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護中心壓榨移工
《人口販運防制法》待落實

2009/10/19
苦勞網特約記者

「早上5點半起床,工作到晚上7點半,有時甚至到9點半。」「生病的時候,雇主不讓我們看醫生,平常也沒有休假。」「護照、居留證與健保卡都被扣留,工作了4個月,一共只拿到4,000元薪水。」「我們來台灣,是想好好工作賺錢改善家裡生活,沒想到卻被當成奴隸工作。」來台工作的越南籍移工阿惠(化名)說著說著,眼淚都掉了下來。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天主教牧靈中心越南勞工辦公室,今日(11/19)召開記者會,揭露位於板橋的宏國老人養護中心違法壓榨移工。會中,5名越南籍移工現身說明自己的遭遇跟處境,令人感到鼻酸與不忍。

牧靈中心越南勞工辦公室的阮文雄神父表示,她們來台之前,越南仲介就收取5200元美金的高額仲介費,這樣龐大的費用,壓得移工們無法出面反抗不合理的工作內容。阮神父強調這狀況並非個案,「我手上還有彰化、新竹、桃園等地的養護機構資料,她們情形也都一樣糟糕。」他表示,當他去現場要救出移工時,遭到地方議員、警方與勞工局的阻擾,甚至北縣勞工局副局長還打電話來說,「勞資協商已經在進行了,不要找律師。」

法扶律師孫則芳指出,《人口販運防制法》已於今年6月1日公布實施,但第一線的警方和勞政單位竟然仍以一般的勞資糾紛處理,並未提升至「人口販運」的層次,也並未盡責向相關單位通報,顯見法律的執行面仍有待加強。林永頌律師表示,這群移工曾經撥打勞委會的1955移工保護專線,但過了十天,勞工局才派人勞動檢查,而阿惠也在事後遭雇主派人毆打。「如果是打人,過十天人都被打死了。」林永頌憤怒地說。

老人福利推動聯盟研究專員許少宇則認為,當勞工被剝削,老人照護品質同時也令人堪憂。一些例如抽痰、注射等醫療工作,原本應由醫護人員執行。而夜間為了防範移工逃跑而鎖住大門,將無法因應突發緊急事件。許少宇指出,全國合格的老人養護機構共約2、3萬床,全台大約有7成的失能老人會被送入這些機構,而這些機構的工作條件,照護品質如何,都需要更多的關注。

林永頌律師指出,依據《人口販運防制法》第32條,雇主以脅迫、恐嚇、拘禁等方式使人從事勞動與報酬不相當的工作,需負擔刑事責任。本案目前救出來的五位移工,已由阮文雄神父協助安置。法扶副秘書長陳為祥表示,移工的悲慘遭遇並非個案,移工如有需要,可向法律扶助基金會求助。

回應

10月19日看到公視晚間新聞報導

http://ap.ch5.tv/phpplay/publish.php?PHPSESSID=18980874914adc9d2074ed2&u...

(14分10秒開始)

其中主播提到此案有民意代表關切阻撓,

但報導中並無提到是哪一位民代,

不知貴站報導者是否能瞭解進而揭露。

今日一個有關老人安養院的新聞
有越勞控訴其在來台工作所在的安養中心被虐待
說安養中心給予的薪水一個月僅台幣一千元
還將護照扣著以防其逃走
同時還因為向勞工局稱其工作時間超時而被歐打
而在晚上的工作中安養中心也教越勞把老人綁在床上
以免老人因為想起身或是得不到照顧而跌倒

從這些事情中可以看出
現今的老人安養中心其實是有一些經營上的缺失
這其中包括了看護人員的不足 以及照顧老人的方法
還有一個不能忽略的就是
機構評鑑制度的施行

安養中心所照顧的老人
有一大半都是失去自我照顧能力及行動能力
需要有人全天候來維護其生理上的安全
而這些老人的認知狀況其實也在退化當中
他們對於生活的現實感已經無法分辨
只能被動地聽由旁人來安排他們的生活
對於讓家人安排到安養中心後
大多也只能聽天由命地接受

