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霸! 政客惡法粗殘徵收
誰憐? 大埔老農無語問蒼天

2010/07/11
苦勞網特約記者

責任主編:張心華

台語的「粗殘」是很生動的一個詞,它代表著粗暴、殘忍。

在苗栗竹南大埔,一群純樸的農民,被迫放下鋤頭,在稻田中舉著「粗殘徵收」的白布條,抗議政府在短短一個月的時間,沒有充份溝通的情形下,就要強制徵收他們的土地,而政府回應他們的,是開進稻田的怪手,和一張接著一張要求配合徵收的公文。

大埔農民世代在此耕作,有些已經有上百年的歷史,現在看起來平整豐饒的良田,都是歷代居民一點一滴努力開墾的結果。對他們來說,土地就是根本,不管外頭經濟再不景氣,只要這塊地還在,就有個可以安身立命的家。

「我們要家、我們要土地、我們不要錢!」6月23 日,農民北上陳情,在三十幾度的高溫下,每個人都流了滿臉的汗,一位84歲的阿嬷對著記者說:「我在這個土地上已經住了一輩子,八十多年了,我們的祖先已經在這裏住了上百年了,希望政府能夠留給我最後一個可以住的地方,不要讓我八十多歲了還要去流浪。」

GK0F0183 GK0F0094 大埔農民北上總統府、監察院陳情,要求政府停止粗暴殘忍的土地徵收,不要剝奪他們的土地。(攝影:王毅丰)

2004年,苗栗縣政府為擴大新竹科學園區竹南基地,將周遭的136公頃土地列入都市計劃的範圍,範圍內的土地主要是以種植水稻、果園等農業使用為主。由於計劃區的範圍內尚有三十餘戶農戶,為了不讓農民被趕走,傅學鵬縣長的時代,原本規劃讓農民可以保有自己的房屋,也可以繼續在房屋的四周耕作。

大埔自救會成員表示:「那時候(傅學鵬縣長時代)的規劃是把所有的住家和農戶閃開,他不要農民搬家,2008年3月為了群創徵地的部份,就變成他(劉政鴻)要把農民全部趕走。」

在以為自己的土地仍在住宅區的情形下,自救會會長陳文彬還花了數十萬興建自家住宅,並且在同年3月25日拿到使用執照。也就是說,至少在2008年3月25日以前,苗栗縣政府都沒有要把農民趕走的意思。

DSCF3465 大埔自救會居民的房屋,一直到2008年3月,苗栗縣政府依然發出使用執照,卻在新屋落成後一個月不到的時間,遭縣府強制徵收。(攝影:王毅丰)

直到2008年3月,鴻海集團旗下的群創光電(今奇美電子)向苗栗縣政府陳情,建議擴大工業區的範圍,以便將來興建8.5代面板廠之需要,苗栗縣政府接受群創公司陳情後,立即以郵寄的方式調查土地所有權人的意見,部份農民這時才驚覺自己的田產要被徵收了。

就在居民感到驚慌失措、反應不及的時候,縣府又馬上以超高的效率,將案子送到內政部都委會,只花了短短一個月的時間,將工業區的範圍由原本的23公頃擴大為27.98公頃,並於5月公告區段徵收,擴大的這5公頃土地,正是大埔農民被徵收的土地。

廠商、苗栗縣政府和內政部都委會通通把事情「喬」好了以後,只花了一個月的時間,就決定了三十幾戶農戶的命運,這些居民有許多都是六、七十歲的老農民,土地被剝奪後,很可能無以維生。為了抗議不正義的徵收程序,大埔農民趕緊成立自救會四處陳情,希望政府能夠繼續和他們協商。

自救會成員氣憤地表示,縣政府「一天到晚送公文,都不出面協調,連內政部召開的協調會,縣政府的人一個都沒到。都用公文一直走一直走,走到最後就用怪手開進我們的田裡。」「你要人家的東西你要跟人家去協調,在沒有告知地主的情況下,就貼了一張小小張的公告在某一個鎮公所的角落,請問一下,誰會吃飽閒閒一直去看鎮公所?」

一般的土地徵收案,和居民溝通的時間至少五、六年,有時甚至動輒十幾年,如今縣府卻只花了短短一個月,就決定了大埔農民的命運,實在是過於草率。大埔居民表示,苗栗縣政府雖然對外聲稱辦過多場說明會與公聽會,但都是在2008年4月前召開的,根本和這些出來抗爭的大埔居民無關,從四月通過變更到五月公告區段徵收確定,縣府並沒有開過任何說明會,甚至在引發居民抗爭後,也才召開過一場協議價購會議。

