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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過勞死 雷聲大雨點小

2011/06/16
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 秘書長

責任主編:張心華

為預防過勞死,立法院三讀通過「勞動基準法」修正案,提高違法企業罰鍰。僱主若讓勞工超時工作,罰鍰增為五倍,從現行最高六萬元提高到三十萬元,並得公佈企業名稱或負責人姓名,並可按次連續處罰至改善為止。

此次修法雷聲大、雨點小,對違法企業難生嚇阻作用。首先,罰錢對黑心企業來說一點都不怕,不要說提高五倍,就算提高一百倍也換不回過勞死受害者寶貴的生命,更挽救不了破碎的家庭,畢竟,老板有的是錢。第二,公佈違法企業名單部份,增列「得」公佈企業名稱或負責人姓名,是賦予地方主管機關「可公佈」、「也可不公佈」的權責,在政商利益結構下,難保地方主管機關會主動公佈企業黑名單,我們一再強調,一旦查到違法,就「應」立即公佈黑名單,避免弱勢勞工繼續受害。第三,過勞受害者家屬一再強調要「廢除責任制」條款(勞基法84條之一)在此次修法也沒處理,仍有許多被列舉在責任制或間歇性工作的勞工,例如保全員、航空服務員、開刀房的醫護人員等所謂「特殊行業」勞工暴露在長工時、高壓力的勞動條件下,沒有基本的身心健康保障,人不是機器,沒有一種職種的勞工可以被排除在正常工時之外,但目前因應責任制過勞的政策方向,卻是由各地方主管機關訂定工時上限,並任由權力不對等的勞資自行簽訂契約來處理,完全無法預防過勞死!

我們認為預防過勞死的政策之一,應比照日本及韓國,將違法使勞工超時、或未依法給休假的雇主課以刑責,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在三個月前,過勞死頻傳及社會壓力下,公開說不排除往課刑責的政策方向修法,但提出的修法草案只是象徵性地提高罰鍰,甚至吳揆邀六大工商團體見面時,針對工商團體提出「過勞死是個案非通案,若課刑責會影響投資」等語,吳揆還請企業主放心,馬英九執政團隊護衛資本家的態度,沒有因為過勞死的疫情而改變!而綠營立委雖頻開記者會抨擊馬團隊,具體作為上,也沒敢往廢除勞基法第84條之1,及將違法雇主課以刑責的修法方向推進,從此次修法結果,顯見藍營或綠營,都不選擇得罪資本家。

過勞死的問題不是近一兩年才發生,早在2002年開始即陸續爆發過勞死案件,從報業編輯、保險業主管、工地主任、公車司機….到近年爆發的高科技產業工程師,勞動者長工時、高壓力、低工資的勞動處境,已在台灣產業型態變化下存在多年,外包、派遣、彈性僱傭等變形勞動型態,從藍營、到綠營、再到藍營執政,一脈相傳,從未改變,這種以資本主義經濟發展為國家施政政策的主軸,正是勞動者過勞死的主要結構性原因。

過勞死不只是健康議題,也不只是勞動議題,它當然是個非常政治的問題,過勞死與塑化劑事件,背後反映的都是政商利益結構問題,作為公民的我們,不要再寄望如此緊密的利益結構幫我們解決問題了,該是自己拿回政治權力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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