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要對自己的委屈負責

2014/04/02
台大城鄉所博士候選人

佔領行政院之後,官方刻意避重就輕。但通過越來越多、群眾自行攝錄的影像,已揭露了警察的真實暴行。然而此時卻出現一股「善意的逆流」,大致上強調警察礙於工作「不得已」,說警察也是人、有家庭、有些人其實支持抗爭,等等。

我當然知道有些警察下班後是好爸爸、好媽媽、好女兒、好兒子、好朋友、好妻子、好丈夫……可是人道主義不是這樣用的。強調社會身份的多重性,也不能允許施暴者事後躲起來。

日常世界極有侷限,因此人們往往不能理解、看不見社會機制、機關與機構的,龐大且綿延的「歷史性」。於是,既難感受到抽象,就只能從生活中、以粗淺的方式,把「社會」經驗為必須有分工、必然各司其職。

這是很可怕的想法。社會分工並不是純粹自然演化的結果。正如「個人」是社會的結晶,社會上的機關、機構,同樣是歷史結晶。就「警察」而言,就必須記住它從來是政府對內執行鎮壓與殺戮的武力,而非所謂「維護社會治安」這麼簡單。臺灣政府的這項武力,於解嚴前一直是憲、軍、特、警不分家;從解嚴前「警政署長」升遷調職的方式可以證實。即使解嚴、裁撤了恐怖的「警總」,卻將人力以看不見的方式疏散到我們不曉得的地方去。更嚴肅的,由於我們「解嚴、民選」並非通過「由下而上」的革命所造成,而是執政者的意志所為,也就保存了各式各樣的鎮壓機制、維持著官員們心中極端保守的鎮壓心靈。

打個比方,我們可以說解嚴後的某些警政署長一路從基層員警升遷上來,卻不能把握他們以什麼樣的角度看待自己的工作。或者,我們可以說王卓鈞是「民主時代」的警政署長,但是既然成長「軍統特務」父親王魯翹的家庭裡,我們就很難把握王卓鈞心中究竟以什麼角度看待「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家庭不是個人的保護傘,而是社會化的基礎單位。

這樣談,不是說我不相信個別警察同志的內心存有「自我」、反抗的心靈。我要說的是,如果不記住「全稱」的「警察」在臺灣所扮演的角色與其歷史特質,那麼群眾在鼓掌、送花、慰問之後卻遭遇暴力攻擊的源由將無法可解。對於無論國、民兩黨誰選上了,都持續由同一批武力、同一個延伸自戒嚴的、專司鎮壓與監控之機關對人民進行鎮壓的情況,我們也不能只是感到無奈。

政府的資產階級性質沒有變,暴力、警告,都可能在我們不留意的時候暗地蔓延,只是程度不一。若有已經成年、成家的朋友們參加抗爭,卻傳來家鄉「管區」去拜訪你父母,也是毋須訝異;「瞭解一下」就是在進行恐嚇暗示。

如同我相信「警察脫掉制服是好人」是真的,我也絕對同意警察同志內心存有「他自己」。但就事實言,從來就只看到一隊隊、一車車的警察,無論出於長官要求或別的因素,到醫院驗傷以駁斥民眾控訴、展示其辛勞以凸顯群眾抗爭產生的消耗,卻從來、從來沒見過一群或一個警察能夠公開指出流血衝突究竟源於誰的指令?哪位長官的要求?而同樣就事實來看,衝突後,即使大量證詞配合大批律師、立委質詢,也未有真正的「究責」。

人道性的、體貼警察的說法,迴避了警察的「鎮壓機器」特質,卻強調警察具有豐富、與你我一樣的,獨特個體思想力。可是,當善意者強調警察的「人面」時,也就對應地暴露了,恰是此種個人性,引發如警察在士林王家拆遷時上網貼文「打死小屁孩」的爭議,或如這次傳出警察貼文要「帶著保險套北上、幹爆女暴民」。人道輿論強調警察因其職位無法個人抉擇的困窘,我卻看見許多警察展現極強的個人意志。

然而,在真正執行鎮壓、整肅的工作時,警察卻又以「沒有臉」的形象現身,沒有編號、甚至沒有制服、不需告知身份即可動粗。群眾不知道抓你的警察是誰,抓人的警察也不用擔心自己狗屁倒灶的黑手段萬一被逮,進而那些真正有思想力、獨立判斷力的警察當然也無法從此群體中浮現出來。而且我們必須知道,警察更因各種黑名義的保障,例如侮辱公職人員、侮辱公署、定義模糊的「合理懷疑」等等,擁有裁決「合法與否」之權。警察不是普通人,而是受保護的政府末端機器。

對於那些真正「支持人民」、真正沒有在鎮壓發生的時候放任自己的情緒、衝動、慾望的警察們,我得因為提出上述黑暗現實而對你說聲抱歉。但是這個道歉也只有一半,因為你必須為你的同僚負責。你對你同伴的惡行的隱忍、對你長官之野蠻默不吭聲,使你理所當然必需負擔責任。可是,就因為我也認為有必要凸顯個別警察的特徵,為人穩重、持家、善於待人……等個性,反而應有更明確的究責機制、釐清「事情如何發生?」警察同志,如果你感到自己委屈、受挫,請從發動集體行動、改變自己所在的體制來做起,因為你有責任。

建議標籤: 

臉書討論

回應

站在指導者高高在上的樣子,
好為人師,叫別人去衝,你有負責過什麼嗎?
只會到處在別人背後放槍者,也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樓上知道個屁?誰叫誰衝?講話前都不用搞清楚狀況的?

沒錯,但請那些暴力的學生和團體,也要有勇氣出來負責,
不要面對法律責任時,就變成秋後算帳,對錯都給你們決定就好了!
這些日子來,我發現這些學運人員,千錯萬錯自己一定沒錯!
真的有錯,一定是別人的錯,這樣的自大無理團體,
叫人如何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