而政府為了要監督這些機構是否真的提供
有助於老人生活的照顧服務及環境設施
便有了每年七 八月的老人福利機構評鑑制度
來區分到底有那些機構
是符合所謂的標準
以讓大眾在選擇安養中心時
可以依據這些評鑑的結果有客觀的依據

但是既然安養中心是民間的機構
當然會有各種的開銷
業者為了把開銷降到最低
當然就是多收老人才有安養費收入
至於照顧的外勞則是在評鑑時才特別的把人手做足夠的安排
以便在評鑑的時間能呈現出合乎標準的狀況
如此也可以把平日的人事開銷減到最低
如此才有一個最大營利的可能性

而評鑑制度其實有個盲點
就是全都以書面資料為準
例如一次評鑑就要看一整年的記錄
而這些書面記錄就決定了這家機構的命運
到底是可以得到那一級的標準

這樣的安排其實是相當危險的
因為只要是記錄的東西
都可以在一定的時間內做出來
只要有了解評鑑的相關人員
再加上工作的經驗去推敲出來
很容易就可以做出一些所謂的記錄
而這些記錄其實是和這些老人實際的生活
經驗是有一段差距的記錄

但是為了評鑑的方便
就只好把這些記錄當成是機構
平日有提供服務符合標準的證明
來給予標準評定其經營的成果
是否真的合乎一定的標準

所以這也就造成了機構平時有缺失發生
會拿評鑑所給予的等級標準來做擋箭牌
因為這些記錄其實是和機構平日的服務過程
是有所脫節的書面記錄
雖然不能說是完全的脫節
但也是有一部分的真實性是另人質疑的

所以評鑑制度所評鑑出來的
不能夠當成是安養中心規避經營缺失的護身符
也不代表就是一個符合標準的安養中心

這個現象其實是存在很久的現象
卻一直在評鑑的制度下
被有心人來加以利用
如果要確實改善安養中心的經營
決不能只用評鑑制度的做法

更有效的做法是政府有關單位
如社會局或是勞工局或是相關的營建單位
應該在平時就不定時的抽查

是否安養中心在平時就有安排足夠的看護來照顧老人
是否有提供符合老人的硬體生活環境
或是平日對看護人員的工作時間是否安排適當未超時工作
是否在平時就有留存老人生活的相關個案記錄

而不是僅僅在評鑑時來急就章的
看完一整年的資料就給予評鑑等級
這樣才是真能負起監督安養中心經營的方法
也才能使老人的權益和外勞的工作
都能得到適當的保障

jenfengs對於老人福利機構評鑑制度所言非常有理 心有戚戚焉
在下的家人因為在下家中人口單薄之故
而在出院後送到某家基督教醫院設立的"優等"養護之家療養
本以為是基督教醫院設的
而且又是評鑑優等的
應該照顧品質有一定也較有愛心
結果卻是令人寒心
看到了假宗教愛心及評鑑制度缺失結合的黑暗面
由於在下幾乎每日前往探視
目睹了諸多不適當的照料方式
如晚上五六點用過晚餐後
就將老人直接帶回床上強迫就寢直到隔日
如不准行動有些障礙的老人起身行走或從椅子上站起來換姿勢舒展一下筋骨 即使醫生交待要多運動才能康復
或是也將他或她綁在床上或椅子上 以避免他或她起身活動
養護機構的說詞總是安全至上避免跌倒
但這其實都是以他們照顧的方便為考量
而忽視了老人身心活動的需求
此時老人身為人的尊嚴何在 反而像是囚犯了
這個基督教優等機構因為在下的批評指教抱怨或請求
而三番兩次的編造不實的理由趕我們走
讓我更是看清了這個以宗教當美麗外衣的機構之真面目
也對於台灣評鑑制度的不實失準感到氣憤
更對台灣整個照護系統及水平的落後覺得憂心與失望
在下的日籍友人聽我關於養護中心的敘述
深感不可思議
這樣的水準及作法的機構
居然被台灣政府評鑑為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