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法辜負九成民眾需求
民團批:僅為專業者抬轎

2011/05/04
苦勞網實習記者

size="2">責任主編:樓乃潔

行政院版本《長期照顧服務法》草案(簡稱長照法)於5月2日開始進行逐條審查。據衛生署2010年統計,台灣有長期照顧需求家庭約70多萬人;日前政院民調,約80%民眾認為此法有其必要性,換句話說,社會對《長期服務照顧法》 有殷切的期盼。2號下午,失智症患者家屬、同志與婦女團體、關愛之家、南洋姐妹會等民間團體,赴立院前以行動劇方式,表達對行政院版本「只為受認證之專業照顧者抬轎」,卻忽略多元族群需求的不滿。

長照法還是機構管理法?

本周在立院逐條審查的長照法草案共計55條,主要規範長照機構的管理辦法,以及長照人員的訓練與認證,其中又以1/3的條文說明罰則。另一方面,現場民間團體則擔憂,目前政院版長照法的服務對象,僅涵蓋使用「長照10年計畫」及內政部居家服務的8萬多個家庭,卻相對排除了由家屬自行照顧、使用外籍看護的18萬戶家庭,以及偏遠地區或是社區內缺乏長照機構的家庭。此外,愛滋病友也擔憂,由於政院版本將「反歧視條款」刪除,將導致機構拒絕收容,訴訟時無法可依的狀況產生。

排除家庭照顧者

政院版長照法草案將服務體系分為三類:居家式、社區式與全日收容機構,其中居家係指受專業長照人員,到府提供服務。目前由親友自行照料失能者的家庭共46萬戶,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理事長王增勇指出,家庭照顧應是一個獨立的服務體系,政院版的長照法草案卻僅列於附則,即家庭照顧者得由長照機構提供支持性服務。王增勇強調,長照法服務對象除了失能者,也應將家庭照顧者視為「服務對象」。

胡小姐的母親是失能症患者,日常照料由身體硬朗的父親負責。照料的壓力讓父親在起床時,幾乎不想睜開眼睛,面對一切。台灣失智症協會秘書長湯麗玉表示,最初選擇自行照料的許多家庭,一年多後發現幾乎無法負荷。他指出家屬要求的,是「繼續照顧」時,政府能夠「拉他們一把」,透過日照中心、互助家庭等方式,讓他們起碼每周有一天的休息時間。王增勇批評,依照目前送入立院的長照法草案,政府要求「家庭照顧者繼續照顧」,卻忽略家屬也有喘息的權利。

刪除反歧視性條款 忽略多元族群需求

此外,草案亦未見所謂「反歧視條款」,即被不能因為性別、宗教、教育程度、性傾向、階級等而有差別待遇。王增勇指出,例如愛滋病友等有長照需求的使用者,長期揹負社會烙印,長照機構不願意提供服務,此時如果沒有法令條文,很難依法進行訴訟。

此外,許多原住民部落位於偏遠地區,現行長照十年計劃未能涵蓋以外,即便具備專業長照知識或背景,尚得克服語言與文化隔閡。現場原住民團體代表要求:位處偏遠的原住民社區,需有為其量身打造、非專業主義、能切合當地需求與在地文化的服務提供。

他批評,「長照與醫療是不同的觀念」,長照是高度文化相關的工作,如果沒有兼顧族群的多樣性,照顧不可能好,但是現在衛生署打算把它當醫療體系來管理。

資源集中醫療機構

目前行政院預計以10億基金、每年額外挹注2.5億,推動長照服務網。王增勇分析,政院版的長照法草案,具有很強的專業主義,「拿到這筆錢的會是醫院、長照機構,社區的或互助的非合格專業照顧者都無法拿到。」他認為這會形成資源往醫院集中,導致社區或草根式參與困難。

曾昭媛表示,2日逐條審查時,立院已將普及化、社區化、多元化以及可負擔等目標明列第一條的立法目的中。然而,她也擔憂,目前草案缺乏內容,無法落實這些目標的具體措施。

回應

陳大哥英明! 小弟給您鼓掌...

來台灣當看護,還可以兼差,當妓女接客,多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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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旅館玩4P 阿嬤被晾車庫3小時 更新日期:"2011/05/04 04:11"

〔自由時報記者張協昇/台中報導〕台中市兩對年約30歲外勞情侶,其中一女疑似從事看護工作,竟推著行動不便、坐在輪椅上的老阿嬤到MOTEL,4人只顧著在樓上男歡女愛,狠心將阿嬤丟在1樓密不通風車庫長達3小時,全程被房客直擊。

全程被房客直擊

張姓女客人擔心阿嬤悶在車庫出問題,拍照後昨向媒體投訴指出,5月1日勞動節下午她投宿台中市五權西路一家汽車旅館,發現有4名男女外勞,以徒步方式相偕到該汽車旅館開房間,其中一名女外勞推著一名行動不便、且無法言語的老阿嬤坐輪椅前往。4名男女外勞只顧著到2樓歡愉,將阿嬤直接放在1樓汽車旅館車庫內。

張小姐指出,由於汽車旅館車庫沒有通風設備,鐵捲門全拉下後,整個環境悶熱到不行,老阿嬤就呆坐在輪椅上3小時,櫃檯人員擔心阿嬤悶出問題,還好心把鐵捲門拉開,避免發生意外。

張小姐說,這名女外勞可能是老阿嬤的看護,但此狠心行徑實令人髮指,希望透過媒體,讓雇主早日發現,也希望相關單位管一管。

這家汽車旅館員工表示,其中一對男女外勞,確曾3度推著該名阿嬤到旅館投宿,因為未違法,他們也無可奈何。警方表示,將查訪4名外勞身分,調查女看護有無涉及凌虐老人,或違反相關法規情形。

外勞在台灣做愛就是接客??
這是什麼歧視的邏輯啊?

外勞來台灣是工作,不能談戀愛嗎?
你要指責他把老人放在旁邊之前
有沒有想過這些人來台灣三年一天假都不休
你以為推著病人去找男友會比較爽嗎
自由時報有去查證過四P這件事嗎?
真是沒水準,充滿歧視

重點是這則新聞有後續
雇主出面說了,外勞平常對阿嬤很好,可能真的想男友才帶阿嬤去約會事
雇主願意原諒他,你們這些人怎麼不出來靠腰

樓上的,法院等著她去按鈴申告 自由時報。

你也可以幫忙 出出 律師費用!

要不然,你也是看報紙打嘴炮啦!

雇主願意原諒他,你們這些人怎麼不出來靠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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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啦,如果 我本人花了 一萬七千多塊錢,請外勞照顧我家人,而外勞卻把我的家人推到汽車旅館去,而且還把老人家丟在樓下,獨自一人…

我本人鐵定是會抓狂的,我相信一般花錢請人照顧的雇主,大部份都會抓狂才對,

把老人家丟在樓下,而雇主不會抓狂的人,我認為反而是不正常的人…

換句話說…

如果雇主需要一筆 「高額的保險金」,那雇主又怎麼會對外勞抓狂哩?

讓自己的親人死亡,好讓自己獲得一筆高額的保險金,雇主應該感謝外勞才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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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媳毒害婆婆與夫後再認殺母詐領2040萬元保險金- DJ財經知識庫 ...
2010年1月27日 ...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南投惡媳涉嫌謀殺親夫及婆婆詐領保險金案又有新發展! ... 債務和欠哥哥的50萬,曾在回家時,故意將母親推下樓梯致死;而她連續殺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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