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議題提問遭無視 民團給蔡韓打零分

2019/09/12
苦勞網記者

總統與立委大選明年一月登場,但各陣營候選人仍深陷在口水戰當中,未見實質的政見討論。台灣人權促進會日前發起「每月一問」行動,每月針對不同議題向總統候選人及各政黨提問,然而八月發文詢問的《難民法》及《礦業法》法案,蔡英文和韓國瑜都已讀不回,台權會今天(9/12)直接把蔡韓兩人的態度打上「零分」。

台權會召開記者會公布「每月一問」總統候選人及政黨結果,批評蔡韓不回應只拿零分。(攝影:張智琦)

台灣人權促進會在八月針對《難民法》及《礦業法》法案,發文詢問總統候選人蔡英文、韓國瑜及各政黨包括國民黨、民進黨、時代力量、台灣民眾黨的態度和立場,請他們回覆對立法和修法的看法。台權會今公布提問結果,兩位總統候選人蔡英文和韓國瑜都未回應被打零分,政黨回應則普遍不及格。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表示,高市府回覆說目前韓國瑜專心於市政,請他們不要再發文給市府,但韓國瑜作為總統候選人,對重大人權法案都不表示意見,反而不斷發表歧視言論,顯示其人權素養低落。此外,總統府和台灣民眾黨都沒回應,也顯示蔡英文和台北市長柯文哲都相當漠視人權議題。

礦業法議題 綠黨最高分

邱伊翎表示,在《礦業法》這題,台權會主張應修法規定礦業權申請及展限需經原住民「諮商同意」,避免亞泥案那種未經部落族人同意,卻可以不斷展延開發的情形發生,也應廢除容許不斷展延的「霸王條款」,認為現行修法版本應盡快通過。

在《礦業法》的部分,台權會認為「綠黨」對此議題最能掌握眉角,獲得最高分,其次為社民黨和時代力量。國民黨回覆擇期另行公告意見,等於沒回答,拿零分;民進黨在細項都說協調當中,看不出價值立場,同樣拿低分。

難民法議題 時力回覆最佳

在《難民法》這題,由於目前台灣對於外國的尋求庇護者,並無法律可保障他們的居留權和工作權,台權會主張應通過《難民法》,保障無國籍和外國庇護者的權益,同時應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和《港澳關係條例》,讓中國大陸、香港和澳門的庇護者也能準用《難民法》的保障。

台權會會長周宇修律師表示,《難民法》這題得分最高分是「時代力量」,其他像是綠黨、社民黨和台聯也都支持修法,國民黨、台灣民眾黨和新黨則都沒回應。他強調,《難民法》立法後不只適用香港人,也是給世界各地需幫助的人幫助,希望盡快通過。

台權會也公布這個月的提問,是關於政府推動明年換發「新式晶片身分證」政策,而提出發行晶片身分證是否有侵犯個資隱私疑慮、設置大規模資料庫是否可能造成個資隱私風險,以及是否應該設置個人資料保護專責機關、納入更多公民參與程序等等,要求各政黨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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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英粉,您忘了民進黨是怎麼抵制反滲透法嗎?您忘了民進黨是怎麼抵制東奧正名嗎?您忘了蔡英文政府是怎麼放縱中資侵台嗎?您忘了蔡英文政府還在繼承馬政府的服貿協議嗎?您忘了蔡英文是怎麼通過反民主的鐵籠公投嗎?您忘了蔡英文是怎麼搞初選嗎?
不是親中派,就一定是台派嗎?有一種叫投機派,您不知道嗎?投機派賣台能力一定會比親中派行,這叫做溫水煮青蛙,懂嗎?
老共走險棋?您高估老共啦!連香港這麼久都都無法搞定,更何況美中貿易戰?您知道老共在中國封鎖香港反送中新聞嗎?您知道老共因為怕反送中經由台灣自由行傳回中國,而中止台灣自由行嗎?重點不是中國,重點在爛蘋果傷身。因為怕中國而吞爛蘋果?辦不到!

正視偷渡港青法律困境
2020-09-24《聯合報》A13版 戴世瑛/律師

當港人發起全球連署要求遣返因涉嫌偷渡來台遭陸方拘捕的十二名港青,聯合國人權辦事處也促請保障渠等正當法律權利之際,對同是偷渡入境滯台多日的五名港青,國內是否曾給予同等關注?
從日前銅鑼灣書店老闆林榮基向美方反映來台港青生活困難、蔡總統允諾檢視相關制度障礙、陸委會證實啟動修法作業等報導看,或已透露:我當局力推的「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執行遇到瓶頸,不得不朝修法方向「髮夾彎」。這五名港青的目前待遇與後續處置,不禁讓人憂心。
由於我當局態度曖昧、諱莫如深,現階段這群港青,是已接受我方依據《港澳條例》第十八條與《港澳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提供的必要援助或許可居留?還是因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七十四條未經許可來台規定,正面臨刑事調查與強制處分?外界全不得而知。
茍如綠委所言,為了「防弊」,這些人被「高度保護」,不透露給其他人和親友。則此舉已形同變相剝奪限制其人身自由與家屬知情權。有無疏失或違法?監院國家人權委員會是否該啟動調查?
實則,針對抗爭港人應否全面給予庇護援助,國內原有爭議。加上政治道義與國安疑慮衝突,導致我當局一再迴避修法明確收容標準,僅以所謂「個案審查」方式低調進行。但這次港青入台,實可能對這種欠缺完善法制基礎的處理模式,造成挑戰或衝擊。試問:縱其情可憫,難道不必開庭立案,追究其違法偷渡責任?倘其中有涉嫌在港犯罪者,一旦港府或受害家屬要求遣返,如何保持低調?若不依法處理,我方豈不坐實了「包庇窩藏犯罪」?
反觀前述關押在陸港青,有法律專家研判:陸方將先追訴其非法越境,再移交香港查辦在當地所涉犯行。也不排除陸方以違反《港區國安法》為由,直接將數罪合併審理處罰。懲治不可謂不重。兩相比較,我方的「黑箱作業」與來台港青迄今不知何去何從。孰好孰壞,恐見仁見智。
此案足證:自由台灣欲撐香港自由,仍有賴健全法治,而非口號與承諾。以政治操弄扭曲法治,首當其衝受害的,必然是政客宣稱保護的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