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回應

回樓上的路人丙:

個人出勤及薪資狀況並不是公眾事務,不能以「相關資料」的名義就在未經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公開。工會高層一直有意以「會務人員薪資絕對不低」來強調他們的勞動條件都很好,但這根本是不對的假設。之前已經有太多朋友回應,如果薪資高就代表勞動條件ok、就代表沒資格爭取尊嚴的對待、或者說薪資高(真的高嗎?)就該被無理的使喚與辱罵,這是絕對不能成立的。不幸的是,電信工會高層的作法,似乎正是如此。他們似乎忘記了自己身為前國公營事業員工,常因為薪資高、勞動條件相對較好、工作相對穩定而被罵作「貴族勞工」的痛。

另外,張理事長之前已經正式對公布會務人員個人資料之事道歉,表示他自己也承認擅自公布個人資料之舉,確有不當。既然如此,為什麼遲遲不對自己都認錯了的事情改正呢?張理事長與莊秘書長想必是常常上苦勞網看板的,為什麼這次卻遲遲不回應、遲遲不作為呢?是忙著聯繫討論參選立委的事情,所以忙到別的事全部都不在乎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