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道德大旗插入陰道

2012/08/26
偶然看過部分李宗瑞淫照又關心性權時事的台灣公民

責任主編:王顥中

【編按】李宗瑞的淫照風波仍在檢調審理的過程當中。截至目前為止,所有民眾或評論者,只得透過媒體報導所提供的零星片段線索,以及網路上唾手可得的部分外流影像,拼湊出有限資訊,再佐以想像得出一套劇情。有意思的是,社會集體想像所呈現出的樣貌,以及可能達至的範圍,一方面既可以是社會現實的某種反映,另一方面,也可能回過頭來對社會現實形成規範。

最近一例,可以回想在「台鐵性愛趴」事件中的小雨,如何在社會集體的「受害者 vs. 加害者」想像中,被迫配合演出而委身扮演受害者,從參與性愛趴的玩家能手,被宣告為等待安置營救的弱勢可憐少女(假使不配合演出、不是「弱勢」,恐怕更加只能被指認為是不潔身自愛行為偏差的「婊子」)。而造成這可悲的結果,既是社會現實的荒謬,同時也是社會想像的貧瘠,甚至可說是部分議題倡議者習於慣性思考的怠惰所致。

提出更多不同版本的想像,正是讓那些異質的、被隱匿的、遭壓制的,以及在既有刻板社會想像當中不存在(或說「難以想像他們存在」)的主體,有機會能被辨認、有語言得描述自身;而本文在此則做了極佳的示範。

對於追求(包含了多P性愛、拍攝淫照等)性自主權而言,提出這類想像或可說是踏出第一步;然而,後有社會固存的保守道德規範,前有永遠看似正義凜然的進步旗幟,兩者看似敵對卻共享著同一套好發憐憫同情之心的保護主義,這一步,走得尤為艱困。

婦女新知董事長陳昭如日前投書蘋果日報,以「別把強暴當色情」論點評論最近火紅的李宗瑞事件,實在教人無法苟同。敢說作者並未看過那些外流的照片及影片,其中絕大部分的互動都看似你情我願,又何以都被未審先判成「強暴」呢?

在情慾解放的相關事件中,往往總是有某一方被視為受害者,而另一方則是加害者;就算雙方都用藥助性,也只有一方會被說成是「被迷昏的人」;很明顯,這就是假進步的道德真經,試著用包裝過的另外一種保守語言形式持續作祟,對待色情只知道眼不見為淨,一面喊著性自主權卻同時打壓非政治正確的性自主權,這些才正是此般論述的核心價值。

影中人具有名氣是造成這些影音被廣泛流傳和重視的重點,名人的隱私同時被慾望和觀看其實很正常。重點在於,「隱私權被傷害」和「性自主被傷害」,壓根兒是兩碼子事。隱私權相關的討論尚待進行,但性隱私相關的事件引發軒然大波,演變到最後輿論往往都開始傾向於對窺視的排拒(當然大家還是愛看,但無法正視,畢竟那「不該被暴露」)和對受害者的保護(受害者則同時被客體化)。陳昭如除了呼籲拒看之外,這類聲援文章卻從沒有為眾女星們自己的自主權和性實踐說上一句話。她們先是被當成受害者,之後就自動噤聲了(斷言女人就是「屍體」,但誰知道她們不是「屍鬼」?)而文章作者根本就不必管強暴不強暴的事實,彷彿只要是類似事件,都可以直接視同為強暴。

淫照的拍攝,根本動機之一就是架構在「被窺視」和「被觀看」。對影中人來說,會選擇拍攝淫照,就是因為互相觀看和被未知窺視的想像空間,本身可以帶來頗具效應的多重快感。這個動機某種程度上點出了隱私、羞恥、性愉悅之間彼此拉鋸的張力,這也說明了淫照的曝光與否,必須是從更複雜的情感結構/身體政治/文化反挫脈絡來探討的問題,並非一張照片一被流傳就註定有人受傷因此該如何欲蓋彌彰以避免傷害的簡單問題;倘若存在著註定的傷害,那麼抽絲剝繭為何傷害如此「命中註定」也才該是聚焦核心。

再稍微抽離地看,所謂的淫照等影音,當今世界各地的網路論壇要多少有多少,草根自拍色情影音甚至已經開始累積能量,逐步改變被產業控制的色情工業結構,並突破色情媒材的傳統想像。有名人拍淫照外流,就像是一種非關產業的卻能夠擲地有聲的草根情慾典範,這一切可以只是文化上的色情實踐。

