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沖之鳥是礁不是島 政府應積極保護漁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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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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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正是沖之鳥礁漁季,漁民擔憂在沖之鳥海域捕魚遭日方追捕,釣魚台教育協會要求政府應積極表態:一、沖之鳥是礁不是島,日本並未享有200海浬專屬經濟海域。二、積極護漁,明文作圖編列護魚範圍與實施辦法,讓漁民安心捕魚。

四月份至颱風來臨前為沖之鳥礁漁季,因2016年小琉球漁船東聖吉16號遭日方扣押事件,漁民擔心進入沖之鳥礁200浬作業捕魚會有危險。然而漁業署對此回應漁民「要自己小心」,海巡署則回答「會護漁」,但會護到哪則未提供明確答案。上述回應對漁民來說只是官話,有講等同沒講,依然無所適從。漁民希望能有具體護魚範圍作為依據,讓漁民能在海上安心作業。

2016年時小琉球漁船東聖吉16號在沖之鳥礁160浬作業時遭日本公務船攔查,船長與船員被帶回日本,過程之間日本將我漁民視為犯人對待,不僅上手銬、脫光衣服檢查,更在拘留室關達10多小時,最後要求交付保證金約170萬元方才放人。日本片面稱沖之鳥為島,擅自以200海浬專屬經濟海域之名義扣押我漁民,蠻橫行徑猶如海盜一般。據被捕船長的父親表示,沖之鳥那麼小,海浪打過來就看不到了,當初漁業署也確定該區可補魚,提醒慎防進入12海浬即可。當時沖之鳥海域上有中華民國、南韓、菲律賓、印尼等漁船,日方卻單獨針對我們的漁船,針對性極為明顯。

沖之鳥是礁不是島毫無懸念,據國際法《海洋法公約》裡明文規定「不能維持人類居住或其本身的經濟生活的岩礁,不應有專屬經濟區或大陸架。」日方主張更被聯合國大陸架界限委員否定。沖之鳥礁不該存有爭議,卻也突顯日本自二戰後,從未真正反省發動侵略戰爭的罪責,在和平時代仍不斷引發爭議、搞小動作,蠶食擴張領土。對韓國是獨島事件、對我國是釣魚台事件,沖之鳥化礁為島更是再明顯不過的例子。

沖之鳥海域為我國漁民重要漁場,日方片面稱礁為島,影響很是巨大!對漁民來說,海上作業風險大、爭議大,政府官方若無法給予明確的護漁承諾,漁民將無法安心捕魚。釣魚台教育協會要求政府應積極表態:

一、 沖之鳥是礁不是島,日本並未享有200海浬專屬經濟海域,請日方尊重國際和平、台日友好關係,切勿搬弄是非、指礁為島。

二、 政府、漁業署、海巡署應積極表態護漁,明文作圖編列護魚範圍與實施辦法,讓漁民在政府保護下,安心的在沖之鳥海域捕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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