的抗爭。

移民工資料庫標籤: 
移民工資料庫工作用標籤: 

臉書討論

回應

移民在台灣大事紀
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整理
時間
事件
1994年
政府開放「外籍配偶」返台定居,不再以短期居留的形式留在台灣生活。

1995年07月30日
「美濃愛鄉協進會」基於人道及社會關懷,與龍肚國小共同開設「外籍新娘識字班」,為台灣首創以「外籍配偶」之需求為主的課程。

1998年6月21日
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新事社會服務中心在天主教聖家堂舉辦『菲傭 外籍新娘--台北關心妳』的活動,邀請法律專家與學者以英語座談方式增強外籍家務工作者認識身份權,工作權及婚姻關係中的權利。

1999年
衛生署將未領取身份證的外籍配偶納入到健保系統。

1999年12月28日
內政部公佈「外籍配偶生活適應輔導實施計畫」,規劃辦理外籍配偶生活適應及語文訓練,提升其在臺生活適應能力,使能順利融入臺灣生活環境。

2000年05月
外交部取消外籍配偶來台滿十一個月得申請「居留簽證」的規定,改為可直接向駐外單位申請居留簽證。

2000年5月2日
新事社會服務中心與朱惠良、范巽綠立委在立法院舉行「正視外籍新娘問題」記者會,由「外籍新娘」、夏曉鵑教授及韋薇修女爭取外籍配偶的工作權、財產權及子女監護權等,呼籲勿把外籍配偶當作次等國民。

2000年06月26日
陸委會將來台探親的規定改為來台團聚,符合團聚條件的大陸配偶,在台停留時間從原定的三個月放寬為半年。

2000年07月01日
立委張蔡美在立院召開「大陸配偶在台居留期間工作許可問題公聽會」,會中勞委會與陸委會同意給大陸配偶工作權。

2000年09月29日
泰緬地區的華裔難民權益促進會利用內政部修訂「入出國及移民法施行細則」前,提出3點訴求,即要求將所謂的居留期限由7年改為3年的規定,追溯既往,即自入境之日起算,縮短時間。希望內政部放寬規定,讓泰北難民持居留證也能在台工作,並准予辦理結婚登記,讓他們的孩子有戶籍。

2000年10月20日
桃園爆發外籍新娘嫁到台灣被丈夫施暴而行乞的社會事件。

2000年10月23日
罕見疾病基金會執行長曾敏傑表示,台灣未持有健保卡及身分證的大陸及外籍新娘人數不少,一旦患有罕見疾病,將不能享有罕見疾病法的保障。

2001年07月14日
據東森新聞報導,每個月越籍配偶的仲介結婚案,超過一千對,越籍配偶在台灣婚姻仲介業中變成需求最多的一群。

2001年08月28日
北市爆發警察擄妓勒贖案,大台北地區有一成員包括警察的不法集團,強行擄走來台賣淫的大陸妹後,要求被害人或業者交付贖款,否則將把全案移送法辦。

2002年04月22日
立法院審查通過入出國移民法修正案放寬永久居留權限制,其中有關外籍在台人士的永久居留權的條件也有所放寬,凡對台灣有特殊貢獻或為國家所需高科技人才或「來台曾合法居住20年以上,其中有10年每年居住超過183日者」等新規定可不受在台居留期間限制。
2002年5月21日
新事社會服務中心與「美濃外籍新娘識字班」(南洋台灣姊妹會前身)及邱創進立委等在立法院舉辦「許外籍新娘一個合法保障的勞動權益公聽會」,倡議修改就業服務法第48條及第51條,爭取「外籍新娘」不需要身份證就可以工作,同時,不需要向中央機關申請工作證。

2002年07月04日
勞委會於6月底公告,持有居留證的大陸配偶,日後不用申請工作證,即可於居留期間在台灣找工作,但是「就業服務法」卻獨漏東南亞外籍配偶。

2002年08月12 日
勞委會為方便外籍配偶在台工作限制,未來在台已取得居留證的外籍配偶,在台工作如未事先申請工作許可證將無須受罰,預計有6萬名外籍配偶受惠﹔勞委會也研擬於當年1月份就業服務法修法後被罰鍰部分予以退費。

2002年11月19日
陸委會主委蔡英文表示「大陸配偶」的居留權與取得身份證年限,涉及政府移民政策的一體性,年限不可能再調整,考慮已在台灣居留多年的「大陸配偶」權益,會另行考量新舊制銜接的問題。「大陸配偶」在現行制度,約需8年取得身份證,新制卻需要11年。

