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服員有話好說?誰敢!
不認工會幹部 華航揚言告公視

2014/09/26
苦勞網記者
責任主編:王顥中 9月2日,華航空服員前往桃園縣政府指控華航人力不足,造成班表混亂、工時過長,以及夜間飛行的「紅眼班機」等情事(相關報導),當天晚上,公共電視台「有話好說」節目邀請遭到華航解雇,目前還在與華航打確認僱傭關係訴訟的華航第三分會幹部卓棕偉上節目,最近,公視卻接到華航發函,指卓棕偉已遭解雇,並非工會幹部,卻利用這個身分上節目,影響華航企業形象,要求公視道歉,否則將採取法律行動。 勞動條件壓縮,空服員組織爭權益
以空服員為主體的華航工會第三分會,突破華航工會總會的體制,爭取空服員的權益,挑動了華航公司的敏感神經。(攝影:陳逸婷)
一個人是不是工會幹部,可以由資方來認定嗎?今天(9/26),華航三分會發表聲明,強調在確認僱傭關係訴訟確定前,保留卓棕偉的工會常務幹事資格,三分會的幹事每年改選,卓棕偉在去年(2013)9月27日被解雇後,三分會保留了他第26屆常務幹事的席次,而在今年新選出的第27屆,也仍保留一席給卓棕偉,繼續承認其工會幹部的身分。 卓棕偉被開除的理由,是吸食大麻,不過,由於吸食的地點是在承認大麻合法的荷蘭阿姆斯特丹,在台灣也未必構成違法,華航以其內部的工作規則及獎懲辦法將他解雇,但是,由於這幾年來,卓棕偉積極參與工會的動作,引發「不當勞動行為」的爭議。 桃園縣產業總工會秘書林佳瑋表示,在兩岸直航之後,華航的班型產生了極大的變動,2012年片面違背與工會之間「長班之後至少要有24小時休假」的協議,7月份,更以交通部民航局頒布《飛航作業管理規則》做為降低勞動條件的藉口,將原先協商的工時、休假的協議全面廢止,實施「在家待命」。 所謂「在家待命」一段12小時,空服員的住家不管遠近,在這12小時之內,隨時會被「抓飛」,譬如說,中午12點到晚上12點是「在家待命」的時間,晚上10點鐘,忽然一通電話來了,馬上就得趕出任務,而且待命的時間沒有薪水,一旦被「抓飛」,從任務報到才開始計薪,待命的12小時裡,空服員幾乎完全無法做任何的安排。 不當勞動行為裁決與工會的矛盾
工會不挺工會
資方將工會幹部開除,並以其「不具員工身分」否定其執行工會會務的權力,這種情形時常發生,這時被開除的工會,以及其上級工會對於被開除幹部的支持,是工會能否在面臨打壓時維持自主性的重要判準。 歷史上最著名的上級工會不挺下級工會被開除幹部的例子,就是2009年,台北市政府打壓停管工會,開除工會幹部洪連佐等人,連帶也不承認由洪連佐主持的北市產總會員代表大會產生的理事長蔣萬金。 6月24日,全國產業總工會決議,接受北市勞工局的裁決,也不接受蔣萬金在全產總的身分,造成北市產總退出全產總。 相關報導:〈接受北市府產總改選案解釋 全產總「自主性」遭質疑
對於班表混亂的狀況,華航工會總會沒有積極的反應,這是卓棕偉等空服員積極參與以空服員為主體的第三分會,並且與總會產生矛盾的主因,林佳瑋說,2012年,華航工會理監事選舉,第三分會串聯其他分會,希望挑戰當時身兼國民黨中常委的工會理事長李昭平(李昭平顯赫的背景)的班底,選舉的票數差不多是40比60,但是由於配票的關係,反對派的人馬全數失敗,沒有一席進入理監事會。 如此,工會的態度,導致了卓棕偉解僱案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上不利的結果。今年2月24日,勞動部裁決委員會將卓棕偉裁決申請駁回,其中重要的理由,是「紀律人評會中工會代表及兩名員工代表均未有反對解雇申請人之意思表示,且迄今申請人所屬工會並未就申請人因吸食大麻遭相對人解僱事件聲援申請人,或發表任何書面聲明」。 林佳瑋說,在人評會中,所謂工會及員工代表,就都是總會的人馬,其中當時勞工董事葛作亮,也就是在李昭平退休之後,繼任的總會理事長,他甚至在人評會中表示要資方「勿枉勿縱」,完全沒有支持卓棕偉的意思,無論卓棕偉被解雇的理由是什麼,工會不支持他,要說這個解雇是「不當勞動行為」那就難上加難。 「不過」林佳瑋說,第三分會在裁決的過程一直是力挺到底,幾次裁決都到場,並且發表聲明支持卓棕偉,問題是裁決委員根本不把可以真正代表空服員的的第三會當作工會,他們所認定的「工會」,始終都是華航工會總會,所以才有「工會沒有支持」之說。 工會,必也正名
編按
卓棕偉與華航間的僱傭關係雖尚待司法確認,在法院確定剝奪其身分前,苦勞網於9月2日〈疲勞班機 花花班 華航空服員要求補充員額〉中,仍以「空服員」職位稱呼卓棕偉。
在裁決結果不利的情形下,民事的確認僱傭關係訴訟進行得也不順利,法院目前已經駁回卓棕偉希望在判決前暫時維持僱傭關係的假處分。而由於華航工會的組織架構中央集權的程度極高,分會的幹部雖然是選舉產生,但稱為「幹事」,宛如執行業務的辦事人員,而參選幹事候選人的資格也須經總會的同意;在今年第三分會幹事的選舉中,總會不同意卓棕偉的參選資格,也使第三分會選擇空下一席常務幹事的席位,表達繼續承認卓棕偉工會幹部身分的態度。 林佳瑋說,9月2號之後,華航方面沒有就空服員所提出的訴求做過任何的回應,華航總經理林鵬良也拒絕以「第三分會」作對話的對象,僅同意在10月22日的「與民有約」的活動裡,讓空服員以員工代表參與,表達意見。公司與工會總會口徑一致,否認第三分會的獨立地位,也極力否認卓棕偉工會幹部的身分,因此,有話好說將卓棕偉冠上「第三分會常務幹事」的名銜,會讓華航如此反應。 對於華航指控該節目未經查證,就將卓棕偉冠上工會幹部的職稱,公視有話好說製作人及當天的主持人陳信聰表示,卓棕偉是第三分會的常務幹事,所以就向第三分會作查證的工作,當天的節目,只想討論空服員超時工作、紅眼航班等問題,以及對乘客的影響,也不是單討論華航的問題。至於卓棕偉個人是否吸大麻、解雇是否涉及不當勞動行為,或者工會的爭議,他都不清楚,也不想加以評論。 而公視公服暨行銷部經理江行德表示,近日將對華航回函,說明已向第三分會查證卓棕偉幹部身分,在回函中,將不會有道歉的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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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無論這位空服員是否違法,都需經過法律的認定,華航沒有資格裁判。並且即使勞工經法院裁定有罪,雇主也只能因刑期超過六個月的刑罰,才能終止與該勞工的契約。
若勞工於工作時間內吸食毒品,雇主應該向司法單位舉發,而不能私自處理,否則就是包庇、隱瞞犯罪。