大事紀 製表:王毅丰

在苗栗縣政府發出的公文中,寫著要求居民在期限內配合區段徵收,如果逾期沒有完成程序,根據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42條規定,將核定不發給抵價地,改發給現金補償,補償的金額以「公告現值」為準。台灣的「公告現值」大約只有市價的四成,因此「現金補償」就意味著以「公告現值」賤價徵收,在政府強硬表態都市計劃勢在必行的情形下,多數民眾即使不願意,為了怕失去配地的資格,通常也只能無奈配合。

根據土地徵收條例的規定,農民事實上完全沒有和政府談判的籌碼,如果不接受配地,就會被以公告現值強制徵收,如果遇到拒領地價補償費的民眾,縣府還可以直接將補償費提存到土地銀行,土地的產權則會自動移轉到縣府的名下。

以「不核發抵價地」做為要脅,再配合遠低於市價的「公告地價」,大埔農民等於在脖子上被架了一把刀,被迫配合區段徵收,如果還是有人不願配合,縣府還可以提存讓產權自動移轉,總之土地所有權人沒有說不的權利。

這個被大埔農民稱為「粗殘徵收」的法律程序,在政府官員眼中卻是可以輕率為之的手段,僅僅花一個月的時間,就可以決策完成,不需要好好地和土地所有權人溝通。

事實上,居民根本就沒有和政府談判的籌碼和空間,所能做的只有被動的接受,與行禮如儀的說明會、公聽會。在這樣的情形下,政府單位當然沒有必要自己找麻煩,反正只要法律程序走完了,土地就可以順理成章的搶過來。對行政首長來說,與其讓政敵批評自己花太多時間溝通,沒有行政效率,不如直接「依法行政」。

在這個過程中唯一的把關機制是「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但是在這個個案中,內政部都委會並沒有盡到把關的責任。劉政鴻為了讓案子闖關,在都委會中親口承諾「在法律允許下,同意以『從優從寬』方式補償相關土地所有權人,如仍有不足,縣府願意向相關企業公司募款補助」,都委會在這個但書下,於11月10日的第718次會議中,在沒有通知當事人到場的情形下,密室通過這項修正案。

首先,都委會的決定充滿了「發展主義」的意識型態,認為開發就一定是好的,可以帶動經濟發展,因此不管居民抗爭的理由是什麼,總之只要補償費合理,給的錢夠多,就可以通過,完全沒有考慮到這樣的發展,是犧牲一群人的生活方式和對土地的情感換來的。

再者,即使是在這種以開發至上,認為錢可以擺平一切的決策中,劉政鴻也沒有兌現他的承諾,徵收的價格是「公告現值」,抵價地發還比率是「非農地重劃區46%,農地重劃區41%」,只比法定的比率高出1%,劉政鴻所謂「從優從寬」補償的承諾並沒有實現。

回過頭來看,劉政鴻在都委會中的承諾,只不過是在耍弄這些都審委員罷了,包括其所說的向企業募款的承諾,縣府事後也以「向企業募款是違法」來回應,既然是違法,當初為何在都委會中做出這樣的承諾?難道所有的承諾只是為了過都委會這關,所謂「頭過身就過」,過了以後就海闊天空,愛怎麼搞就怎麼搞。難怪當時的都委會委員張金鶚在接受公視專訪時,坦言對這樣的結果並不滿意,他表示:「我覺得政治承諾這件事情,政治人物不應該很輕易的表達,一但表達就要付諸實行」。

當初苗栗縣政府是以群創公司需要用地,向都委會申請變更工業區的範圍和面積,如今在媒體上,包括群創公司和竹科管理局都表明不需要擴大這5公頃的工業用地,因此當初申請修正計劃的前提已經明顯消失,在這樣的情形下,苗栗縣政府如何能說它是依據都委會的決議進行都市計劃。

苗栗縣政府表示,為了其它已參加配地地主的權利,必須盡快完成區段徵收的程序,其實這也是推拖之詞,因為縣府可以向區委會提出覆議,如此就可以回到2008年以前,群創公司還未提出擴廠要求前的規劃,如此農民就可以繼續在自己的土地上耕作,也並不影響其它地主配地的權益。

既然在群創公司陳情以前,苗栗縣政府可以規劃讓這5公頃的住戶在原地居住,這代表他們並沒有防礙,或是至少是可以和整個都市計劃並存,如今既然群創已經不要這塊土地了,苗栗縣政府還有什麼理由堅持要以群創公司的需要進行開發呢?