2003年01月31日
立委秦慧珠與中華民國早產兒基金會30日聯合舉辦公聽會,秦慧珠表示,「外籍配偶」來台的情形日益頻繁,外籍新娘因為文化與語言隔閡、生活習慣困難、容易緊張或未定期產檢等因素,生下早產兒的機率相當高。政府應儘速建立懷孕通報系統,並對要求外籍配偶再作一次健康檢查,以保障「外籍配偶」孕育健康的下一代。

2003年03月13日
由婦女新知基金會推動的外籍配偶正名運動展開,由來自東南亞的「外籍」與「大陸配偶」票選她們最喜愛的名稱,「新移民女性」獲得最高票,並藉此呼籲不再使用「外籍新娘」或是「大陸新娘」等象徵外來者的符號來稱呼外籍配偶。

2003年03月20日
行政院指定內政部為婚姻媒合業主管機關。

2003年4月11日
經濟部將婚姻媒合業納入商業法令管理,分為營利與非營利,至2004年6月營利部分目前有198家登記。

2003年5月
就業服務法修定,有居留證之外籍配偶不需申請工作證就可以工作作證。

2003年06月09日
民進黨立委湯火聖、蘇治芬等人9日上午在立法院表示,「外籍配偶」因成長環境與社經背景的不同,難以融入台灣社會,只能在外籍人士圈子活動,因此衍生許多社會問題。要求政府能檢討移民政策,建立嚴謹的移民審查制度。

2003年04月11日
經濟部將婚姻媒合業納入商業法令管理,分為營利與非營利,至2004年6月營利部分目前有198家登記。

2003年08月27日
發生「蛇頭推人落海事件」,中國女偷渡客慘遭蛇頭推落海,6死20獲救。引發行政院針對移民問題研議成立移民署的專司管理。

2003年09月
內政部戶政司開始每三個月召開一次跨部會、跨縣市的『外籍與大陸配偶照顧輔導措施』會議,負責統籌協調各部會與地方縣市外籍與大陸配偶相關事務,至2005年1月已舉行過六次會議。

2003年09月20日
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不滿「大陸配偶」身分取得延長,20日下午發動近3千人上街陳情。

2003年09月30日
針對大陸配偶假結婚真賣淫的問題,高市議員趙天麟表示,中央今年九月起實施「大陸配偶」入關面談以來,就發現許多牛頭不對馬嘴的答話,九月一日至九月十六日止面談的三百四十人中,就發現有一百八十人供述不實,疑為假結婚的比率頗高。他要求市府民政局及警察局在查察戶口及臨檢時,針對假結婚來台進行違法行為的「大陸配偶」及「外籍配」偶進行加強查察,以保障合法婚姻移民者的福利。

2003年10月08日
台灣21世紀婦女協會、台北市社區婦女協會、台灣女人連線等六婦女團體上午偕同段宜康在立法院召開「大陸配偶草案,台灣女人有話要說」記者會。要求保障大陸配偶合作工作權但限制參政權、中國配偶配額制度化、制訂移民法解決台灣移民問題等。

2003年10月10日
「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通過。在最具爭議的大陸配偶身分問題上,最後依朝野協商結論,將大陸配偶取得身分的年限由行政院版的十一年改回八年;但這八年的算法,由原來的探親二年、團聚二年、居留四年,改為團聚二年、依親居留四年、長期居留兩年。同時採取配額制,即內政部得訂定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及定居之數額和類別,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公告之。

2003年10月15日
行政院擬定「移民署組織條例」草案,移民署負責入出國境的控管與查緝,並將探討「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組織條例」草案,未來將對偷渡犯或人蛇集團問題作適當處理,同時加強移民輔導,以保障民眾合法權利。

2003年10月16日
內政部進行「外籍與大陸配偶生活狀況調查」,此為全面性的普查,調查期間為2003/10/17-2003/11/7。

2003年10月29日
公佈實施修正後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2003年12月
行政院提出『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正草案,其內容主要為配合移民署成立後面談查察機制之增修。

2003年12月01日
警政署12月1日起全面實施「大陸配偶」面談,從國境線上全面把關實施面談,並強化境內的複式面談及查察。

2003年12月07日
南洋台灣姊妹會成立,為臺灣第一個由外籍配偶所共同組成的人民團體。

2003年12月12日
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成立,由婦女新知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南洋台灣姐妹會、新事社會服務中心、外籍新娘成長協會、女性勞動者權益促進會發起,針對行政院移民三法的缺陷法令,為移民爭取法令權益及保障。

2003年12月16日
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參加內政部移民人權座談會。

2003年12月21日
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連署書開始連署。

2003年12月24日
「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舉辦「移民署等於警備總部復活?!」記者會

