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樹木移植&老樹保護往往也祇是演戲 演的是戲中戲!
移植不依時令斷根 工程不計節氣排程 樟樹存活約計一成 死亡違約賠償一成
更何況老樹工程背後 還有
綁標圍標借牌晃點... http://blog.yam.com/munch/article/38683892 會議主席的台北市環保局長吳盛忠,在遠雄公司依序報告完畢後,參與的居民與環境團體,要求針對遠雄回答提出問題,表達社區居民與社會公民的質疑與關心權力,未料吳盛忠急欲加速審查時間,要求先讓審查委員提出疑問,再讓居民、環團表達。
現場審查委員甲,提出大巨蛋散場人流計算方式不明確,怎能以超市的計算模式,來換算大巨蛋,認為開發商並未最妥善的算法。
審查委員乙則是直指大巨蛋為財務平衡,不斷擴張商業設施,無異本末倒置,並陷入惡性循環。
審查委員丙表示,營運後的大巨蛋,場租國內球隊租不起,大巨蛋只會成為演唱會、表演場所,這樣的空間,台北已經有很多,如果開發商愛棒球,乾脆就去認養球隊。 會議主席的台北市環保局長吳盛忠,在遠雄公司依序報告完畢後,參與的居民與環境團體,要求針對遠雄回答提出問題,表達社區居民與社會公民的質疑與關心權力,未料吳盛忠急欲加速審查時間,要求先讓審查委員提出疑問,再讓居民、環團表達。
在多位審查委員提問,開發單位一一回答後,居民與環團再度要求提問,但被主席吳盛忠拒絕,現場許多民眾、人士抗議,表示會前說好開放發言,現在又阻擋發言,根本違背誠信,主席才同意開放二位里長發言,卻在里長發言時,不斷以「好了!好了!」出言干擾。
接續蔡雅瑩律師發言時,表達在違背開發條件下,這是一場違法環評,但是主席吳盛忠已經急於議決,打斷蔡率師發言,等到林三加等多位人士要求發言時,主席吳盛忠不斷出言干擾制止,表示「可以..書面提出意見」... 閉門會議內,主席吳盛忠一直強調今天應該要有決議,不能再拖延,並且要求與會審查委員必須明確表示,形成共識決。
未料,在21位審查委員,出席14位委員中,已經有7位民間委員,「輪番發言,全體一致,非常明確」,針對大巨蛋的開發量體,以及車潮人潮的問題,表達無法接受的意見。
審查委員甲表達整個說明書,幾次重審沒有大幅更動,如果無法改善應該終止開發。
審查委員乙表達社會關心,市民要公共空間,如果作不到不應開發。
審查委員丙表達如果有疑慮不清,不應急著議決,必須再審。
審查委員丁表示,依舊存在許多問題,建議進入二階環評。
審查委員戊直接提問,大巨蛋的目的為何,如果二十年後不合需求,為何要強行通過。
現場七位民間審查委員,完全表達反對開發,或是要求再審或送二階環評。至此時,十四位出席委員中,扣除主席不能參與表決,其實已經7比6超過半數,反對開發,或建議再審與送進二階環評。
但是,有條件通過的環評戲法,開始上場。
一位官派環評委員,直接說這是市府政策,必須推動,可以考慮有條件通過。主席吳盛忠忽視現場過半數的反對意見,不斷表示可以提出條件,現場全數民間委員不願提出條件,要求乾脆直接表決。
原本在「通過」、「有條件通過」、「二階環評」、「否決」四個選項中,應該給委員以自由意志進行投票,做出選項選擇。未料在投票前,主席吳盛忠不願立刻投票,還一直要求先討論有條件通過的「條件」,再來投票,但是這已經是違反審查正義,怎麼會是未投票先決定選項,如果是多數選擇「有條件通過」,再來討論條件為何,卻是未投票前就討論「有條件通過的條件」,再來投票。
這種作法,在國內環評審查屢見不鮮,從蘇花案、國光石化案,到大巨蛋案,都是在許多民間委員極力、明確反對下,主席刻意忽視,以掌控審查程序方式,引導向「有條件通過」,在議決前不斷擬定修正條件,再誘使委員同意「有條件通過」。...