然而,陳昭如之流的「進步」言詞從未試圖聚焦在實踐主體的性心情,更從未談及突圍資本工業宰治的性文化平權力量,反而預設立場地用心中父權強暴的故事下了預設立場的評斷。當加害/被害語言開始介入的時候,無疑就是鄉愿人群舉起道德大旗,用力插入陰道龜頭肛門嘴巴大腿手指腳趾乳房的時候。

批判道德和社會的語言,讓極端意識形態的性觀盲點被合理化,我們又何以覺察這些正義舉措背後分明和父權/異性戀霸權社會剝削壓迫女性/性少數的性道德保守相關?一連串軒然大波裡頭的知識權威更鮮少被放大檢討。誰沒也沒有試圖論證「被看一眼就傷一次」的邏輯,好像這傷害是一件多麼自然的事,好像這絕對不會是一件無關乎誰傷害誰只關乎你情我願你爽我爽的事。誰也沒有追問到底是什麼在傷人,就算明知是道德清風在性關切的動作中傷了人,這類知識對付的,卻仍是被傳播的照片和傳播的行為,而不是真正萬惡淵藪的偽善思路。

我想,作為另一個角度的反向思考,既然是知識,就應該要知道如何透過傳播借力使力才是。所以我說,照片存在就該正視、要被廣泛地看,更要好好看清楚,讓那些充滿力量的淫亂身影被深刻地記住,並鼓勵眾星現身說法,讓「這不是強暴,這是我的性自主和性實踐」或者任何其他多元說法確實存在的這個事實被踏實地面對,讓變態不乖的慾望快感喘息被大聲聽見,從此見證主體們在社會道德觀感中的波折掙扎,這才有機會真切了解為何色情應該和道德脫勾,把血淋淋的爽流傳開來,將性愉悅突破壓迫的力量傳播出去。

仔細想想,陳昭如文中將女性主義法學家的強暴論述放入台灣這起李宗瑞案例脈絡實在幽默,不過就是怕了性實踐的影像真實,才急著用上滿點道德評判標準繼續促成輿論恐性忌色而爾,談起性自主權來豈止貽笑大方。說穿了,婦女新知鼓吹破綻百出的保護主義思維,就只是和意圖批判的道德規範同流合汙,怎麼說都是在自欺欺人,傷害人的也就是自欺欺人,不要到最後才知道只有自己能夠傷害自己。

回應

藉由主動地接受、翻轉污名來獲得新的力量,這件事本來在同志運動或性權運動裡都不難想像,但是像這篇立論這麼表層的文章近年來也比較少見了。

既然知道「主體性」是為關鍵,如果要說保護主義是弱化當事人、剝奪能動性,那麼所有由「非當事人」所倡言的性自主與性實踐之可能,更是一廂情願且涼薄到了極點的盲目插話。

說穿了,受不受傷,既不能、也不是由非當事人從任何一個角度可以代言的,從道德層面去恐懼、誇大那個傷害,或從性自主性實踐的角度去抹銷那個傷害,基本上犯得根本就是同一個錯誤,並且後者之為患並不見得比前者更少。

如果在陳昭如以常識出發去談「可能」的受害者與可能的傷害的論述裡是看不到受害者身影,而只看得到道德大旗與父權思維的,那麼我想請問這篇文章的作者:在你的「性愉悅突破壓迫」的論述中,當事人又於焉何在?

或者是對你來說其實這個問題並不重要,搶奪詮釋權比較有意義?
倘若如此,主體性與能動性,到底是旁人說了算,還是我自己說了算?

如果旁人說我有主體性與能動性,我就有了主體性與能動性,所有的運動都會瞬間簡單上萬千倍才是。如果旁人說我有性愉悅我就有了性愉悅,--這和父權社會來定義我應感羞恥、應受傷害,到底有什麼本質上的不同?如果我真的受傷、如果我真的不想被窺探,我到底有沒有受傷、不想被窺探的自由--做為一個有主體性的個人?