2003年12月31日
「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舉辦「暫停立法,公開討論─我們要一個保障人權的移民署」記者會,會中邀集各黨派
立委連署「移民/移住公約」,內容包括暫停「移民署組織條例」的立法,回歸公共討論等,獲得國民親三黨及無黨聯盟代表的支持。

2004年02月18日
移盟召開「外國人心酸血淚,移民法枉顧人權」記者會。

2004年02月24日
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召開記者會表示,大陸配偶面談制度實施3個月,出現口試題目過於私密、口試人員觀念先
入為主等情況。大陸配偶入境台灣時,會被問到「你內褲穿什麼顏色?」、「一個晚上跟先生做幾次」等涉及個人隱私的問題,讓這些被迫面對的大陸配偶是又生氣又尷尬。

2004年03月05日
移盟赴政院抗議,要求撤銷中國配偶設籍財力證明規定。根據行政院核定的新修正的「大陸地區人民在台定居或居留許可辦法」中規定,大陸配偶申請來台定居,需有500萬以上的動產或不動產證明,或每月收入達基本工資的2倍以上31680元。然而政策實施後,民間反彈聲浪不斷,內政部四日緊急重新修訂相關辦法,撤銷500萬門檻限制,增訂也可提出24倍(約38萬)的存款證明,也可提出定居申請。不過這項新修訂的辦法,移民團體仍不滿意,要求行政院撤回或取消相關財力證明規定。

2004年03月29日
立法院法制委員會審議移民署草案相關法案,移盟遊說。法制委員會上午先進行內政部組織法的討論,下午因無委員出席而流會,故政院版移民署組織條例仍未開始審查。

2004年04月16日至2004年04月18日
移盟草擬聯盟版移民署組織條例。

2004年04月19日至2004年04月23日
移盟尋求立委連署提案將聯盟版移民署組織條例付委。

2004年05月17日
移盟參與勞委會移工議題座談會。

2004年05月18日
內政部移民署組織條例和移民法座談會。

2004年06月
內政部公佈「外籍與大陸配偶生活狀況調查」報告,內容顯示外籍與大陸配偶之生育率等未超過國人一般生育率。

2004年06月05日
移盟和台灣社會研究季刊舉辦外國人健檢議題座談會。

2004年06月10日
雲林縣發生越籍配偶段氏日玲被棄置一案,媒體大肆報導,點出目前對於外籍配偶所遭遇的問題,政府仍無法有效的解決。

2004年06月16日
經建會提出報告:每3.1對新人就有1對是外籍或大陸配偶,92年度婚姻移入人口已逾移民總人口的半數,且其中幾乎都是大陸港澳地區配偶,每3.1對結婚登記者,就有1對是與外籍或大陸港澳地區人士結婚,出生嬰兒中每7.5個出生嬰兒中,就有1個是外籍或大陸港澳母親所生;且由於跨國及兩岸婚姻多半是口耳相傳,在區域分佈上有聚集於某些特定鄉鎮村落的現象。

2004年07月12日
教育部常務次長周燦德上週在全國教育局長會議中公開呼籲在場25縣市教育局長,勸導縣市境內的外籍和大陸新娘「不要生那麼多」的言論引起強烈的不滿,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召開「饒了外籍/大陸配偶和她們的家庭吧!」記者會並前往教育部遞交抗議書。

2004年08月
行政院長游錫堃於高雄視察外籍配偶生活狀況時,指示成立【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提出十年每年三億,共三十億的行政預算。預
計於2005年3月開始運作。

2004年10月20日至2004年10月27日
移盟舉辦北中南三區四場次「誰是台灣人?移民法令總體檢公聽會」。

2004年11月02日
「外籍配偶」阿蓮遭夫家遺棄,原本面臨12月1日被遣送回國的命運,在立委簡肇棟和其他親友的建議下,靠用刑事官司名義讓她延期居留在台灣,繼續照顧兒子。

2004年11月14日
馬英九在台北文化獎頒獎時推崇移民成就台北文化,台北市是各種文化匯集所在,因此在台北市,可以感受到多樣性的族群文化,更由於各種外來文化相互包容、欣賞、尊重,展現出台北特殊的文化魅力與精神。

2004年11月17日
行政院院會通過「外籍配偶入籍應通過語文與常識考試」但後來立法院未審議通過。

2004年11月26日
台聯立委陳建銘舉出各國的移民制度,強調開放敵國移民的國家只有台灣一個,建議修法,改發台灣綠卡。不給身分證,也不給投票權,只開放健保駕照銀行開戶等其他權力。

