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六成憂過勞!窮忙族420萬人
46%曾遇職場性騷!三成二會隱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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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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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五一勞動節和428工殤日前夕,上班族不免自問:我真的是幸福又健康的勞工嗎?雖然「一例一休」二度修法後,在三月份重新上路,只是在「加班文化」盛行的台灣,勞工們真能如願天天準時下班?不用擔心過勞?避免發生職災、職業病?此外,在辦公室的人際關係上,是否為了保住飯碗,要忍受無情的職場霸凌,或是性別、學歷歧視?近期全球延燒反性騷擾、反性侵的「#MeToo」運動,對上班族來說,從面試到工作,會不會碰到職場騷擾?對此yes123求職網,特地進行「上班族甘苦談與職場性騷擾調查」,結果在今天(23日)正式出爐!(以下資料引用:煩請標記資料來源為yes123求職網)

濫用責任制? 爆肝族上看541萬人  四分之三有離職念頭!

    對於所謂責任制的工作,其實政府有明確規定,只是根據yes123求職網的調查,不少勞工恐怕成為「責任制遭濫用」的受害者!雖然有17.7%自認是「責任制」:無上下班時間限制,完成自己的工作後即可下班。

    同時也有32.1%自認為「非責任制」:有上下班時間限制,加班的話要算加班費;不過更多數的,也就是有五成(50.2%)的人,卻認為目前工作屬於「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

    難怪有高達六成(60.2%)的上班族,「會擔心」自己工作過勞;而且在這當中,又有四分之三(75.3%)坦言,其實「有因此考慮離職」。

    若以全國受僱就業者898.5萬人推估,潛在的「爆肝族」,恐怕將上看541萬人。(898.5萬乘上0.602,約等於540.9萬)

    解讀上述調查數據,yes123求職網發言人楊宗斌指出,部分勞工其實處於「工時認定的灰色地帶」,意味著有些雇主,一方面想透過打卡方式,來掌控員工出缺勤狀況;另一方面又考量人事成本,並不願多付加班費,卻要求同仁要「負責任」:完成工作後才能下班,導致勞工的權益受損。

工作量大! 上司要求! 加班費變功德金? 51%看得到吃不到

    由yes123求職網的調查更發現,合計有五成一(51.3%)的上班族透露,如果加班的話,並沒有加班費可領,算是「看得到,卻吃不到」的狀況:其中35.8%屬於「沒有加班費,也沒有補休」;15.5%屬於「沒有加班費,不過有補休」。

    其餘四成九(48.7%)自認有加班費制度,又分成了:31.3%屬於「有,確實領得到」;10.4%屬於「有,但只敢申請部分加班費」;7%屬於「有,但完全不敢申請」。

    導致加班的主要原因,在可複選狀況下,則有這幾點:「工作量大,常做不完」(63.2%)、「上司要求」(40.5%),以及「開會開不完,影響工作進度」(28.8%)、「上司還沒走,所以不敢走」(20.6%)。

    其餘加班的原因,又分別有:「自己的工作效率不佳」(18%)、「想賺加班費」(16.8%),以及「幫同事收拾爛攤子、背黑鍋」(10.1%)、「下班回家後,也沒事做」(8%)。

生活品質差! 沒空陪家人! 70%無酬加班過! 每月變相少領五千

    更慘的還有這些問題,為了加班,甚至帶來不少「副作用」,在可複選狀況下,比較常見的負面影響有:「沒有生活品質」(50.4%)、「沒有時間陪親人、朋友」(38.8%)、「工作壓力越來越大」(37.2%),以及「沒有時間進修」(32.1%)、「情緒容易低落」(30.2%)。

    加班帶來其他的衝擊,又分別為:「肩頸疼痛」(28.7%)、「易怒」(27.4%)、「肝出問題」(20.4%),以及「頭痛」(19.4%)、「失眠」(16.7%)。

    因此回顧過去一年,有高達七成(70.3)的勞工透露,「覺得有無酬加班過」;同時每個月自估,平均「少領」了4,971元的加班費;其中甚至有11.5%,自認「應付」的加班費,在「1萬元(含)以上」。

不想多請人! 無償加班! 八成二碰過慣老闆  89%因此想離職

    回顧整個職涯,有82.1%的勞工指出,曾經碰過「慣老闆」、「慣主管」;其中88.8%更透露,因此「有過離職念頭」。

    那麼由慣上司造成的職場狀況,在可複選情形下,主要為:「不想多請人,工作量全給少數員工承擔」(37.9%)、「要求加班卻無加班費或補休」(35.8%)、「要求負責與職務無關的公事(雜事)」(26.3%),以及「常常以公司不賺錢當藉口,表示無法加薪、分紅、發獎金」(23.2%)、「老闆、主管EQ差,經常遭言語霸凌、羞辱」(21.1%)。

    其他慣上司引發的「職場狀況劇」,又分別有:「協助處理老闆、主管個人私事」(18.9%)、「要求把公事帶回家繼續處理」(16.8%)、「朝令夕改,決策過程矛盾,指示前後不一致」(15.8%),以及「下班或放假時,繼續傳訊、傳電郵指示公務」(14.7%)、「要求配合公司,停止或改期休假,或放假時被召回」(12.6%)。

自估時薪僅154塊! 一成六低於百元大關! 93%曾遇佛心頭家!

