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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在深圳地區的薪資而言,作者所取得的深圳工人薪資3233元為官方資料,而且非工人之薪資所得平均,應該是當地人均所得平均較為合理。依深圳市2009年之最低標準工資特區為每月1000元人民幣,特區外(寶安區、龍崗區)為每月900元人民幣。故以深圳的工人薪資含加班費後取得1800元左右是很正常之情況。而且比中國人所得開立的工廠之薪資還要高。而在工廠內都是供吃供住,亦沒有無法維持基本生活之情況。在內地人的生活水平目前亦約300元以下即可維持一個月的生活。而以"面對台灣出身企業對中國工人的殘酷之剝削",來說事,實在太過。希望作者能多了解中國大陸情況再做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