2004年12月20日
內政部全面取締大陸新娘的婚姻仲介廣告,但未擴及到對於東南亞地區婚姻仲介廣告的執行取締。

2004年12月28日
南洋台灣姊妹會召開記者會,理事阮氏延紅公開控訴獨家報導罔顧媒體專業之惡劣行徑,要求獨家報導限期道歉。

2005年01月
行政院成立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管理委員會。

2005年02月03日
行政院主計處指出至93年底止,我國外籍與大陸配偶人數約達33.8萬人,其中外籍配偶(含歸化取得我國國籍者)占36.1%,大陸及港澳地區配偶占63.9%。持有效外僑居留證之外籍配偶達9萬5千餘人(不含已取得我國國籍者),較92年底增加10.5%;其中男性以泰國籍占34.1%居首,女性則以越南籍占69.8%最多。去年平均每100對就有23對是異國聯姻。

2005年02月26日
台北市政府成立「新移民會館」,提供新移民女性日常活動之公共空間。

2005年03月
移盟提出移盟版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正草案,送入立法院提案。

2005年03月06日
外籍配偶報考國中小學力鑑定,桃園6日有一場國中小學學力檢定考試,來自越南和緬甸的外籍配偶表示,即使來到
台灣,還是要拼拼看這裡的國中學歷,一方面讓自己有個目標,另一方面也為了孩子,希望和孩子一起努力學習。

2005年03月16日
越南政府認為台灣男人組相親團到越南招親,就像是販賣人口,將取締罰款。也是第一個針對臺灣婚姻仲介活動的採取反制措施的外國國家。

2005年3月21日
教育部次長范巽綠於金門表示,將修正國籍法,規定外籍配偶歸化須通過「國中程度」認證考試。

2005年03月23日
教育部的統計資料顯示外籍配偶子女入學人數快速增加,目前就讀國小的外籍配偶子女已有40907人、國中也有5504人,佔全台28.4萬國中小學生的1.63%。台灣教育部門預估,到98學年時,台灣的外籍配偶子女進入國小一年級就讀人數將從今年的1萬多人成長到3萬多人,佔國小學生約一成六。教育部門要求國中小學老師要研發認識東南亞文化教材,為多元文化融合做好功課。

2005年04月18日
高雄市政府對外籍新娘仲介廣告下令即報即拆,十八日工務局違建大隊兵分三路展開拆除行動,一度遭受業者拉高分貝強烈抗議,唯在優勢警力戒備下,一共完成拆除二十七件不良外籍新娘廣告。

2005年04月24日
南投縣鹿谷、竹山等茶鄉,隨著農村人口老化,早年的採茶姑娘逐漸變為「採茶阿嬤」;這幾年,農村外籍配偶越來越多,不少人也投入採茶行列。大湖農會推廣股長黃兆洪說,現在年輕人力遲遲不肯回鄉,技術傳承就要中斷,現在有年輕得力的外籍配偶彌補不足,對轉型為休閒產業的台灣農業,貢獻不小。
2005年04月30日 台中縣新聞局與有線電視合作,衛星轉播越南節目。縣長黃仲生表示,台中縣外籍人士以越南人最多,越籍配偶3500多人,勞工有6100多人,播放越南節目只是起步,未來還要轉播泰國、印尼節目,也希望雇主、台灣配偶多收看。

2005年06月16日
伊甸基金會在服務越南配偶經驗發現,把小孩帶回越南娘家扶養的案例愈來愈多,並表示,這些持中華民國護照、在越南生活的孩子,無法在當地就讀公立學校,不但未來恐成為文盲,也是兩國法律灰色地帶的邊緣人。因此伊甸計畫在越南同塔省及同奈省設立十所「華語幼兒學園」,提供一百五十名、三至六歲的台灣囝仔就讀。然而針對此計畫,移民團體和學者質疑:擔心台灣之子流落湄公河畔變文盲的焦慮,轉變成「在當地設立華文幼稚園」的想法,這是「大台灣意識」的思維。

2005年07月06日
移民/住人權修法聯盟至行政院前要求暫緩國籍法入籍考試規定,抗議任意提高取得身份證的門檻,來自高屏的新移民女性和家人,包遊覽車於凌晨北上參與陳情。

2005年08月06日
台中縣府首度印製英語、越南語、泰語及印尼語等4種版本文宣,介紹外籍配偶福利服務資源,讓這些新台灣人了解各種戶政、教育、就業、衛生保健、社會福利,更妥善利用。

