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變形工時殘害貨運勞工 請部長履行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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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01

訴求1:貨運業排除八周變形工時(勞基法第30條第3項)適用行業

訴求2:勞動部立即邀集相關產業工會討論八周變形工時管制機制

訴求3:勞動部立即開放產職業工會陪同勞動檢查

「沒有安全就沒有彈性」是否能落實?

日前國道3死車禍悲劇,肇事大貨車司機經勞動機關查出連續工作22天,更有7天是上班超過12小時,無疑是疲勞駕駛。對此,勞動部長許銘春於4月25日對媒體表示:「沒有安全就沒有彈性,在防過勞機制未建構完成前,勞動部不會同意(客貨運例假七休一例外)。」誠然,客貨運業因為本會及其他勞工團體極力要求下,目前沒有開放,但是勞動部沒說的是,民進黨政府正是2003年就首開「八周變形工時」先例的始作俑者!

不僅如此,2017年6月16日,勞動部更不顧勞工反對,開放貨運業適用八周變形工時,讓司機可以被資方合法排出「連續上班6天、每天10幾小時」的班表。我們想請問部長,你所說的沒有安全就沒有彈性,難道不包括可以連續上班六天、連續六周的八周變形工時嗎?勞動部可以說,就算每月要遵守46小時加班上限,一天要遵守12小時加班上限,但是這樣的彈性工時制度,不就是在讓過勞氾濫成災的貨運業更加雪上加霜嗎?今天遊行本會更有一位會員連續工作24天走上街頭(附件三)!司機因變形工時拿不到加班費,難道不是造成過勞的原因嗎?

政府從不檢討變形工時制度,更敷衍產業工會!

臺灣汽車貨運暨倉儲產業工會早在今年1月24日,就發文要求檢討貨運業適用變形工時(請見附件一),結果勞動部竟然只在2月2日回覆「將審慎評估」,到今天已經超過3個月,顯示完全沒有要檢討的意思,更驚人的是,勞動部官員也承認,從來沒有任何一個「八周變形工時適用行業被剔除」,一個實施15年的制度,開放適用行業越來越多,卻從來不檢討是否要禁止原本已經有重大疑慮的行業,這無疑是政府卸責!本會在臺灣汽車貨運暨倉儲產業工會粉絲專頁上(連結: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323862768022875&id=320...)放置「八周變形工時問卷」,結果上線不到三個月,就有超過130位員工,超過8成的人反對適用八周變形工時,當勞動部的政策越來越與基層勞工脫節,悲劇就會不斷上演!本會要求勞動部立即邀集本會與其他工會參與八周變形工時行業之討論,並立即讓產業工會能夠陪同勞動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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