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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土地的利益是來自地上物的收成,不是土地本身;炒地、炒房是不道德的黑心投機行為,身為政府官員更不應該公然鼓吹、助長貪婪風氣。

居住正義是指人人都有屋可居住,讓每一位國民都能安居就是政府的責任。在政府無能平抑房價的情況下,營建署更應該興建公屋,為薪資不漲而無力負擔房價、房租持續高漲的人民解決居住問題,而不該是不務正業地去勾結炒房業者,官商聯手哄抬賭客加碼下注。

政府中充斥這種坐享高薪卻不識己任的高官,是台灣無法振興經濟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