ㄜ...樓上. 請問您的問題,是就已經預設 私利=公共利益 的 定義而言,還是就 特別犧牲原則所需遵循之集體法益的定義而言? 另, 是基於何種原則,可將公共利益 等同 私人利益? 您是否已經預設,兩者不應區別開來的立場? (很抱歉必須問您這些問題,因為如果這是已經存在於您的定見之中,我認為此時回答 您 依照 都市更案條例 的立法 或 執行 是否可能違反禁止不當聯結原則,也不大可能獲得共識....)
Re: 客人沒來,就先動筷子吧 聊聊那個缺了席的「公共」
ㄜ...樓上. 請問您的問題,是就已經預設 私利=公共利益 的 定義而言,還是就 特別犧牲原則所需遵循之集體法益的定義而言?
另, 是基於何種原則,可將公共利益 等同 私人利益? 您是否已經預設,兩者不應區別開來的立場? (很抱歉必須問您這些問題,因為如果這是已經存在於您的定見之中,我認為此時回答 您 依照 都市更案條例 的立法 或 執行 是否可能違反禁止不當聯結原則,也不大可能獲得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