    幸運的是,仍有高達93.1%的上班族表示,曾經碰過「暖老闆」、「暖主管」。只是不管有沒有遇見好主管、佛心頭家,若將月收入,除以每月總上班時數(含加班),平均預估「時薪」為154.2元。

    其中自估低於「基本工資時薪」140元的,合計共佔了46.7%,更代表著這四成七的人,正處於「窮忙窘境」;而且更糟糕的是,自認時薪「百元不到」的,加總起來還有16.1%,這群人除了「多勞沒多得」外,更容易「入不敷出」、「月光光」:養不活自已,屬於真正的「薪貧階級」。

    同樣以全國受僱就業者898.5萬人推算,潛在的「窮忙族」,恐怕將上看420萬人;預估「薪貧階級」,可能也達到145萬人。(898.5萬乘上0.467,約等於419.6萬;898.5萬乘上0.161,約等於144.7萬)

55%因公受傷過! 三成九自行處理  73.5%沒請假!

    不但不滿意薪資,職場安全恐怕還有疑慮!根據yes123求職網的調查顯示,回顧整個職涯,有五成五(55.1%)的勞工透露,曾經「因公受傷」過;其中60.9%有告知公司,而且還分成了:36.8%為「告知任職的企業,而且公司有協助處理」;24.1%則是「告知任職的企業,但公司沒有協助處理」。這也代表剩下的39.1%,其實在因公受傷之後,「並沒有告知公司,自行處理」。

    假如曾經「因公受傷」,合計也有73.5%仍選擇「照常上班」,其中又分成:38.2%是「沒有請假,仍去上班,但沒有影響到工作狀況」;35.3%為「沒有請假,仍去上班,卻影響到工作狀況」。同時也代表其餘的26.5%,才是選擇「請假沒去上班」。

賺錢有數! 性命要顧! 六成得過職業病  62%尚未痊癒

    令人擔憂的還有這種職場危機:長期累積下來的「職業傷害」,它並不會馬上顯現!調查更發現,回想整個職涯,因為工作環境或職務(職位)關係,合計有六成(59.7%)的人透露,自己曾經得過「職業病」;而且這其中又有61.9%為「自認尚未痊癒」;其餘38.1%是「自認已經痊癒」。

    觀察前述調查結果,yes123求職網發言人楊宗斌呼籲勞工們,要以這段「台語俗諺」警惕:「賺錢有數,性命要顧!」人生不要只顧著賺錢,卻完全不顧自己的身心健康。

    企業主則要將員工當成家人對待,提供安全的職場環境,讓勞資關係更為和諧,同時把每位受僱者:「視為人才,而非單純人力,培養而非壓榨!」

    至於官方責任部份,楊宗斌也認為,除了需要加強勞檢,積極表揚「幸福企業」外,並鼓勵公司加薪抵稅,還要持續解決超時工作、加班費未給付、休假不正常等問題,藉此讓勞工朋友們,在事業與家庭兩者之間,取得平衡。

職場冷暴力! 六成二碰過霸凌! 51%默默忍受  三成七遇性別偏見  45%遭學歷歧視

    除了身體傷害外,勞工朋友也害怕心理傷害,就是所謂的「職場冷暴力」!有62%的勞工表示,曾經碰過「職場霸凌」,再以性別交叉分析:男性是59.7%,女性是64.6%。

    霸凌「加害者」的來源,在可複選狀況下,依序為:「同事」(75.7%)、「主管」(42%)、「顧客」(31.1%),以及「老闆」(28.6%)、「客戶或協力廠商」(18.8%)、「同業」(16.1%)。

    遭霸凌的「受害者」在態度上,依序又分成:「默默忍受」(51%)、「事後想辦法反擊」(36.6%)、「當面立刻反擊」(12.4%)。

    最後兼具「霸凌與騷擾」的職場歧視(偏見)部分,不但影響辦公室氣氛,負面效果恐怕更為長久,形成刻板印象。此次調查也顯示,有三成七(36.6%)的人表示,曾經碰過「職場性別歧視」,若以性別交叉分析:男性為23.7%,女性為50.6%。