2005年08月24日
高雄縣政府以外籍配偶熟悉的家鄉文字發行六種文字版本的「外籍配偶就業輔導手冊」,手冊發表會昨天在縣府大禮堂舉行,發行對象以縣內2萬2000多名外籍配偶為主。

2005年09月15
全台第一本由「外籍配偶」以中文書寫的創作集《不要叫我外籍新娘》今天發表,由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與左岸文化合作出版,由長期致力於新移民女性服務的南洋姊妹會顧問夏曉鵑主編,記錄南洋姊妹們一路走來的心聲。知名導演侯孝賢一直對新移民女性的問題相當關注,他表示日後將以影像記錄這群人的努力。

2005年10月21日
越南國家人口、家庭暨兒童委員會考察團到基隆參訪。

2005年11月15日
內政部公告國籍歸化測試題庫,歸化測試從明年元月起實施,每年分一、四、七、十一月舉辦四次,每次測試收費五百元;題庫共分政府組織、國旗、參政權、財稅金融、日常生活等廿四大類。根據內政部規定,測試合格標準,一般歸化者總分需超過七十分,特殊歸化者(如我國國民的配偶或養子女)需超過六十分,年滿六十五歲的老人五十分就算及格。若申請歸化者曾在國內公私立學校就讀一年以上,或參加國內各政府機關所開設供外籍人士的課程,達到一定時數,得予以認定具有「我國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則無須再參加歸化測試。
但是公告的題庫中,題目難易懸殊,部分試題冷門艱澀,引起外界關注;像是「年滿幾歲才能飼養寵物」、「寵物出生幾個月內飼主應辦理寵物登記」、「消費者保護專線電話是幾號」、「房屋租賃超過幾年以上就必須以字據訂立契約」、「哪些稅收屬於地方稅」等一般國人都回答不出的問題,被批評為刁難申請歸化者。

2005年12月01日
衛生署桃園醫院首座國際病房,由衛生署長侯勝茂、外交部次長高英茂共同剪綵啟用,為這項台灣醫療院所走向國際醫療合作創舉背書。國際病房的裝潢頗有南洋風味,雇用東南亞外籍配偶擔任病患服務員,協助醫護翻譯,目前有越南、印尼、泰國及英文4種文字。

2006年02月28日
教育部社教司表示,去年教育部就將「發展新移民文化計畫」列入施政主軸之一,希望縣市政府整合成人教育、家庭教育等,協助外籍配偶學習語文、適應本地家庭生活、加強親職教育等。

2006年03月15日
行政院長蘇貞昌在院會聽取內政部有關「外籍配偶照顧輔導措施執行成效報告」,指示內政部,研議將「外籍配偶」一詞正名,改一個好名稱,找出一個可表達台灣善意且外籍配偶可以接受的新名稱。

2006年03月17日
台鐵由台東開往高雄的96次莒光號列車,因鐵軌遭人破壞,晚間9時46分在枋山─內獅間出事,兩節車廂出軌、三節車廂落翻落10公尺高駁坎,造成一死二傷悲劇。死者是台鐵員工李雙全眷屬,22歲的越南新娘陳氏紅琛;巧合的是她去年6月21自強號翻車也遇上,僅受輕傷。檢方展開蒐證調查。

2006年03月23日
偵辦南迴鐵路案專案小組清查南迴鐵路三起重大破壞意外,被列為清查對象的李雙全,三次都有帶太太在列車上。屏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莊榮松上午說,在這三起案件中,李雙全與他的太太陳氏紅琛都各投保二千萬元旅遊平安險。李雙全來自越南的第二任妻子,六年前在家中遭毒蛇咬死,事後他獲三百多萬的保險理賠。今清晨李雙全在家附近被發現自縊身亡。

2006年03月31日
台聯立法院黨團上午聽取內政部官員報告國內出生率問題,立委廖本煙語出驚人表示,美軍在越戰時期大量使用化學藥劑,導致越南婦女生下很多畸形兒,政府應進行研究,了解台灣的越南新娘有無「餘毒」?此話一出引發許多民間團體與學者撻伐。關懷外籍配偶的東海大學社會系副教授趙彥寧及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曾昭媛,氣憤的說:「(廖本煙)根本是個種族主義者,叫他回去多讀書」,不要亂談一些沒有醫學、實證根據的歪理。目前擔任外籍配偶成長關懷協會理事長黃乃輝表示,下週二要舉行記者會要求廖本煙道歉,如果不道歉,他將串連其他婦女團體,包圍立法院抗議。台灣促進和平文教基金會執行長簡錫也表示,廖本煙的話「是對外籍配偶很嚴重的偏見與歧視」,他要嚴厲譴責。