奉勸華航公司,有本事就好好改善員工的勞動條件,不要在卓棕偉的身分上大作文章。那天在節目上講紅眼航班,缺額派遣的問題,你們敢否認嗎?有本事就來告我跟卓棕偉那天在節目上說謊,但是你們不敢告內容,只敢在身分上做文章,因為我們說都是事實!

貴公司發言人郭興長接受媒體採訪時說:「有關保證休假,目前每月保證休假已達8天,符合勞動契約的規範,也優於法令規定。若旺季排班不足,會在次月補齊。」

請問貴公司空服員7-9月有保證休假24天嗎?10月份的班表,貴公司有依照勞動契約給予8天的休假嗎?吃掉員工7-9月的休假,請問貴公司還給員工了沒?

看看台籍組員後比較下外籍組員, 那外籍組員根本就是奴隸了。而且連工會都沒有。同工不同酬, 沒工會,沒年終,沒退休金,沒帶薪產假,工作再久也是2年一簽的臨時工。 如一個公司都無法一視同仁的照顧員工,員工又該如何照顧好公司與其客戶?

這幾年政府告工人的狀況還真不少,希望空服員堅持下去,加油。

七八九月的都還沒還!十月班表排出來一樣只有七天!而且照樣缺員!完全沒有要改善的意圖!

不爽就不要做呀,仗著是國營事業,只會打國營事業,有種去打民企,不要好是欺負國營事業,我不是華航的人,更不是公營機關的人,只是不爽,國營事業的人得便宜還賣乖

你們這些國營事業的員工與幹部,不爽華航就不要在那裡工作了,趕快離職,華航資譴不適任員工做法,個人覺得是對的,該資譴就要資譴,不要只會欺負國家,有種到民企工作看看,看你們敢欺負民企嗎?巴著華航幹嗎?趕快離職,有志氣的話!!

真看不慣你們這些華航員工,不爽就不要幹了,幹嗎,賴在華航不離職,只會批評,這是國營事業就好欺負嗎?不然到民企工作看看,看你們敢這樣對民企嗎?欺負國營事業

華航是国營事業???真好笑!!!

不懂,國營事業勞工就不能爭取權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