把這跟火車趴放一起看根本是有推論前提上的問題。雖然「大部分」看起來是自願,但這樣為自主權說話的傾向,也可能使人扭曲到法庭上李的律師說,日本女生說不要其實是要,只是情趣的一種,如此對於實際受害者反而是一種漠視吧

陳昭如連陳冠希事件都可以當成偷拍,在她腦子裡大概就認定了想拍淫照的只會是男人不會是女人,淫照被看吃虧的永遠只是女人不會是男人。只能說,想改造社會的同時,自己的腦子大概也要一起改一改。

一群笨蛋,瞎子摸象。

李宗瑞身邊的女人裡,沒被他上過的表示根本不夠漂亮。

看到上面有人說"淫照哪有什麼性知識?只有性姿勢吧!"
這傢伙應該被罰去把許佑生在蘋果的專欄三天內全部看完,給自己長長知識。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bloglist/forum/3309930

許佑生大哥有加我到他的臉書耶。他的專欄每出刊我就準時收看。

性姿勢圖片如果沒有佐以豐富的文字敘述,那是要如何成為性知識???

從x美鳳、澎xx到張x芝的"淫照"事件,所流出的圖片我是都沒看過,不過性產業的A圖不管是哪一種交,我是看過不少。
當然,對我來說那些純粹只有圖像沒有文字的照片,也的確能給人不少姿勢上的啟發。

作者改身分囉?早上看身分是「中央大學英美文學系」研究生還碩士生忘了,晚上看變成「偶然看過部分李宗瑞淫照又關心性權時事的台灣公民」。奇怪捏?要不要乾脆把這篇文章撤了?

上面都寫那麼清楚了
你我都不是那些女星本人,更非李宗瑞本人
當然無法百分百掌握她們本意是啥

問題是同樣在拼湊有限訊息然後想像的基礎上
這篇不過是提出相反的想像,大家就看不順眼了
那怎麼不說
陳昭如斷言(同時也代言)女星都是被迷姦、強暴、偷拍,而且非常弱勢需要保護
司法都沒宣判,就講得言之鑿鑿
好像女星都是她天天見到面的鄰居一樣熟悉呢?

說什麼影像只要被看一次,就傷害女人一次
而且還擴大了「性別歧視」
笑死人,影像又不是李宗瑞主動外流
陳昭如怎知沒有男女鄉民找影片根本是為了窺視李宗瑞而沒把女星放眼裡?

可能就是怕書沒唸好
不好意思讓「中央大學英美文學系」掛在那裡吧 XD

對文章有什麼意見有本事就寫篇像樣的東西來回應
人家愛掛啥頭銜干你什麼事
頭銜掛什麼,會影響文章立論嗎?
沒本事反駁講出個觀點,就不要在那邊扭捏作態酸來酸去
只會讓人發現你很可悲而已

我關心淫照,為什麼要看你和陳昭如的隔空難難自語
你如果要寫期刊、論文,有勇氣投稿,那也可以試試看把網友回應、學術討論寫進去,也會很另類啦。

https://www.facebook.com/karlweb/posts/432413690134102
卡維波
2012年8月24日 22:18

網路上對於下面這篇文章有很多爭議。但是我認為此文有個重點,就是如何看待那些自願和李宗瑞上床的女性。現在顯然有很多直接間接對她們的污名。

直接的污名就是說她們拜金之類,就好像一些西餐妹被說成倒貼歪國人、崇洋媚外一樣。但是女人崇拜男人的權利金錢地位學識種族身高名氣等等,有誰不是這樣?這個社會本來就拜金,不必專門挑她們出來做替罪。她們有造成社會危害嗎?一些公知崇洋媚外的思想那才是危害社會呢。

間接的污名則是將她們一律看作受害者,就是說男性有錢有勢有權或屬於強勢,因為這個性別權力的不平等,所以這些女人其實是沒有自主能力或者能動性,只是完全被支配的無力者。事實上,假如真要幫助這些弱勢者、要壯大這些淫女的力量,不是貶低她們(認為她們無德或無力),而是針對性的污名,讓淫女的「淫」變成給力的,而不是繼續讓她們無力無德的。改變淫的意義,讓淫是好的。

總之,目前這種對「淫女」的直接間接污名(源自性的污名),使得即使是真的受害者(被性侵)也不敢出面來檢舉加害者。

卡維波,不要自行"腦補"你看到的重點,這種護航言論,看了很令人嘆氣。
你有本事,用你看到的重點去証成"支持淫照繼續流傳"的命題
那才是這篇文章的重點核心命題。

哈! 原本作者掛名中央大學英美文學系的研究生,後來自己大概怕丟臉,把稱謂拿掉了。
現在更可笑,連原本的標題 "支持李宗瑞淫照繼續流傳",現在也偷偷神隱了。
這就是現在知識分子面對異議的態度嗎? 這種小動作,老實說,令人覺得很不堪。

