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美萍的故事

2007/10/20

學生姓李,名美萍,生於緬北臘戍,實為孤軍第二代。當年父親跟隨李彌將軍,經四川耿馬,退守緬甸,家父李永海擔任第三縱隊副團長一職,並誓言與軍隊反共抗俄。時逢1950年我軍與緬軍展開第一次戰爭之際,在戰亂中,父親因家庭因素,未能與部隊奮力抗敵,又未搭上1953年及1961年的轍軍班機,昔日戰友如:李崇華、王振保等人大多轍離回台,有的轍至泰北,父親只得帶領妻兒由「大山牙口」北下,漂流於緬北至今。如今80年歲的父親,已聽不清楚女兒在電話這頭的聲音,而學生對父親最深的記憶,亦是高唱「三民主義」時的身影及國軍歌詞「為了生活,為了自由」手舞足蹈的軍令步伐。

西元2000年9月13日以「僑生大學先修班」錄取分發書資格入境台灣,展開了「以假亂真」的求學生涯。當接受一份幸福的時候,也是另一份不幸的開始。身份,就是這份不幸。18年了,從未離開家半步,一面是媽媽愛女心切,不希望女兒在沒有安全感的國家裡來回,一面亦是我們從未得到可以穿梭緬甸的證件。即使違法擁有,也永遠是別人的。在仲介幾經「挑選」,幾經波折的手續服務後,終於得到出國護照,名字是瑪小伍,花費是緬幣80萬元(約台幣24000元)。貧窮國家的人持有的護照,卻是世上最貴的護照,不知道是過度的高攀,還是至高的諷刺。護照跟我一起搭上飛往曼谷的班機,只是我們各自有自己的理由。它是去觀光,我 是借它的觀光再出國留學。到曼谷後,直奔「台灣駐泰國遠東商務處」辦理來台就讀手續。從來不知道為什麼?只知道大家都是這樣來台灣的。

未入台前,在僑居地得到的資訊是:只要入境後連續居住滿七年,就可依其無國籍條件申請在台就地合法。於是,想盡辦法延畢,拖延在台時間至七年,直到前年,才發現此一政策已失效。舊法時代的人,卻要遵行新法新制,讓學生一度陷入莫可奈何之境。

2006年,因通過「行政院國科會大專生研究專題計畫」,申請到一筆47000元的研究經費,此一計畫以緬甸僑校教育為背景,為了實地收集第一手資訊,美萍冒險進入第三國泰國,從泰緬邊境偷渡回鄉。思即此,「偷渡客」的餘悸仍未了。返鄉的過程中,顛簸的路途,也顛簸了學生對人權尊嚴的渴望。看到緬甸僑校教育的發展,亦悲亦喜;悲的是,僑校學生永遠無法接受新科技資訊的陶冶,喜的是,僑校學生尊師重的道的美德,沒有因「潮流」而不再目無尊長。一個月後,一樣以偷渡的路線回台,也許是上天聽見美萍的祈禱,又或許是上天要美萍完成更多理想抱負,一路算「安然無恙」的回到台灣,繼續大四學業。本想修習大三時已決定放棄的教育學分,卻得知另一個讓人哭笑不得的規定,僑生沒有實習資格。任何理論必須經過實際驗證,方能成效,四年大學的教育理念,卻無法得到一年的教育實習,讓我帶著一身沒有經過驗證的理論去誤人子弟,這跟教育宗旨大相甚遠。難道僑生就不能當老師嗎?不得已,只得放棄教育學程。到民間補習班擔任補習老師,經同學介紹進入樹林某補習班就職,又得知勞委會新規定,雇用非法勞工,將處75到150萬罰款,美萍雖不屬非法勞工,但已違反僑生每週打工16小時的規定,如被查獲,雇主亦必須負上連帶責任,不得已,只能以不適應為由,辭退工作。不能自私的只想自己,又不能合法的回饋社會,進退兩難的處境,被無國籍逼上拋頭露面的尷尬局面,對一個年青的女孩來說,要承受多大的煎熬啊!

