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校兼任教師兩度修法吃攏嘸
高教工會籲同工同酬全納勞基法

2015/07/18
苦勞網記者

行政院去年(2014)8月核定「公立大專校院兼任教師鐘點費調整案」,公立大學調漲兼任教師16%鐘點費,但私校多以「財務困難」為由未跟進;今年5月立法院三讀通過《教師待遇條例》,要求私校教師薪給「準用」公校,兼任教師卻被排除在外,私校兼任教師更成為毫無法令保障的「孤兒」。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昨天(7/17)召開記者會要求公私校兼任教師應「同工同酬」,並將所有兼任教師納入《勞動基準法》保障。

台北藝術大學兼任教師顧玉玲(左一)表示,私校兼職教師成為雙重弱勢,而只要有一群處於「後備隊」缺乏保障,集體勞動條件就是會敗壞。(攝影:宋小海)

高教工會理事、世新大學兼任教師郭耀中表示,目前兼任教師並未納入《教師法》與《勞基法》,又多以一學期或一年為一聘,不僅工作缺乏保障,沒有勞退的退休生活也將堪慮。

郭耀中指出,私校講師鐘點費為575元、副教授、助理教授私校685元、教授795元,而在去年8月教育部的「兼任教師鐘點費調整案」後,公校講師則為670元、助理教授公校735元,副教授795元,教授925元,而目前已有私校兼任教師因多次反應鐘點費應比照公校卻沒有正面回應,認為勞動尊嚴遭嚴重侵害,憤而向校方提出辭呈。

台北藝術大學兼任教師陳思仁表示,目前她於4所大學擔任兼任教師,其中3所為私校,每週授課15到18小時,但寒暑假無薪資,年收入仍不到50萬元,而校方等單位也未給予研究資源。陳思仁質疑去年8月的鐘點費調整案卻未強制私校配合,完全是行政院及教育部在討好私立大學,而許多私校每年都有營餘,財務困難的情形根本是謊言。

本外勞基本工資脫勾前例 教育集體勞動條件恐敗壞

台北藝術大學兼任教師顧玉玲指出,以過去「基本工資」政策為例,在2007年正式調漲時,當時勞委會的行政解釋指「家庭類勞工」不適用基本工資,導致目前基本工資在今年7月為20,008元,但外籍看護工仍維持在15,840元與本勞脫勾,與本勞薪資差距已達30%。而從去年8月至今,私校兼職教師也被類似方式「脫勾」,未來差距恐怕也將持續擴大。

顧玉玲認為,如果學校認為調漲幾十元鐘點費就會導致財務崩盤,即顯示該教學領域中的兼任教師佔了大多數,更是經營體質大有問題。兼任教師長期待遇遠不如專任教師,教學徹底外包化,私校兼職教師現在更成為雙重弱勢,而只要有一群處於「後備隊」缺乏保障,集體勞動條件就是會敗壞。

台南應用科技大學兼任教師蔡依伶說,私校非常在意成本,雖然依法教師可納健保,但她每學期必須寫公文簽呈給予校長同意,過程中校方行政人員還「善意勸導」,告知全校500位兼任教師僅有她要求納健保。

「兼任教師要可以團結起來。」蔡依伶認為,部分兼任教師可能認為只要不參與工會及抗議行動,就可能拿到專任教帥的入場券,但如果校方能用低於專任教師的三分之一成本聘用兼任教師,「以後也不會為你開一條專任的路」。

教育部:私校鐘點費不得低於去年標準

教育部在該記者會後對外回應表示,私校鐘點費並非來自政府預算,由各校視財務狀況自訂,依法令無法要求與公校一致,但是「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第7條第2項已規定,鐘點費支給不得低於去年8月以前的標準。並已行文呼籲私校考量調整。

世新大學兼任教師林柏儀則分析,教育部應該要讓兼任教師鐘點費公校和私校一致化,今年5月修正的《教師待遇條例》規定的「薪給」包括本俸、加給,但並未處理討論「鐘點費」,因此教育部只要在目前研擬中的《教師待遇條例》施行細則中,將「鐘點費」視為薪給的一部分,問題即可解決。

林柏儀也認為,除了教育部應負責,勞動部同樣可以著力,目前許多兼任教師其實長期受僱於學校,也沒有最基本6%勞工退休金,勞動部只要對外宣告兼任教師不該被排除《勞基法》,兼任教師除了可改善待遇,也能取得不定期契約並有勞退金,而政府單位若再不回應,高教工會將進一步發動抗議。

世新大學兼任教師林柏儀(左一)分析,由教育部修正《教師待遇條例》施行細則,或由勞動部宣告兼任教師不該被排除《勞基法》,都可改善兼任教師勞動條件。(攝影:宋小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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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臺灣的教師有三種:
1三等教師:等吃飯,等薪水,等放假
2.二等的資深教師:等閒之輩(課少,不作研究),等退休
3.一等的退休教師:等人生的最後一天

學校可以搞的花招多的是

一學年的課變成一學期
三小時的課變成二小時
30人一班變成60人一班
一學期20週鐘點費變成18週
刪交通費補助
上課停車要收錢

以上我通通遇到

上課學生是一年比一年多
鐘點費是一年比一年少
偏偏學校一直在喊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