關於作者簡介曾更動的部份,這份稿件在與作者溝通的過程中,作者一開始就是提出要使用「偶然看過部分李宗瑞淫照又關心性權時事的台灣公民」之介紹;26日上午6點文章上稿時,我未注意到這個部分,因此當時是照我自己的理解,按上「自由文字工作者,中央大學英美語文學系畢業生」,後於同一天中午,才將簡介進行修改,因此這部份應屬編輯的失誤。

另外,本文與作者在個人部落格張貼的文章,內容及標題略有更動之處,本是苦勞網編輯的權限;由於引發部分讀者誤會以及過度解讀,在此一併提出說明。

責任主編 王顥中

老實說,掛名的部份其實還不是那麼重要,但是標題更動,特別是在刊出之後,挑起爭議才更動,這就不是編輯權限一語可以搪塞過去,王穎中你要不要說清楚,是作者要你改的,還是又是你自己自作主張,而更改動機又是啥?這應該都可以交給公論吧? 針對這些疑問誠懇的說明也才是避免你口中"誤會"和"過度解讀"的責任面對。另外,官僚式的回應態度其實會讓人很反感,好好想想吧。 "責任"主編。

本文自26日在苦勞網刊登,上稿的標題即為「拒絕道德大旗插入陰道」,至今根本就從未更動,何來「挑起爭議才更動」呢?還請確認。

<img src="http://farm9.staticflickr.com/8031/7884552254_15c76b1128_o.png" alt="" />
<font size="1">(<a target="_blank" href="https://www.facebook.com/coolloud/posts/451643058213760">原始連結</a>)</font>

這麼犀利的文章
下面討論串居然這麼無聊
戰不了內容只好改戰作者簡介
(這到底有啥重要性呀?????)

這標題從幾天前看到現在都沒變過
鄉民也可以自己腦補說要編輯解釋為何更改跟更改動機
為了一件沒發生過的事情能解釋什麼呢???

我說你們是不是卡提諾被鎖了抓不到影片太焦慮啦~~~

那很好,雖然我的印象並非如此,但我收回 "標題更動,特別是在刊出之後,挑起爭議才更動"這句,並向你致歉。但我依舊要問,標題是作者要你改的,還是又是你自己自作主張,而更改動機又是啥?

因為,標題不同於掛名頭銜,一個文章的標題,深刻地關係到整篇論述的立論訴求。

什麼叫"戰不了內容",那表示你根本沒看前幾個回應。是作者根本無力或無心去面對別人犀利的評論,旁人也只好撿些刺激的說了。

天呀真是鬼打牆了
阿都已經知道標題上稿後就根本沒改了
還「但我依舊要問,標題是作者要你改的,還是又是你自己自作主張,而更改動機又是啥?」
是在依舊個鬼呀XDDDD

文章是23號作者自己在部落格發布, 標題明白刊載"支持李宗瑞淫照繼續流傳",引起爭議後,26號到了苦勞網,這標題被拿掉了。這樣你有明白我的質疑嗎?

樓上大概沒投過書,投書哪有標題不被改的,至少我投書媒體的經驗中沒有發生過...
況且,媒體編輯的"責任範圍"應該是以該媒體刊載的版本為限
你拿作者在自己部落格登的東西要苦勞網負責,這不是莫名其妙嗎?

你錯了,這不是要誰負責,而是責任釐清。不然,我們哪來的立場去批判媒體操弄真相。標題被改,你自己覺得無所謂就算,不要把別人扯下去。要是我覺得,標題是我文章重要的立論,改了之後會影響讀者對我文章的判斷詮釋,那我實在找不出沉默的理由。所謂的"文責自負",在個意義上,也才有談起的空間。

有那麼難懂嗎?如果你是作者,覺得自己文章標題被編輯改動導致意思遭扭曲,你當然可以也當然應該出面講話,但現在顯然就不是這個狀況。

作為一個讀者,你先是在某部落格看到「文章A」,而這篇文章在內文及標題修改過後(無論是經過作者或編輯之手修改),投稿刊登於苦勞網,那就是「文章A'」了。「文章A」跟「文章A'」就作者而言,當然是連續的,但是就刊登「文章A'」的編輯來講,為何需要去為原始的「文章A」負責?