2006年4月01日
公開質疑越南新娘可能帶有越戰化學藥劑「餘毒」的台聯立委廖本煙,在民間團體強烈撻伐之後出面道歉;但他還是強調應修法,要求外籍新娘提出健康、良民及財力等三項證明,因為「孩子健康,國力才會強壯」。廖本煙在記者會還表示,「外籍新娘的生育力非常強,生出來的孩子特別多」。記者會結束時,他還對在場的女記者說,「我不知道在座的女記者,是不是都(把孩子)留給別人生?」他強調,自己很努力,「我生五個,才有資格講話。」

2006年04月04日 一群外籍配偶走上街頭,高聲吶喊「歧視越南姊妹,嚴懲廖本煙!」抗議廖本煙的偏頗言論。南洋台灣姊妹會、婦女新知基金會及外籍配偶關懷成長協會等團體,也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不少越南配偶推著娃娃車、帶著小孩一起出席。記者會結束後,一群人手持標語,到台聯黨部要求黨中央懲處廖本煙。
2006年04月20日 為解決異國婚姻淪為人口買賣問題,多位民進黨立委要求修正「入出國及移民法」,嚴格管制異國婚姻媒合業。此外,內政部邀集相關機關、專家學者、民間團體及外籍配偶,舉行「外籍配偶正名座談會」,研商外籍配偶的名稱,最後考量「外籍配偶」並無歧視意涵,且已成官方名詞,決定繼續沿用。至於社會上使用的「新移民」、「新住民」、「台灣媳婦」等詞,內政部表示尊重。

2006年04月30日
台聯黨在雲林縣成立「新台灣媳婦服務處」,並結合婦女界成立「幸福姊妹聯盟」。

2006年05月16日
2004年12月份的《獨家報導》雜誌,冒用南洋台灣姊妹會理事阮延紅之照片做不實報導。《獨家報導》在阮小姐和南洋台灣姐妹會於2004年12月28日公開抗議後,仍堅持不願道歉,只消極的表示以後會作「正面報導」,因此阮延紅在南洋台灣姐妹會及其他人權團體的支持下,對《獨家報導》提出告訴。經過14個月的訴訟程序後,《獨家報導》終於賠償了新台幣10萬元並刊登道歉啟示。

2006年05月24日
外籍新娘的保險問題,隨著李雙全兩任越南妻子死因離奇而備受關注。根壽險業者調查結果,有別於外界刻板印象認為外籍新娘普遍沒有投保,這些台灣新住民投保的件數不在少數,惟保額不高,終身壽險以50萬元居多,若投保意外險大多在兩、三百萬元之譜。

2006年07月10日
美國國務院最近公布2006年人口販運報告,將台灣降為第二級「觀察名單」。婦援會執行長高小帆表示,美方報告指出台灣有多項人權問題,例如東南亞和大陸婦女因強制性勞動和性剝削,被販運或以假結婚方式來台;外籍配偶的招募管制不良,結果成為販運女童和婦女進入性交易市場的主要管道。
2006年07月29日 喧騰多時的南迴鐵路惡客搞軌案,屏東地檢署昨天偵結,將李泰安依殺人、公共危險等罪嫌起訴,並求處死刑。檢方指出,李泰安、李雙全兄弟為鉅額保險金,事先為李雙佳越南妻子陳氏紅琛投保鉅額人壽及旅遊平安險,再誘使陳氏紅琛由李雙全陪同搭乘火車。

2006年08月30日
教育部將推出「東南亞文化教材」,要求學校排入課程,讓本土孩子也能了解異國文化。

2006年10月
移盟與大大樹合作「移民/移工歌唱比賽」,在2006年音樂節納入「聆聽東南亞的聲音」,由台灣人與東南亞新移民共同參與。此次由移盟所主辦的歌唱比賽,主張讓參賽者唱母國的歌謠,並且希望東南亞籍的朋友邀請他們在台灣的家屬、朋友、同事一起演唱,讓台灣人試著學習新移民的母語,尊重新移民/移工使用母語的權利,並體會重新學習語言的過程與困難。

2006年11月16日
台北科技大學委託金車基金會調查新移民子女教育及生活問題。調查指出,外籍配偶母國文化被歧視,阻礙族群融和。多數外籍配偶的子女,都希望媽媽的中文能說得更好,也希望媽媽能多陪孩子讀書;多數新移民家庭也鼓勵媽媽學中文。相較之下,新移民家庭對於外籍配偶的母國文化,就不那麼重視。多數孩子喜歡吃媽媽煮的家鄉菜,也很想說媽媽的母語,但只約32%的東南亞配偶子女,能用母語和媽媽溝通;只約18%新移民家庭喜歡孩子學母語。

