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工人的自殺與本田工人的罷工
責任主編:徐沛然
從今年1月至5月26日為止,中國深圳的富士康工人共有13人跳樓,其中有11名工人死亡,同時網路上也流傳著15跳等未確認的資訊。為此,中國當局最近啟動了多方面的控制機制,包括網路控制,以避免事件的擴散。在筆者看來,由於富士康屬於台灣鴻海集團,他們的軍隊式的勞工管理模式被認為造成這次的悲劇之直因,在台灣社會也產生不少的迴響。尤其,經歷了做為「半邊陲」發展主義經濟發展路線之台灣社會,面對台灣出身企業對中國工人的殘酷之剝削,表示感同深受。
但這個事件與其說是單一工廠之特殊勞工管理模式,毋寧說是中國複雜的勞動體制所造成的。雖然工人的自殺表面上是因為勞動過程和資方的軍隊式管理產生心理上的壓力,但強迫接受這樣的勞動條件的中國式剝削模式才是根本原因。眾所週知,事件發生的深圳工業區僱用不少年輕農民工(農村出身的中國內部移住勞動者),在城鄉二元的經濟結構下,非城市戶口之「非公民」的農民工往往成為過度剝削的對象,這正是中國剝削模式的主要特質。他們大部分的福利被排除或處於不平等地位,成為都市貧民的來源,而被指名為社會不安要素已經有一段時間了。根據清華大學社會系副教授吳介民等人的調查,這些富士康工人的基本工資為每月人民幣950元,每月加班98小時,才拿到人民幣1840元,與深圳工人平均所得人民幣3233元(2007年)比起來,不加班根本無法維持基本生活(蘋果日報2010/5/31〈富士康事件與中國模式〉)。
再者,支撐這些剝削結構的另外一種機制就是實質剝奪勞動權的中國勞動體制。現在中國黨政只允許黃色工會,禁止工人自由團結,實際上不可能成立「民主」的工會。總而言之,對中國工人的過度剝削是由支撐中國發展主義的城鄉二元體制的戶口制以及勞動權的剝奪之雙重機制來保障。因此,即使「農民工」處於殘酷的過度剝削,國家卻禁止他們擁有抵抗資本的起碼手段之勞動權。
面對這樣的悲劇,我們如果只從因「資本」的嚴苛剝削而產生的工人「異化」中尋找問題的原因,而總結出加薪或勞動管理模式的「人道化」答案,一定是不夠的。尤其,筆者認為,這樣的「加薪(賠償)/工運停滯」模式是傳統的解決台灣勞資爭議的典型模式,台灣籍企業利用加薪策略試圖解決中國內的勞資爭議,在中國勞資關係的變化上算是很有症候性的(symptomatic)。另外,也要注意的是不應該類似的把批判集中於台灣資本的勞動剝削,而缺乏對中國發展模式的深度歷史分析之下,忽略中國內部的戶口制所呈現的歷史問題(來自毛澤東時期的中國城鄉二元體制和社會主義發展主義問題),以及克服這個問題之努力具有的在工運和社會運動上的意義,再者也不能缺乏關於中國工人剝削機制運作上的國家(和/就是中國共產黨)的積極角色之歷史分析。(http://www.wyzxsx.com/Article/Special/fsk/Index.html 「中國的新左派」論述的流通空間之《烏有之鄉》報導了「富士康暴露資本真相」專題而部分論述上可以發現如此的立場。)
為了讓做為權利主體的中國工人爭取到勞動權,讓在城鄉二元結構下做為「非公民」的農民工成為平等的公民,需要摸索法律上、制度上以及社會運動上的方案。最近本田工人歷經幾場罷工而不停留在加薪訴求,反而要求重組工會是深具啟示性的。而且,面對當前中國工人的條件、困境以及抗爭,回憶到類似的過去經驗之亞洲工人階級應該要討論歷史給自己的角色是什麼。尤其,我認為,台灣和香港等地因語言和文化的親近,一定程度會影響中國工人運動的形成。不過這個影響是以對自身的嚴密歷史評估為前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