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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民運人士曾節明的神評論:「迄今,包括许多异议人士在内的华人,根本搞不清“专制”和“独裁”的区别、“民主”和“自由”的区别。他们信信然地以为:专制就是独裁,独裁就是专制;民主就是自由,自由就是民主。这徒令人叹:此种浆糊脑袋搞民运异议,除了一锅粥以外,还会有什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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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惩罚“打飞机”的议案,再次警示民主制度下专制的危险
2017-03-26 博讯 曾节明文集

迄今,包括许多异议人士在内的华人,根本搞不清“专制”和“独裁”的区别、“民主”和“自由”的区别。他们信信然地以为:专制就是独裁,独裁就是专制;民主就是自由,自由就是民主。这徒令人叹:此种浆糊脑袋搞民运异议,除了一锅粥以外,还会有什么结果?
其实“专制”不等于“独裁”,“独裁”也不等于“专制”。“专制”就是剥夺自由,“独裁”就是统治者个人说了算。
独裁不一定意味着专制。比如张作霖独裁统治下的中国东北,就并非专制社会,而拥有广泛的社会自由;路易波拿巴(拿破仑三世)独裁统治的后半段,也非专制统治,期间法国拥有新闻出版等广泛的自由。
独裁之下,没有民主。但没有民主,未必就是专制,如:前英国统治下的香港,并无民主,却享有高度的自由;而同期李光耀治下的新加坡,虽有普选,却是专制的经典。
民主也并不意味着自由。“民主”就是多数人说了算。多数人说了算,同样可以产生专制:如经多数人同意,推出侵犯少数人人权的政策和法律,便是专制的政策和恶法。象“文革”公审那种只要多数人同意,便可以把“一小撮”杀了、烧了、烹了的“大民主”,就是多数人的暴政。
马克思所主张的所谓“无产阶级专政”,就是典型的多数人暴政。
有民主而无自由的经典是古希腊的雅典。雅典有着高度发达的民主制度,却缺乏言论自由。雅典大哲学家苏格拉底,就遭以严治罪处死。
列宁时期的苏俄也有着高度的党内民主,苏俄社会却是血腥的极权社会。
众人都注意到独裁产生专制,却鲜有人注意到民主同样能产生专制;甚至在民主高度发达的当代美国,民主制度产生专制也早非头一遭:
如1917年美国宪法第十八修正案通过之后厉行的“禁酒令”,就属于侵犯私权的专制政策;
更典型的是“优生法”,1933年白左罗斯福上台后,美国多州相继出台基于“优生学”(类似于现今“计生科学”)的“优生法”,对残疾人、问题少年、智商测验低分者、甚至贫困群体实施强制绝育手术,这就是十足的专制暴政——民主制度所产生的专制暴政!
讽刺的是,赤裸裸违宪且残酷侵犯人权的“优生法”,直到1977年才被大面积废除。据不完全统计,全美受害者高达六万人,众多无辜者被剥夺生儿育女的权利,老来举目无亲,在孤苦伶仃中死去。
然而,民主制度下的专制萌动,并未随着“禁酒令”、“优生法”的废除而停止。最近德克萨斯女州议员、律师出身的民主党人(又是民主党!)杰西卡法拉提交一项冠冕堂皇的议案,要求禁止已婚男人自慰(即“打飞机”);该议案要求:“对不在女性阴道或指定医疗设施内的射精行为处以100美元罚款。”
该议案倘若通过,无疑又是一项民主制度产生的专制恶法,因为它是公权力对私权的粗暴侵犯!
如果美国不能制止类“禁酒令”、“优生法”的民主制度下的专制萌动,那么美国的前途,不是异化专制大国,就是在伊斯兰势力的侵袭下分崩离析。
那么,如何防止民主制度的此种专制异化呢?简要地说:
一是设立宪法中的不能修正内容。宪法是立国之本。而现今的美国,只要参众两院三分之二的议员动议,便可以提出修宪,虽则要通过还需三分之二州议会的批准,这仍然包含着动摇国本的危险。譬如,倘若白左势力或泛伊斯兰势力在美国空前膨胀,后果不堪设想;
二是加强违宪审查机制。“优生法”这种赤裸裸地反人类的违宪恶法,竟然在美国产生,并在多州横行四十多年,这绝对是美国的奇耻大辱,这反映出美国的违宪审查机制有重大缺陷;
三是在国家政权的设计中,限制议会的立法权。否则,一旦泛伊斯兰势力、左派或者迎合选民劣根性的政治骗子在议会中占了上风,便会动摇国本;
四是注重传统。一面发了疯地反民族、反传统,一面惶惶然要封堵泛伊斯兰和左派害国,这是政治脑残的缘木求鱼。英国为什么从没有犯出台“禁酒令”、“优生法”的大错?就是因为英国远比美国更注重传统和“习惯法”。
泛伊斯兰势力为何在与西方文明的对决中,已占得上风?就是因为抓住了西方民主制度中的专制恶变机制——以立法的方式多数票通吃,凭借着自己制造选民的高生育优势,一步步“绿化”着西方社会。这,在西欧已经完成得差不多了。
以上美国和西方社会的沉痛教训,中国在去除共产党之后建国时,亟需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