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大專師資派遣化危害高教品質 私校工會籲「專案教師」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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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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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子化趨勢下,佔我國大學教育七成比重的私立大專院校逐漸以編制外的「專案教師」取代編制內的「專任教師」。「專案教師」原是一種類似派遣性質的短期補充性人力,但目前許多私立大專已幾乎不再進用正式的「專任教師」,而以約聘的專案教師取代,導致私大師資有逐漸「派遣化」的現象。全國私校工會 認為,大專師資「派遣化」將惡化我國高等教育品質,呼籲教育部應正視此問題的嚴重性並導正此一亂象。

統計至106 年3 月,私立大專院校總計聘任 1597 名專案教師,約佔教師總數(不含兼任教師)的 5.8%,大約每 17 名教師中就有一名專案教師。以聘任人數來看,實踐大學聘任 86 名專案教師最多,其次是和春技術學院有 70 位、大葉大學 62 位、長榮大學 55 名、亞洲大學 53 名。若以比例來看,和春技術學院的專案教師佔 70%,其次是中信金融管理學院 50%、崇右影藝科技大學 40.4%、大漢技術學院 35.4%、玄奘大學 32.6%。

大學法第 1 條:「大學應受學術自由之保障,並在法律規定範圍內,享有自治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41 條規定:「私立學校校長、教師之任用資格及其 審查程序,準用本條例之規定。」據此,各私立大專院校均應依法律規定聘任教 師,但遍查法令,並無授權私立大學可聘任「專案教師」(或稱「專聘教師」或 「約聘教師」)的相關法律依據,但教育部卻容許私立大專院校逾越大學自治範 圍,放任各校長期在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外「私設後門」,破壞了原有大專教師任 用制度。

專案教師之進用無任何法律規範,其任用資格與審查程序均無法可供依循, 導致80高齡退休者仍可至大學任教,學歷與專長不符者亦可任教,不利確保高教師資品質。此外,專案教師之義務無任何法律規定,導致編制外的專案教師工作內容「包山包海」,除了教學和輔導外,還參與行政工作,甚至還可擔任行政 主管並參與教評會、校務會議的決策!全國私校工會質疑教育部放任私大以短聘期補充性人力來取代正式編制師資,如何能確保我國高教品質?教育部甚至將專案教師視同專任教師計入「生師比」,等同變相鼓勵學校多聘專案教師,監察院應予重視並調查教育部是否行政有所違失。

編制外專案教師非屬教師法定義之「教師」,其薪資待遇、福利、進修、升等、晉薪、解聘、不續聘、申訴,及其他權益事項均無任何法律保障,在權利不對等下,幾乎是學校說了算。專案教師為保住工作,往往被迫接受不合理聘約, 例如被課以更高的授課基本鐘點或甚至義務教學,他們的勞力被剝削,必須忍受 不受尊重的工作環境。 許多學校為誘使年輕博士接受工作權無保障的「專案教師」聘約,一開始向他們宣稱「有機會轉為專任教師」,結果有些專案教師懷抱期望努力工作十年後仍拿不到「專任教師」聘書,才發現受騙上當。專案教師堪稱「血汗教師」,他們被賦予比專任教師更多的工作,卻未得到相同的待遇,此現象已違反憲法平等原則。

少子化問題加遽,大專師資「派遣化」將更為嚴重,為維持我國高教品質,全國私校工會呼籲教育部應善盡教育主管機關責任,若專任教師確為教育環境所必要,則應:一、盡速將「專任教師」之進用納入法律規範;二、明確定義「專任教師」之工作範圍;三、比照「專任教師」,制定法令保障專案教師合理工作條件,讓專案教師在有尊嚴的環境下安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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