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創》明天表決 稅改聯盟要求計名投票

2010/04/15
苦勞網特約記者

責任主編:徐沛然

在週日(4/11)馬英九總統戲劇性的轉折,將政院版堅持「營所稅20%、《產創條例》四項優惠都要」的立場,突然轉變成「營所稅17%,《產創條例》只保留「產業創新」獎勵金100億,以及補助企業僱用本地勞工」這被稱為「17+1+1」的條款之後,明天(4/16)立法院院會《產創》在部份條文表決的方式下過關的可能性非常大;今天(4/15)公平稅改聯盟與台灣農村陣線召開記者會,再度批判《產創》的減稅思維,以及以「徵收」為手段的為「產業園區」找土地的政策。

公平稅改聯盟批判財政部長李述德為了幫馬英九的政策背書,不惜以假的數字欺蠻立院,稅改聯盟發言人孫一信說,在財政部交到立法院的資料裏面,直接不把《產創》的四項優惠當作「稅損」,國民黨放棄四項優惠、只保留「產業創新」獎勵金100億,居然可以「多」了1百多億的「稅入」。稅改聯盟成員簡錫堦則強烈批判民國99年中央政府的一年以尚未償債務已經達到4兆6千多億;潛藏性負債更已經高達14兆2千億元,而到今天,還在用租稅補貼的方式補貼產業;簡錫堦說,目前各國都已經漸漸放棄以「租稅補貼」的方式來補助企業,而多採取「融資」與「有管控的補助」的方式。

以《促產條例》為例,簡錫堦,現在這些租稅的補助,在《促產》「5年抵減」落日之後,要12年,才能把稅收補回來,而類似的租稅補貼一旦開動,就很難控制,在1990年《促產》剛開始的時候,財政部估計歲損一年大概300多億,而到了2007年《促產》補貼高峰的時候,已經高達1,483億,現在政府又要如何估計《產創》所帶來的這些損失?

農陣成員律師詹順貴也批判在這一陣子的協商之後,雖然說對於《產創》中關於「產業園區土地取得」的條文做了很多的修正但是「最重要的40、41條(行政院版41、42條)徵收土地的條文都還在。」但是行政院卻對外放話說關於土地的部份已經都修正了,「難道說謊話說100遍,它就會變成真的嗎?」,詹順貴強烈質疑政府幫財團徵收土地的做法,他說:「難道美國政府會去幫Google、Intel要廠房,是要靠政府幫忙徵收的嗎?」

今天的記者會中,並沒有財稅學者出席,「學者的沈默是財政敗壞的幫兇。」孫一信沈痛地表達對「全國參加行政院賦改會(賦稅改革委員會)學者的不滿」;同時呼籲明天立法院必須要記名表決,讓所有的委員為他們的投票負責,「如果民進黨不敢記名,那麼也是同流合污」孫一信說。

事實上,去年在賦改會一連串的推動之下,已經完成了多項的賦稅減免的動作,其中「營所稅」從25%減到20%,估計已經將造成8百多億的稅損,現在利用《產創》立法的機會,還要進一步調降營所稅,全民已經為《促產》的落日付出了極高的代價,在減稅之外,由於《促產》規定了許多5年減免的項目,企業已經獲得的減免,在未來也將會繼續,在未來幾年,《促產》既有的優惠,在減免期間繼續、現在再加上《產創》,以及去年以來長期性稅制改變,以及這一次再順到往下修的營所稅,這樣的稅務結構,稅改聯盟用最保守的方式估計,即使《促產》真的落日,每年都還要再增加5百多億的稅損。

每下愈況的國庫收支情形讓人擔憂,「這可能還沒有算到因為租稅補貼才留下來的企業,在《促產》完全落日之後就選擇關廠外移的損失」孫一信說,這也一語道破了想要用「減稅」來留住企業的嚴重問題。

現在將《產創》、再降營所稅,以及去年以來的租稅減免,整理如下表:

《產創條例》本身的優惠:

