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權拉警報,性別團體公布2007十大侵害性權事件

2008/01/19
苦勞網特約記者

立委選戰過後,國會生態丕變。性別與社運團體於1月18日上午召開記者會公布2007年十大侵害性權事件記者會,以「性權拉警報」為主題,回顧過往一年的性權事件,凸顯性權的重要性外,更宣示未來將持續監督立法院的相關立法。

在2007十大侵害性權事件中,包括內政部長李逸洋力抗眾人權委員,悍然反對性產業合法化;大法官釋憲《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29條「釣魚條款」不違憲;新訂《移民法》仍對婚姻移民保留財力限制;立委提議優生保健法納入四小時守貞教育;宗教團體反對《就業服務法》中保障不同性傾向之工作權條款;《民法親屬篇》修正為子女姓氏由父母書面約定;同志伴侶關係納入家暴法;學校打壓跨性別教師工作權;軍校生不得結婚、懷孕,警校招生限男性;以及由政治人物帶頭高喊「很娘」之類的性別歧視語言。

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王蘋表示,2007年通過不少性權相關法案,也各自有其正面意義,但是這些法案往往只做半套保障,仍有許多缺憾。以子女姓氏由父母書面約定為例,法條並未說明,當夫妻間意見相左時,該如何處理。王蘋認為,雖然目前戶政單位實務上都以抽籤做為解決方式,但此權宜作法並非正式程序,未必能保障一般較為弱勢的女性。移民法的制訂,仍保有婚姻移民的財力限制,王蘋指出,此為階級歧視的具體呈現,移民法依然讓人權有財力上的差別。

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秘書長王芳萍則以去年,在行政院保障人權推動小組中,性產業是否合法化的討論為例。當時現場過半的人權委員以及民間學者、NGO代表皆支持性工作合法化,唯內政部長李逸洋以拒絕溝通的方式,片面認定性工作合法化非社會共識,主張娼嫖皆罰。王芳萍指出,內政部曾於2004年一月會商,並由當時內政部長余政憲公開表示未來將朝性產業除罪化修法,李逸洋此舉不僅粗暴,且完全違背當時政策方向。

談到移民法,國際勞工協會理事長吳靜如認為,移民法的通過,不過更確定了新移民在台灣是「半個人」,要有錢才能家庭團聚。而外勞、移工則是不被當作人看待。吳靜如氣憤地指出,外勞在台灣連休假的時間,屬於自己的空間都沒有,要如何滿足自己的性需求?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理事長喀飛表示,自己是在憤怒的心情下選出這些事件,而它們可以清楚地勾勒出整個台灣社會對同性戀、性少數主體如何從精神上、生理上、生存上全方位的壓迫。

綜觀選出的十大事件中,高達7成與法令或修法有關。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召集人何春蕤表示,很多時候立法不過是讓弱勢可以在法律中被差別對待。而以性身分為主體的政治能量,將會是未來政治攻防的重點。何春蕤打趣說,「很多人在選完之後擔心本屆國會會不會有賣台的可能,但是弱勢族群往往都是第一個被賣的。」鄭南榕自由基金會董事長秋晃泉律師表示,此屆立委選舉是個沒有議題的選舉,入聯返聯只被當作動員的口號,而非卻實地檢討國內的人權標準是否達到聯合國的相關規定。秋晃泉指出,社會團體更積極地實踐參與式民主,是未來的政治契機。

回應

有個建議,新聞稿中或許可以說明一下,或問問主辦單位如何評選此十大新聞?評選公佈之後,是否列出解決方案與建議,並送交相關單位處理建請改善。亦可將此評選結果公佈於主辦單位與相關籌辦團體之網站上,擴大民眾了解。

以下網頁類似新聞可參考。
http://www.hkctu.org.hk/newsr.php?orgtopicid=1029

<br>很贊成Carol的建議。<br>
看完整篇報導後,
也在找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