要在苦勞問責,當然應該以這裡刊載的版本為準,然後由作者跟編輯共同承擔文章的責任。

重點是,在這次的文章裡,樓上念茲在茲的「支持李宗瑞淫照繼續流傳」標題,意涵在文章倒數第二段的內容根本沒被更動:「…所以我說,照片存在就該正視、要被廣泛地看,更要好好看清楚,讓那些充滿力量的淫亂身影被深刻地記住,並鼓勵眾星現身說法...」

所以呀,不要光是搬出「問責」、「釐清」等修辭,就擺出一副好像真抓到什麼把柄的態勢。你當然可以「問責」,但是要說「一個文章的標題,深刻地關係到整篇論述的立論訴求」,至少請先說明清楚,這裡標題的改動,哪裡「深刻地」改變本篇論述的立論了?

不想解釋,認為沒解釋的必要,或許只是讓人看見權力的傲慢而已。
誰說只有作者才有權利去質疑標題更動,當讀者看到不同標題版本,你難道不想問,這樣的更改是為了什麼?

至少對在下而言,少了標題,樓上提出的那段,那就只是通篇文章眾多內容之ㄧ,諸多重點之ㄧ,無法上升至整篇最高意義的訴求位階。有了標題,就是明明白白,告訴讀者,我底下的文字,立場就是"支持淫照繼續流傳" ,不遮掩,不扭捏 。 開宗明義地告訴你!! 不必去談啥文字背後意涵 ,我還絃外之音哩!

標題的存在就是文章的自我定位,說這跟內容立論沒關係的,大概就是在說,月球引力跟潮汐無涉,本來不覺得是把柄的,看到樓上一些護航的回應 ,還真是反到頭來,證明這標題還真是個"把柄"。所以才不隱不快。

天呀真的是笑死我了...
難道是七月活見鬼嗎XDDDDD

到底為什麼編輯要為一篇不在他管轄的部落格文章負責呀
誰規定他上稿的標題一定要跟作者部落格文章一樣XD
他今天如果標題愛上個不痛不癢"淫照風波之我見"又怎樣了呢?

苦勞的版本有意見當然可以說
覺得標題爛阿~~或者覺得內容很差阿~~
或者你覺得因為通篇都是在講OO...所以沒理由標題不下XX
阿問題是又沒有

但現在看來樓上唯一的意見就只是
標題怎麼跟人家作者部落格不一樣

這什麼鬼意見呀
問題不是標題為什麼不一樣
而是為什麼要一樣

到底部落格文干編輯啥事呀XD
媒體編輯難道一定知道他收到的稿子作者已經在自已部落格發表過了嗎?????

真是沒梗可以吵才會吵這種無聊的東西

標題差異所造成的後果,早已經論述過了,不去細看別人質疑的重心,
在那邊一廂情願地大喇喇高喊 ,這關編輯啥事?
編輯有你這種程度的幫腔,還蠻可憐的。

媒體編輯當然有更改原稿標題的權力,但同時也要有面對讀者質疑的承擔。特別是,這兩個版本都是在網路上公開的文件,早先在部落格發表的文件就成了讀者意義下的"原稿"。

原稿標題被更改,有很多種可能,修飾 ,美化,竄改,遮掩
理由不一而足,今天別人不滿編輯一句"權限所在" 這種官腔回應,
要求給個交代,想要知道,標題由誰授意改的,為什麼改
這都是一般讀者在面對不同版本的文章時,會產生的基本的質問。

退一步說,或許原稿根本沒也標題也說不一定,重點是要出來說明啊!!
編輯躲著不出來講話,只由路人在那盲目回應,只是更坐實了別人的質疑罷了。

請不要把你一個人的無聊問題擴大成"是一般讀者在面對不同版本的文章時, 會產生的基本的質問"好嗎

下標本來就是編者權限, 你先是說標題引發爭議後神隱.說成好像苦勞有上稿後偷改標題(後來你道歉了) 才又改口說, 文章標題跟某一個部落格上的不一樣, 編輯有義務答覆你為何不一樣, 然後把編輯下標說成"自作主張"

某部落格上的文章標題是什麼編者又管不到, 他幹嘛有義務交代自己下的標與部落格為何不同呢? (看你們上面講來講去說了半天, 我根本也沒看過這個部落格, 更不懂這問題為何重要, 如果對部落格文章有意見, 就該上部落格留言, 而不是在這, 不是嗎?)

又一個盲目回應的路人,那不是某個部落格,那是作者本身的部落格。
一開始文章的轉載,都是從那來的。 另外,我言下的一般讀者,還有加上面對不同版本的條件要件,你這種連部落格在哪都搞不清楚狀況的路人,完全不知道整個討論的訴求脈洛,根本不是我要談的對象。要回應前,請先看清楚別人的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