2006年12月11日
立院內政委員會審查移民法修正草案,通過放寬外籍配偶的居留限制許可。未來若因依親對象死亡;遭配偶身體或精神虐待取得保護令;離婚後取得在台設籍的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因居留許可被廢止而遭強制出國,但對已設籍子女造成極重大難以回復的損害者,皆不需廢止居留許可,外籍配偶都可以繼續留在台灣。

2006年12月11日
全國首支以外籍配偶組成的風鈴草志工隊,在苗栗縣外籍配偶家庭服務中心揭牌成立。

2007年01月02日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上午正式成立,行政院長蘇貞昌應邀揭牌。一大早場外就聚集百餘名大陸新娘和家屬,高聲抗議相關單位歧視他們的人權,「黑心面談」更損人尊嚴,不時呼口號及由大陸新娘現身,痛陳自己遭受的不平遭遇。群眾由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鍾錦明帶頭,並在現場演出行動劇,表演這些大陸新娘申請依親居留,要經過體無完膚、分隔兩地、奮力一搏、最後仍遍體鱗傷等痛苦過程。

2007年01月02日
台灣出現最大規模人球案!國人迎娶柬埔寨妻子,但因柬國政府和中國建交,不准當地女子嫁到台灣並放棄國籍,仲介卻偽造證件、大賺黑心錢。外交部直到一年多前才判定證實均為假造,但已造成兩千五百人只能居留、無法入籍,新娘等成老娘,還是只能當「外人」。

2007年01月03日
立院內政委員會完成「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正草案」初審,運用生物特徵辨識科技蒐集個人辨識資料、赴外籍配偶或收養人住所查察前十五分鐘須通知受查察人、移民署人員配帶武器或戒具時機等相關條文,保留至院會協商。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痛斥才掛牌的移民署,對大陸人士、大陸配偶來台進行生物特徵辨識系統查驗,漠視人權。新上任的移民署長吳振吉為了大陸配偶面談題庫問題,遭立委接連逼問「喜歡哪種做愛姿勢」、「每天做愛幾次」,吳振吉一再澄清「那是對人蛇集團的題庫」,強調面談室有錄音、錄影,若有侵犯閨房私密的問題,會重懲面談官員。

2007年01月23日
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選在123自由日,抗議移民署主張的《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正案。移盟在移民署的大門口演出行動劇,不滿查察員的權限之大,除了規定通知訪查15分鐘後,外籍配偶夫婦未出現,就視同假結婚,執行勤務時,還可以攜帶槍砲彈藥。移盟痛批,這簡直就是將新移民當成罪犯。移盟也在今天提出三個訴求,第一,應在移民署設置「移民移住權利保障申訴委員會」;第二,要在一個月內,設置24小時多語服務的申訴諮詢專線,而不是用現在的家暴專線充數;第三,移民署層級太低,應該要在行政院下設置「移民政策委員會」,並由行政院長親自主持會議,各部會才能橫向協調。

2007年02月02日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及移民署研議未來大陸配偶來台團聚健檢相關規定,須先提健康證明,確定沒有結核、愛滋及癩病等法定傳染病,才能入境。由於法源基礎不一樣,目前大陸配偶適用的是台灣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跟其他外籍配偶不一樣,來台灣團聚的大陸配偶,最長可停留兩年,不必提出任何健康證明。疾管局表示,目前與移民署已達成共識,待修法、公告後實施。

2007年02月04日
移民署敲定自今年七月一日起,將現行紙卡「外僑居留證」,全面換發為IC防偽晶片卡,並且將納入個人基本資料以及臉部特徵(相片)、指紋,日後將擴及大陸配偶居留證。

2007年03月03日 四十位嫁來台灣的柬埔寨新娘,在移民/住人權修法聯盟、南洋台灣姊妹會、外籍配偶成長關懷協會陪同下,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控訴外交部未考量國際政治因素,蓄意刁難,使她們可能成為國際人球。

2007年03月29日
為解決柬埔寨籍配偶提不出喪失原國籍證明,以致無法申請歸化的情況,內政部宣布目前已合法來台居留的柬籍配偶,若無法提出合法之喪失原國籍證明者,准予引用國籍法第九條但書規定,免提喪失原國籍證明即可取得我國國籍。