    除此之外,還有四成五(45.2%)指出,曾經碰過「職場學歷歧視」,若以性別交叉分析:男性是51.1%,女性是38.8%。

開黃腔! 問情史! 碰手搭肩! 34%曾遇面試騷擾! 七成六沒當場抗拒

    更令人難過的,莫過於應徵工作時,遇到面試官提出奇怪的問題,或者有奇怪的舉動。從yes123求職網調查發現,誇張一點的,甚至碰過面試性騷擾(言語或肢體),比例就佔了34.3%,若以性別交叉分析:男性為25.5%,女性為43.8%;不過這當中「有當場表達不滿」的,比例僅為23.6%,代表其餘76.4%的人,並沒有立刻抗拒騷擾。

    至於這些言語或肢體騷擾,在可複選狀況下,主要有:「開黃腔」(33.3%)、「問感情史、交往對象」(30.2%)、「碰手、牽手」(22.2%),以及「搭肩、摸背」(20.8%)、「摸臀、摟腰、摸腿」(18.2%)。

    關於面試騷擾部分,其餘的狀況又還有:「襲胸」(17.2%)、「問性取向」(16.3%)、「要求陪喝酒或吃飯」(13.7%),以及「問會不會生理痛或有無隱疾」(11.3%)、「問三圍或體重身高」(10.4%)。

    綜觀上述調查數據,yes123求職網發言人楊宗斌指出,像這種面試人員過度詢問隱私,或是突兀的舉止,恐怕都涉及了性騷擾,而且在某種程度上,還是因為「職場權力不對等關係」所造成,千萬不能姑息對方,要勇於抗拒言語與肢體騷擾。

    因此楊宗斌建議勞工朋友,如果被問到關於個人隱私,但不太想回答的題目,其實可以先婉轉告知面試人員:「抱歉,這方面的私人問題不太方便說明,請您諒解,謝謝!」

    如果屬於更積極一點的求職者,甚至可以反問對方:「想了解您問這些問題的原因,它與應徵工作的關係是?」然後再就原因部份,給對方答案就可以了;某種程度上來說,這種「主動提問」的態度,也有助於制止面試騷擾的擴大。

五成九女性勞工曾受害! 性騷來源:57%為同事!逾三成是上司!

    回顧整個職涯,yes123求職網的調查發現,有45.7%的勞工表示,在工作期間,曾經碰過「職場性騷擾」,再以性別交叉分析:男性為33.8%,女性為58.7%。

    關於性騷擾「加害者」的來源,在可複選狀況下,依序為:「同事」(56.6%)、「老闆」(38.8%)、「主管」(33.5%),以及「顧客」(30.3%)、「客戶或協力廠商」(26.9%)、「同業」(20.4%)。

    遭騷擾的「受害者」在態度上,依序又分成:「事後表達不滿」(39.8%)、「默默忍受」(31.9%)、「當面表達不滿」(28.3%)。

    最後整理「性別工作平等法」所稱的「性騷擾」,yes123求職網發言人楊宗斌表示,主要有以下這兩種情形:

    1.「敵意性工作場所性騷擾」:受僱者在工作時,雇主、同事、客戶,以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的言詞或行為,造成一個敵意性、脅迫性或冒犯性的工作環境,以致侵犯或干擾受僱者的人格尊嚴、人身自由,或是影響其工作表現的情形,通稱為敵意性工作場所性騷擾。

    2.「交換式工作場所性騷擾」:雇主利用職權,對受僱者或求職者,明示或暗示之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作為僱用與否、報酬、考績、升遷、獎懲等交換條件的情形,通稱為交換式工作場所性騷擾。

楊宗斌更指出,依據性平法第13條的規定,僱用受僱者三十人以上者,企業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以及懲戒辦法。

雇主所採取的措施,包括組成「申訴處理委員會」,處理原則如下:不公開、保密;當事人充分陳述;得邀請具相關學識經驗者協助;自提出起兩個月內結案,必要時,得延長一個月,並通知當事人;以被害人主觀感受為判斷,並衡量雙方當事人權力差距。

楊宗斌進一步說明,假如雇主知悉性騷擾情事,但未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以及補救措施,主管機關可依規定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同時若造成受僱者或求職者有損害,也應負起賠償責任。

〝上班族甘苦談與職場性騷擾調查〞,是由yes123求職網於2018年4月3日到4月16日,以網路問卷進行抽樣,調查20歲(含)以上,已畢業、退伍(免役)會員,同時目前有工作者,有效問卷共1,235份,其中男性會員642份,女性會員593份,信心水準為95%,誤差值為正負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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