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稅補貼 聯手搶地 日不落
產創條例本週闖關 民間團體痛批

2010/04/05
苦勞網特約記者

責任主編:陳品安

本週《產業創新條例》即將進入最後立法階段,國民黨祭出「黨紀處分」,強力動員逐條表決;而今天(4/5),公平稅改聯盟與台灣農村陣線結合數十個民間團體,今天上午在立法院批判《產創條例》是台灣幾十年來,從《獎勵投資條例》、《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在對財團租稅減免,以及大規模徵收土地的延續;他們認為,這個條例造成「圖利財團與地方派系」、「破壞基本人權」、「增加全民租稅負擔」等惡果,要求立法院不可以通過;稅改聯盟發言人簡錫堦表示,如果國民黨強行通過《產創條例》,全民一定要用「選票教訓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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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反對《產業創新條例》的團體,跨越了稅改、環保、勞工、社福等領域。(攝影:孫窮理)

台灣在1960年制定《獎勵投資條例》,重點在「租稅減免」與「土地取得」,1991年1月1日廢止,同時以《促產條例》接續,到了2009年底,《促產條例》落日,而《產創條例》同樣在延續前面兩個條例在「稅」和「土地」上面政策,代表農陣出席記者會的律師詹順貴批評,在《促產條例》落日前,已經將租稅減免的規模,拉到1,480億,造成社會貧富差距越來越大;到了《產創條例》,不但在租稅減免上持續,在各種各樣的「園區」設置上,更是隨便廠商提出想像,過去在《促產條例》所謂的工業區還保留10%興建住宅、而且只能提供員工住宿的規定,現在《產創條例》連這個都沒有。

詹順貴說,在這種狀況下,這些所謂的「創新園區」,很容易被移轉成為炒作土地的標的,「為什麼讓人出售土地這是在『獎勵產業創新』?這到底是要獎勵產業,還是要配合五都選舉,繼續炒作土地?」詹順貴質疑,他認為,《產創條例》是「經濟部工業局版的《農再條例》」。(編按:其中的一個例子,請見「南港202兵工廠案」)

同樣以農陣身份出席的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指著全台灣從基隆到高雄的「工業區」地圖指出,台灣各地各種各樣的工業區,林林總總一共3、4萬公頃,從戒嚴時代以來,國家一直進行著極為浮濫的土地徵收。在民主國家,這種侵害私人產權的動作,必須要以公共利益為前提,同時是「最後手段」,如果不得已必須要用到「徵收」,主管的公務人員會感覺到非常丟臉;但是在台灣,這個「戒嚴」的架構卻始終沒有改變,「公共利益是什麼,不是由政府、財團和地方派系來決定」,徐世榮說。

與《促產條例》相較,《產創條例》將「工業區」賦與了無限的想像空間,如此一來,這些所謂「工業區」的開發,已經不只是過去經濟部工業局主管的範圍,徐世榮說,以後文建會也可以規劃「文化園區」,交通部可以規劃「觀光園區」,各部會大家都有權力,這個結果將造成政府、財團與派系聯手的大規模「批地」,對於弱勢人民的財產進一步的強取豪奪,「這些土地一甲一甲地收進來,然後一坪一坪地賣出去。」徐世榮認為,如此縱容大規模土地徵收「是台灣實施民主憲政的奇恥大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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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指著全台工業區分佈圖指出,《產創條例》是政府、財團和派系聯手「批地」的條例。(攝影:孫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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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工業區分佈圖,點小圖可以看大圖。(資料來源:經濟部工業局)

除了「土地取得」之外,持續的「租稅減免」當然也是《產創條例》的重點;《獎勵投資條例》在台灣實行30年;《促產條例》則實施了10年、再延長10年,過去50年的經驗需要檢討,稅改聯盟召集人王榮彰說,現在整個《產創條例》只見「擴大」,卻沒有見到「創新」,現在是需要檢討「全面取消租稅減免」的時候了;簡錫堦也認為,如果真的要對產業進行補助,國外的作法已經漸漸採取用「融資」而不是「租稅減免」的方式,《促產條例》從1991年開始,減免的金額是300多億,到了2009年,變成1千4百多億,「減稅是無法控制的」,簡錫堦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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