2007年05月15日
近來台北縣奈籍配偶出現居留權因當初申請歸化的無國籍證明有問題而遭撤銷有十幾件,移民署表示,這些個案的發生背景、處分法條不見得相同,非常複雜,需視個案逐一釐清,再全盤研議。台灣人權促進會副秘書長吳佳珮指出,外籍配偶須先拋棄原國籍才能申請歸化,很容易發生外籍配偶成為無國籍人球或滯台「黑戶」,若能改成類似日本同意外籍配偶先完成歸化,再拋棄原國籍,較符合人權、人道考量。

2007年05月21日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審查「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愛滋病)防治條例」修正草案,初審通過廢除罹病外籍配偶須強制出境的規定。

2007年05月24日
移民/住人權修法聯盟與新移民家庭代表近三十人,上午到行政院抗議移民署愚弄新移民及其家庭,陳情移民署長吳振吉不適任並要求撤換,由移民署主任秘書何榮村代表接受陳情書,陳情人士表示,近日若未獲正面回應,將籌辦更大規模的抗議或遊行。

2007年05月25日
九年前嫁到台東的印尼新娘阿雅(化名),一年半前被丈夫傳染愛滋病,台東縣政府廢止阿雅的外僑居留證、命令限期出境,阿雅夫婦不服處分,向內政部訴願。今天的訴願會推翻過去對此類案件都駁回訴願的法令見解,裁定撤銷原處分,創下先例。

2007年06月07日
「新移民」已成為台灣社會必須正視的新課題,公視針對此議題,今年將製播「別再叫我外籍新娘」、「移民天堂」、「娘惹滋味」與「海邊的人」4部戲。

2007年07月26日
國內外籍配偶的比重有逐年增加的趨勢,也衍生出不少勞保給付相關問題。官員指出,如果受益人是大陸地區人士,只要檢送入出境許可相關文件或委託書,即使人不在台灣,還是可以領到勞保死亡給付。

2007年07月09日
由移民/住人權修法聯盟成員團體發起組成的「沒錢沒身分行動聯盟」,發起反對「移民法與國籍法對於婚姻移民之財力限制」連署書。

2007年08月05日
台北市立圖書館將成立多元文化資料中心,為東南亞新移民打造專屬閱讀空間,提供泰國、越南、緬甸、印度、印尼、菲律賓、馬來西亞、韓國等8種共8000冊原文書籍,這也是國內最具規模的「新移民圖書館」。

2007年08月08日
「沒錢沒身分行動聯盟」在立法院開記者會要求行政部門儘快修改申請身份證所需的財力限制。他們演出行動劇要爸爸向阿扁總統借錢,給媽媽辦身分。

2007年08月11日
近一百名來自印尼的新移民婦女及社區居民,在高雄市新移民家庭服務中心歡度「印尼國慶日」活動。

2007年8月26日
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大大樹音樂圖像召開記者會,宣佈第二屆「聆聽東南亞的聲音歌唱比賽」報名開始,記者會中侯孝賢導演特別出席表示支持,並由知名歌手代言本屆歌唱比賽。

2007年08月28日
8月21日,內政部於自由時報買下半版廣告,為移民政策中的財力證明大肆宣傳,廣告中指出「如果外籍配偶要歸化我國國籍,家庭卻連兩份最低基本工資都欠缺,生活勢必陷入困境,成為台灣社會救助的對象」,並列舉美、韓、日等國對外籍配偶申請歸化國籍的財力規定,藉此聲稱財力證明是為了「保障外籍配偶最低生活條件,舉世皆然」。由20個以上的民間團體所組成的「沒錢沒身分」行動聯盟至內政部前開記者會表示,內政部此舉是公然說謊,並一一地指出內政部在廣告中的錯,對婚姻移民要求財力證明,絕非「舉世皆然」,而是「舉世不然」。「沒錢盟」要求內政部在一星期後澄清廣告的不實內容、公開辯論、並刪除財力證明相關規定,否則9月9日時將發動更大規模的陳情。

2007年09月05日
台北市社會局針對新移民、特殊境遇婦女及一般女性推出就創業育成方案,提供各類創業知識,協助打造未來的職場女強人。基督教女青會則協助學員成立互助團體,並以網路商店取代實體店舖,將風險降低。近期還將推出「格子網路實體商店」,供女性學員在開放空間展出個人作品,學習與消費者面對面的銷售技巧。

2007年09月09日
上千名外籍與大陸配偶,以「九月九 我們還要等多久」為遊行主題,上街抗議「國籍法」的財力證明刁難新移民家庭,這是台灣首次大規模新移民女性走上街頭爭取權益,高高屏並動員七台遊覽車北上參與。號召活動的「沒錢沒身份行動聯盟」表示,若政府在中秋節前沒有刪除財力證明規定,將發動更大的抗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