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要讓第三勢力消失

2007/10/31

潘翰聲

 針對兩大黨欲透過選罷法修正與提高候選人保證金以封殺小黨,廿九日貴報社論呼籲「就給第三勢力留下一點存活空間吧」,後者在綠黨、第三社會黨與民間團體的抗議下踩煞車,前者在立院朝野協商高度共識下,本周五前將拍板定案,在不利小黨的遊戲規則下,任何來自草根、真正的第三勢力仍是困難重重,進而鞏固由兩大黨壟斷的金權政治格局。

 選罷法修正案目前已協商通過或等待最後確認的條文,包括自動驗票機制、政黨聯合推薦、政論節目的名嘴條款等,都充滿朝野各取所需的利益交換;而第二十四條規定小黨必須提足十個區域候選人才能列名政黨票,儘管有學者質疑違憲,卻因符合大黨利益而成朝野共識。民間團體所提「公民否決票」的進步法案,則因危及現任立委「比爛」的政治運作常態,根本未排入主流議程之中。因應國會減半,立院也協商調高助理員額與經費,並準備將辦公室打通變大,使其整體預算可能不減反增,人民原欲懲罰政客反倒害了自己。

 區域選舉從多數名額改為單一選區,理論上可排除少數立場極端者,卻產生代表性不足、票票不等值的副作用;歐陸各國以第二票的比例代表配套來平衡,充實政治上多元價值代表性,並促使政治文化從對決走向協商,讓社會少數與弱勢的力量也能在國會發聲。德國在一九八三年採取比例代表制,綠黨聲勢鵲起進而「綠化」歐洲政壇,鄰國丹麥甚至有該國所有政黨都是綠黨的說法,這是歐盟積極推動再生能源,擺脫石油危機,生活品質令人稱羨,背後的政治結構因素。但英美的兩黨制讓小黨毫無生存空間,即令綠黨曾獲得一五%的選票也無法取得席次,政治部門無法反應社會的變化,導致投票率低落、民眾欠缺政治參與的代價。

 若依二讀通過條文,小黨必須提名十席必然陪榜的區域,加上二至四席的不分區候選人,乘上每名二十萬元的保證金來計算,政黨票的「入場券」即將近三百萬元,讓環保、勞工等弱勢政黨,還沒出場就先大失血而輸在起跑點上。台灣兩票制的席次分配為日本並立式,計算門檻採取國際上偏高的五%,不分區名額不到區域的半數,加上候選人於區域與不分區雙重提名的機制已在朝野協商中被否決,整個遊戲規則都不利於小黨。

 另一個值得關注的修法內容,包括放寬候選人選舉經費上限、放寬賄選標準,都為鞏固金權政治鋪路。依草案計算之立委選舉經費上限,約為一千六百萬元,遠超過立委四年任期薪資總和的九百六十萬元,為「回收」選舉開支,下焉者運用權勢將國家資產納為己有,顧及羽毛的立委則將奔波於財團與金主之間,如何能專業而公正地審理法案,並為國庫把關?由於不可能有獨立公民的年輕人花得起上千萬元,這場金錢遊戲只剩政黨子弟兵、政治世家第二代與財閥代表的寡頭壟斷,這就是為人所詬病的「資產階級民主」。

 這種金權政治結構下,真正的第三勢力仍舊難以出頭,而兩大黨在區域之外,連不分區立委都要「整碗捧去」,民主內戰的政治焦土永遠長不出清新的芳草,台灣豈有明天。

 (作者為綠黨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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