竹南大埔的土地徵收,徵收的理由是為了特定財團牟利;徵收的過程拒絕與居民溝通;到最後連徵收的目的都消失了,這樣的徵收,已經完全失去「公共利益」的前提,但我們的「五星級縣長」劉政鴻還是堅持要硬幹下去,最近還變本加厲,不僅把怪手開進稻田,現在連整個土壤都挖走,讓農民沒辦法再種任何作物。

將怪手開進稻田,把即將收成的稻穀剷平,這在傳統農村是一個很「粗殘」的行為,這個行為的背後,正是「粗殘」的土地徵收條例,與濫用法律的「粗殘」政客。

DSCF3464 苗栗縣政府為了群創公司的要求,強制徵收大埔農民的土地,如今農民的稻田已經被毀壞,但是畫面中的群創公司卻早已表明不再需要擴大廠房,不需要這塊土地。(攝影:王毅丰)

回應

還是中國政府比較有效率

台灣遠遠不及

等你家的土地和房子被政府用公告價徵收時,你再說這樣的政府是有效率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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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的重劃與變更, 原本就是一場價值轉換的把戲.
台灣的地方政府為之, 中國的地方政府也靠這招大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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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 賠錢生意沒人做, 殺頭生意有人做. 就是這種道理.
苗栗縣故事早就聽聞, 如果你問問新竹搞過重劃的土地仲介, 就知道投資客轉進苗栗的故事.
這種利用法規與行政權的生財之道可謂經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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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想知道利益有多大, 可以參考一下我的分析計算:
[文章]: <a href="http://morrisjfwong.com/blog/architect/%e5%9c%9f%e5%9c%b0%e9%87%8d%e5%8a...土地重劃(農地重劃)之政治經濟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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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估, 這是一場 100~150倍獲利的政商遊戲 !

其實照片中的房屋
我判斷應該是根據「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興建的農舍

長久以來,這種農舍就在破壞農地
是很多人詬病的

我的意思是
反對徵收是一回事,但不必特別同情個人

強挖農民私有地 **苗縣長劉政鴻花公帑替弟開路** 同意書 劉縣長姪獨簽;偷拓寬 地主告三年;避檢舉 怪手假日來;**圖利案地檢署輕放**
http://news.ftv.com.tw/?sno=2010714C01M1&type=Class

開路侵佔民地 苗縣府敗訴還地
2010/07/14 民視新聞邱俊超苗栗報導

苗栗縣府最近為了大埔農地徵收問題,備受批評,最近又為了一件拓寬馬路侵佔民地案,被法院宣判必須歸還侵佔的土地,不過這個案件最受人矚目的是,拓寬的馬路,剛好開到縣長劉政鴻的弟弟劉政池的3千多坪土地前,土地被侵佔的農民說,縣長劉政鴻根本是假公濟私。

這處已經刨除柏油的路面,就是被法院宣判,侵佔民地必須歸還的道路用地,打了5年官司,小蝦米終於戰勝縣政府這隻大鯨魚。

權益受損的農民說,原本的3米道路也是他無償捐出的地,沒想到縣政府竟然沒經過他同意,侵佔土地,不過更離譜的是,這條拓寬的8米道路終點,就剛剛好開到劉政鴻的弟弟,劉政池的私有地前。

權益受損的地主們說,鐵門後劉政池的土地有3千多坪,地方早就傳聞劉政池打算開民宿,他們認為事情絕對有弊端,不過法院只判定縣府必須還地,至於地主懷疑縣長劉政鴻有圖利的嫌疑,苗栗地檢署對圖利部份做出不起訴處分,而劉政鴻及縣政府的承辦人員,對這起案件,還沒出面回應。

那我祝福你,被穿著西裝說著紳士的人
半夜在政府內更改你的財產權,我會把你大聲說好
真是有效率
大財團搶地,人民就該被搶
政府要地,人民就該給
那改天如果政府說忠孝東路四線道不行
所以決定拓寬道路為十線道,把忠孝東路周圍的房子都拆了
我們就可忍受穿著西裝說著道德的土匪
現在土匪進化了,要紳士運動;要剝削勞工(派遣法)

劉政鴻,你這個土匪!說你是土匪,都汙辱了土匪!

發動霸免縣長吧!不然,都是假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