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電案,退休金、資遣費難追討
勞工局只能做歇業認定?

2012/07/24
苦勞網記者

責任主編:王顥中

榮電罷工第14天,榮電工會所訴求的退休金、資遣費以及近4,000萬的欠薪,至今仍沒有著落;工會在7月20日與退輔會主委曾金陵等官員見面,然而,退輔會並未正面回應工會的訴求,僅表示已在7月19日將解決方案送交行政院;當工會進一步追問細節時,退輔會卻以「尚未核定」為由不肯透露內容。行政院方面則表示已在昨天(7/23)收到文件,承諾會盡速辦理。

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秘書陳淑綸說,曾金陵在20日的會議裡稱榮電變成現在這種局面,員工也有責任,指罷工造成作業困難、讓董事會開不成,當員工要求退輔會解決退休金、資遣費及欠薪問題時,曾金陵反而要求工會趕快讓相關人員回公司進行積欠工資墊償的造冊作業,一旦完成歇業認定,員工就能先領到薪資墊償基金;至於退休金、資遣費,曾金陵表示已將方案送報行政院,但無論工會怎麼逼問細節,就是不願鬆口,強調「還沒核定的事情都不能說」。陳淑綸認為,曾金陵不斷迴避關鍵問題,一方面說要承攬責任,卻又反覆訴苦自己很委屈,讓她感覺這場會議「不是談判,而是各自表述」。

對於入場作業的要求,榮電工會總幹事胡明輝認為退輔會起碼要交代清楚財源從哪來,否則「光有名冊對我們來說不是好事」,胡明輝無奈地說,退輔會守口如瓶,「人命關天,不知道還要拖多久?」但他也強調,工會將持續罷工,並計畫走上街頭,直到有明確答覆為止。

資方惡行,勞工局只能做歇業認定?

北市勞工局所做的六點結論

一、榮電公司於7月13日前向勞保局繳納工資墊償保險費用。
二、榮電公司統計積欠員工人數及金額,以利勞保局日後核付積欠工資。
三、退輔會應於一週內提具榮電公司積欠薪資、員工退休金及資遣費等相關問題之解決方案。
四、榮電公司應於一週內召開臨時董事會,決定公司未來走向,包含員工退休金、資遣費、員工代墊費用及其他積欠費用之解決方案。
五、請勞工局未來積極處理榮電公司歇業事實認定。
六、榮電公司員工若有生活或經濟上之困難,符合申請急難救助資格者,勞工局將協助員工向社會局或區公所申請急難救助。
(資料來源:台北市政府勞工局

北市勞工局副局長張基煜曾在罷工第二天(7/12)偕同退輔會代表前往罷工現場──榮電總公司──與工會協商;陳淑綸說,張基煜當天直接做出六點結論,要求退輔會及工會雙方簽署,但工會對勞工局未經討論就提出的協議不表示任何意見,也不願背書。

歇業的事實認定,可由資方、勞工或勞工代表提出申請,地方主管機關再按照勞委會所頒布的《地方主管機關核發辦理事業單位歇業事實之證明文件應行注意事項》進行後續作業;是否達到認定歇業標準,則要看大多數勞工的勞動契約是否已終止或停止、營業處所及營業器具是否仍在運作、有無正常申領統一發票、負責人或其代理人是否行蹤不明,或其他無法營運事由等等。

目前為止,榮電公司本身並未表態是否將提出歇業認定,況且其事業群仍有工程單位在運作,發票也照常申領,因此並不符合歇業認定標準;而在不清楚退休金及資遣費未來拿不拿得到、退輔會神秘兮兮、榮電公司未來不明的局面下,工會也不禁擔心,假使完成歇業認定,退輔會和勞工局會不會就此撒手不管了?

北市勞工局勞動基準科科長梁蒼淇表示,由於行政機關作業需要等待時間及一定程序,原擔心榮電公司若在一週內做出歇業決定,勞工局卻沒有提早調閱認定歇業事實所需資料,恐耽誤勞工權益,因此已經先啟動歇業事實認定程序,並行文給退輔會等相關單位要求提供資料,「但目前還沒到回覆」,而這也是依據12日做出的六點結論執行。

但是,對工會而言,歇業認定後能得到的墊償基金,只能解決積欠工資,退休金、資遣費等部分卻仍因榮電面臨破產而無從追討起。面對資方惡行,勞政單位除了歇業認定還能作什麼?勞委會勞資關係處科長羅忠政表示,一切都按照勞基法規定,違反就處罰,「在這家公司還活著的時候,我只能這樣做、不斷地做」,再來就看雇主怎麼處理,「重點不在我們,而是要有股東或銀行願意拿錢投資,問題才能解決;但這不是勞委會能做的事」羅忠政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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