換算,1949年至2007年,連父至侄子之輩,已在緬甸居滿50載的日子。難以割捨的除了親情外,沒有絲毫的國家歸屬。沒有被愛過,沒有被承認過,又何來的歸屬幸福。從小,就生活在被欺壓的日子裡,上中文課,常躲到校長家裡,60位學生,擠在狹窄的教室,每位同學剛好有夠右手寫字的範圍,將左手搭上桌,就碰到另一位同學寫字的右手了。現在回想,並不會因當時擁擠的教室感傷,嘴角反到會傾心一笑,因那是血脈相連維繫最美的記憶。但在行動自由上,就真的笑不出來了,尤其,經過2006年的偷渡回家後,一路拿著在台省吃儉用的血汗錢輸通回家管道,那些官員們可知道,那是一個學生咬緊牙關省下來的錢,滴血的心沒有人會看得見,更讓學生深刻體會到被欺詐的無奈。

高三畢業那年,校長在台上唯一的祝福是:「願各位同學畢業後,參加台灣海外聯招考試,回到祖國深造,將中華文化發揚光大。」於是「回台深造」成了我們成為傑出校友的先決條件;勤奮努力,考取台灣聯招。

到台後的一切,並不是想像中的那樣美好。沒有了公費,又聽到僑生每週打工只有16個小時,對一個全程負責學費、生活費的僑生來說,除了「知法故犯」外,沒有第二條路了。支撐美萍在台求學的動力,是人間溫情。雖然法律無情,但仍是由人而定,人間處處有溫情。相信台灣之所以注定成為我們祖國的理由,不僅是她合情合理,更是她至精至湛的悲憫主義。

回應

美萍加油~
僑生加油~
大家加油~

我剛從電視看到了妳們的故事;心裡覺得非常的難過;同時也為自己現在平凡的生活感到幸運!!!我衷心的希望妳們能早一點成為台灣的公民;成文我門台灣的一分子~~!!! 若是有可以讓大家幫忙的方法,也請讓大家知道;希望妳們能加油,不氣餒,不放棄希望~!!! 早一點在台灣的新加得到屬於妳們自己的幸福!!!

美萍﹐妳好﹐我剛看了一段關於泰北孤軍後裔的台灣電視錄像﹐其中有對妳的採訪﹐然後我上網搜索到這個網頁。我很同情泰北孤軍後裔在台灣的遭遇。個人覺得由於現在在台的這批所謂「幽靈人口」並不多﹐中華民國政府完全可以對他們實行一次性的大赦。對已經在台的孤軍後裔﹐這樣的結局當然是最好的。不過﹐不知道還滯留在緬甸的華裔僑胞有沒有考慮過回歸中國大陸自己的家鄉那一條路。這條路法律上是否可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具外國國籍或無國籍的及願意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並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經申請批准加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1. 中國人的近親屬;2. 定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3. 有其它正當理由。」據我所知﹐上文中的「中國人」包括所有大陸和港澳台籍華人以及海外華人﹐所以泰北孤軍後裔其實都是可以加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如果僅僅因為「反共」而拒絕考慮這一條路其實大可不必﹐畢竟今天的中國與毛蔣時代的中國已有很大的不同。其次﹐即使加入大陸國籍之後依然可以在大陸境外發展﹐畢竟有了合法的護照有助於國際旅行﹐更何況當今大陸的發展機會遠勝台灣(僅上海目前有超過30萬台灣人居住)。我的想法供妳和其他孤軍後裔參考。

我也是在網站上面看到你的故事,希望有機會幫助你們
因為
你們的上一代為現今生活在台灣的我們
付出了無法抹滅的功績

不知道還滯留在緬甸的華裔僑胞有沒有考慮過回歸中國大陸自己的家鄉那一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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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COME:我也覺得他們為什麼不考慮另一條路,歸籍中國大陸呢?

ALLCOME:我是出生在台灣,沒得選擇了!不然的話,我很想歸籍到美國去,畢竟那裏土地大,世界性大災難時也比較有地方躲!

ALLCOME:我實在不太想跟這群「台灣四、五年級狗雜種」、加一堆「笨不拉機的台灣勞工」生活在一起。

ALLCOME:台灣一直沒有當權者對外宣傳的那麼好呀?

ALLCOME:除了當權者、與即得利益階層在台灣社會有特權以外,這些緬甸華僑到台灣來,身無分文,那是注定要當台灣黑奴的呀!

ALLCOME:連那群號稱台灣獨立的挺扁集團當中,也有一堆是在中國大陸作生意的,搞不好還拿到中國身份證、居留權的咧!

加油!
祝福妳們一切順利。
也祝福妳們家鄉的親人平安。

這是李登輝和扁政府殘忍政策下的災禍,這兩個人和在相關政策上的支持他們的人都不會有好下場的,這些人要付良心責任。現在扁和他全家一點都不可憐。看李會有什麼好死。他死兒子就夠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