現況 優惠項目 內容 簡數
修正 產業創新 為促進產業創新,公司得在投資於研究與發展及人才培訓支出金額百分之三十五限度內,自當年度起五年內抵減各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

4/11,馬英九指示後大轉彎,國民黨將營所稅調降至17%,四項優惠中只保留「產業創新」獎勵金100億元。

  • 若通過,估計稅損133億。
表決 研發與人才培訓 公司當年度研究發展支出超過前二年度研發經費平均數,且前二年度之任一年度之研究發展支出不為零,或當年度人才培訓支出超過前二年度人才培訓經費平均數,且前二年度之任一年度之人才培訓支出不為零者,超過部分得按百分之五十抵減之。 目前朝野無共識,將交付表決。
  • 若通過,估計稅損6億。
不會過 企業總部

為鼓勵公司運用全球資源,進行國際營運布局,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達一定規模且具重大經濟效益之營運總部,其下列三類所得,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一、對國外關係企業取得管理服務或研究開發之所得。

二、自國外關係企業取得之權利金所得。

三、投資國外關係企業取得之投資收益及處分利益。

國民黨撤回、民進黨不支持,可能不會通過。
  • 若通過,估計稅損69億。
不會過 物流

外國營利事業或其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之分公司,自行或委託國內營利事業在我國設立物流配銷中心,從事儲存、簡易加工,並交付該外國營利事業之貨物予國內、外客戶,以支援產業及其供應鏈發展者,其所得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國民黨撤回、民進黨不支持,可能不會通過。
  • 若通過,估計稅損2億。
表決 中小企業增聘員工得予以補助

為促進中小企業投資及創造國民就業機會,中小企業增僱一定人數員工者,中央主管機關得予以補助。

目前朝野無共識,將交付表決。

  • 「得」予以補助,無法估算。

去年以來《產創條例》之外的重要租稅優惠及減免:

現況 優惠項目 內容 目前狀況
已實施 營利事業所得稅調降 2009/05/01,立法院通過《所得稅法》修正案,營利事業所得稅率也由25%調降為20%,採單一稅率,起徵額也從5萬元提高到12萬元(剪報)。 *營所稅由25%調降至20%,估計稅損已有808億。
表決,不過一定會再降 營所稅再降 因應《促產條例》落日及《產創條例》立法,提出《所得稅法》再調降案;國民黨17%,民進黨17.5%,目前朝野無共識,將交付表決。 *若再降至17.5%,估計稅損404億;調降為17%,估計稅損為485億。
已實施 《促產條例》慢慢落日 《促產條例》於2009/12/31日落日,各項租稅優惠,因為各有年限,並不隨著《促產》的落日而結束;而部份因為《促產》才留下來的產業,在《促產》落日之後倒閉或外移的效應,無法估計。 《促產條例》各項租稅優惠的稅損,在2007年達到最高峰的1,483億。
已實施 調降遺產稅及贈與稅 2009/01/12,立院三讀通過遺產及贈與稅法修正案,大降遺贈稅率至10%,改採單一稅率,最高稅率降幅達80%,為36年來僅見。遺產稅免稅額調高至1,200萬元,贈與稅免稅額調高至220萬元。(剪報 估計稅損為192億。
已實施 調高綜所稅扣除額 2009/12/12,立法院三讀通過「所得稅法修正案」,綜所稅標準、薪資、身心障礙及教育學費4項扣除額大幅調高。 估計稅損為216億。
已實施 調降綜所稅 2009/05/01,立法院通過《所得稅法》修正案,綜所稅稅率將由6%、13%、21%各調降1個百分點,30%及40%兩個級距不變,課稅級距金額從所得淨額新台幣41萬元調高為50萬元(剪報)。 估計稅損為248億。

製表:孫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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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簡單來說,產創當中徵收土地的問題,
國民兩黨都沒在談,
只有社運圈在關心?

