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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地雷」獸鋏說再見
動保團體籲:修法改善

2011/06/08
苦勞網實習記者

責任主編:樓乃潔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在今(8)日上午就動保法修法進行審查;昨(7)日,台灣動物協會等動保團體與作家朱天心等人,偕同數隻「阿三哥」三腳狗於立院召開記者會,要求徹底從源頭開始,禁止捕獸鋏的製造與販賣。

遭捕獸鋏狼吻的「小三」犬,及台灣動物協會帶來的獸鋏(攝影:陳韋綸)

台灣現行法規規範捕獸鋏,乃原則上禁止使用。《動物保育法》(以下簡稱動保法)第14條規定,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使用獸鋏捕捉動物,而《野生動物保育法》(以下簡稱野保法)第19條也明訂「不得使用陷阱、獸鋏或特殊獵捕工具」獵捕野生動物。然而第21條、第21條之1「例外條款」,規定民眾以「防範野生動物危害農林作物」或基於「原住民族傳統文化祭儀」等理由使用捕獸鋏,並無違法。

台南市流浪動物愛護協會展示捕獸鋏的威力。胡蘿蔔一碰到捕獸鋏,鋸齒立即吻合深嵌其中。(攝影:陳韋綸)

然而,在現實生活中,由於捕獸鋏取得容易,只要30元到180元不等的價格,便可輕易在五金行購買到大小不一的捕獸鋏,且無須出示任何證明文件。民眾購買捕獸鋏的原因,根據動保團體表示,多與「保護農作物」相去甚遠。高雄市關懷流浪動物協會長期從事動物救援,理事長王小華估計,協會處理的救援案件中,七成肇因為捕獸鋏。此外,捕獸鋏不僅出現於農田、山區,學校廚房或人潮眾多的夜市,捕獸鋏隨處可見。「我們真的救不完!」王小華表示,貓一但被夾到,便失去謀生能力。幸運被救起的動物,也難逃截肢的命運,更多未被發現的案例,不是傷口潰爛,就是在角落默默地死亡。

台灣動物協會監事Liza則表示,海邊亦可發現捕獸鋏的蹤跡。「你想有多少小孩在那裏跑來跑去?」她認為放置捕獸鋏嚇阻動物的作用不大,「狗狗並不會因此就不去那個地方呀!」而捕獸鋏對她和同事的CNR( Catch捕捉、Neuter結紮、Return 原地放回)事務造成困難,「我們要幫狗狗結紮,被捕獸鋏夾到的狗狗,卻更害怕接近人。」

關心流浪動物多年的作家朱天心說,因為疼惜動物,最不忍看到的就是貓狗成為慘遭捕獸鋏狼吻的「小三」。她以甘地一席話「一個國家的強盛與道德程度,端看這國家如何對待動物」強調,動保法修法增列捕獸鋏條例的成功與否,決定了「我們是個怎麼樣的國家。」她也表示,如果8日的修法審議不順利,將擇日於主管機關農委會門口置放捕獸夾,「不是要夾他們,而是要讓他們體驗,動物面臨的危險處境。」

台灣黑熊保育協會理事長黃美秀在玉山國家公園進行黑熊捕捉繫放的研究,她表示曾經捕捉的15隻台灣黑熊中,便有八隻因為捕獸鋏而「斷掌」或「斷趾」。不僅是台灣黑熊,台灣唯一保育類的貓科動物石虎亦深受其害。遭獸鋏夾傷的台灣黑熊,因為斷掌而失去狩獵、爬樹甚至是繁殖的能力。山區獸鋏,是獵人為了捕捉山豬而放置的,如今則擴大威脅到的數量稀少的保育類動物。

目前不乏世界各國,以法律管制捕獸鋏。奧地利與瑞士已經全面禁止使用捕獸鋏,歐盟除禁止使用外,也不得進口「以捕獸鋏捕獲的動物毛皮。」紐西蘭也規定,購買捕獸鋏須有使用許可,對於其規格、使用地點、警告標誌、目的等等,也有明確的規範。此次動保團體推動動保法修法,增列第14條之2「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任何人不得製造、販賣、陳列或輸出入獸鋏。」國民黨籍立法委員鄭麗文表示,不僅山區或農田,捕獸鋏現在已經出現在都市。然而由於警政人力有限,導致難以徹底掃除捕獸鋏,修法目的,是希望從源頭開始,管理捕獸鋏的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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