Re: 《公共電視 我們的島》樹木天堂?樹木墳場?
所以樹木移植&老樹保護往往也祇是演戲
演的是戲中戲!
移植不依時令斷根
工程不計節氣排程
樟樹存活約計一成
死亡違約賠償一成
更何況老樹工程背後
還有
綁標圍標借牌晃點...
http://blog.yam.com/munch/article/38683892
會議主席的台北市環保局長吳盛忠,在遠雄公司依序報告完畢後,參與的居民與環境團體,要求針對遠雄回答提出問題,表達社區居民與社會公民的質疑與關心權力,未料吳盛忠急欲加速審查時間,要求先讓審查委員提出疑問,再讓居民、環團表達。
現場審查委員甲,提出大巨蛋散場人流計算方式不明確,怎能以超市的計算模式,來換算大巨蛋,認為開發商並未最妥善的算法。
審查委員乙則是直指大巨蛋為財務平衡,不斷擴張商業設施,無異本末倒置,並陷入惡性循環。
審查委員丙表示,營運後的大巨蛋,場租國內球隊租不起,大巨蛋只會成為演唱會、表演場所,這樣的空間,台北已經有很多,如果開發商愛棒球,乾脆就去認養球隊。
會議主席的台北市環保局長吳盛忠,在遠雄公司依序報告完畢後,參與的居民與環境團體,要求針對遠雄回答提出問題,表達社區居民與社會公民的質疑與關心權力,未料吳盛忠急欲加速審查時間,要求先讓審查委員提出疑問,再讓居民、環團表達。
在多位審查委員提問,開發單位一一回答後,居民與環團再度要求提問,但被主席吳盛忠拒絕,現場許多民眾、人士抗議,表示會前說好開放發言,現在又阻擋發言,根本違背誠信,主席才同意開放二位里長發言,卻在里長發言時,不斷以「好了!好了!」出言干擾。
接續蔡雅瑩律師發言時,表達在違背開發條件下,這是一場違法環評,但是主席吳盛忠已經急於議決,打斷蔡率師發言,等到林三加等多位人士要求發言時,主席吳盛忠不斷出言干擾制止,表示「可以..書面提出意見」...
閉門會議內,主席吳盛忠一直強調今天應該要有決議,不能再拖延,並且要求與會審查委員必須明確表示,形成共識決。
未料,在21位審查委員,出席14位委員中,已經有7位民間委員,「輪番發言,全體一致,非常明確」,針對大巨蛋的開發量體,以及車潮人潮的問題,表達無法接受的意見。
審查委員甲表達整個說明書,幾次重審沒有大幅更動,如果無法改善應該終止開發。
審查委員乙表達社會關心,市民要公共空間,如果作不到不應開發。
審查委員丙表達如果有疑慮不清,不應急著議決,必須再審。
審查委員丁表示,依舊存在許多問題,建議進入二階環評。
審查委員戊直接提問,大巨蛋的目的為何,如果二十年後不合需求,為何要強行通過。
現場七位民間審查委員,完全表達反對開發,或是要求再審或送二階環評。至此時,十四位出席委員中,扣除主席不能參與表決,其實已經7比6超過半數,反對開發,或建議再審與送進二階環評。
但是,有條件通過的環評戲法,開始上場。
一位官派環評委員,直接說這是市府政策,必須推動,可以考慮有條件通過。主席吳盛忠忽視現場過半數的反對意見,不斷表示可以提出條件,現場全數民間委員不願提出條件,要求乾脆直接表決。
原本在「通過」、「有條件通過」、「二階環評」、「否決」四個選項中,應該給委員以自由意志進行投票,做出選項選擇。未料在投票前,主席吳盛忠不願立刻投票,還一直要求先討論有條件通過的「條件」,再來投票,但是這已經是違反審查正義,怎麼會是未投票先決定選項,如果是多數選擇「有條件通過」,再來討論條件為何,卻是未投票前就討論「有條件通過的條件」,再來投票。
這種作法,在國內環評審查屢見不鮮,從蘇花案、國光石化案,到大巨蛋案,都是在許多民間委員極力、明確反對下,主席刻意忽視,以掌控審查程序方式,引導向「有條件通過」,在議決前不斷擬定修正條件,再誘使委員同意「有條件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