財政學會理事長 陳聽安痛批,稅法一旦修正,會影響未來幾十年,應該要很慎重,當初稅率修到20%時,也是得到馬總統認可,現在卻說變就變,決策體系完全亂掉,「總統馬英九、行政院長吳敦義,加財政部長李述德3人的這種決策模式,有很大問題」。

陳聽安並說,媒體報導吳敦義請某位財經學者用模型計算,減稅有1.25倍的正效果,稅損如果1,000億,在2至3年後會回收1,250億,該位學者是「財務」的觀念,而非「財政」的觀念。「吳敦義和李述德錯把財務當財政,財務是私經濟的概念,而非公共經濟」。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416/4/23z5z.html

經過二○○九年一整年的胡亂降稅,馬政府至今似乎還沒有意識到財政赤字的嚴重性,對產創條例修正仍然一副「十七%喊價定局面」的民粹媚俗態勢,這是非常令國人憂慮的現象。台灣財政之所以每下愈況、被國際信評屢次降等、被藍綠媒體重批,追根究柢,就是國家領導人嚴重欠缺財務與財政的基本觀念。這是馬政府在財經決策上亟需補強的第一個闕漏。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5540586.shtml

「一個台灣,兩個世界」的所得差距懸殊現象,不只是一個社會問題,也是一個經濟問題。除非將逐漸消失的中產階級重新恢復壯大,否則兩極化的現象將使台灣置於岌岌可危的基礎上,這在經濟發展的理論與實務中已被確認,毋庸多加贅述,國人不僅應該重視,還要儘速有所行動。我們不敢冀求一夕之間就把多年來的沉痾徹底革除,而是希望「登高必自卑,行遠必自邇」,一步一腳印去做,包括政府、企業及個人,各方面都能盡其在我。

 在政府部門方面,政府支出的「濟弱扶傾」,最能發揮經濟學的「乘數效果」,因為窮人的邊際消費傾向最大。以2008年的消費券發放為例,發放給窮人,立即會全數被消費;發放給富人,很可能只使用其中一部份,其餘被當成收藏品,或以消費券作為現金消費的代替品。此外,窮人所消費的都是生活必需品,大都為本地產品,產業關連效果較高,對提振經濟及促進就業的貢獻較為顯著。富人消費結構中,舶來品比重較高,對提振本地的生產和就業效果較低。因此,賑濟社會弱勢貧困族群,不單是社會救助行為,同時兼具提振內需、促進國內生產和就業的多重作用。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0,5252,11051403x122010041600141,00.html

樓上說得對,當初甫上任政府顧前不顧後,進行一連串減稅改革,原先龐大的財政負擔因為減稅之舉反而更為沉重,就算當初發 3600 元消費劵也無濟於事(事實上,根本就不需要發消費劵,真正問題在於失業率高與稅制不均,以及財政運用不良所致)。

今天不只是重新檢討與監督稅政,在此我想給公平稅改聯盟與苦勞網幾項建議:

針對公平稅改聯盟:

不只是全面監督政府財政與稅制,包括政府資訊公開,以及恢復第四權(媒體)公正客觀性也是重要項目之一。曉以大義,聯合社團力量,要求政府資訊(例如財政收支、稅制以及各項政策項目(包括ECFA)在內)全面公開,由公正客觀人士進行檢視之外。提升媒體素質,包括全面監督與提升評論節目,針對內容進行評比並公開由大眾進行檢視,減少"一言堂"式不客觀評論,更要求全面增加公共與國際議題等內容,促進民眾與學生求知權利。最重要的是,具備爭議內容政策應該交由全民進行公投,比起多次辯論更為有效。

針對苦勞網:

希望定額授權書能增加通過國際標準的 ODF 開放格式文件,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於2009年1月22日通過 CNS15251 規範,內容為制定 ODF 1.0 第二版成為國家檔案格式標準之一。國際標準組織(ISO)定為ISO/IEC 26300:2006規範。目前為止共有18個國家與部分地方政府採用這類格式文件,我們也很希望政府也能承認與採用這類格式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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