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抗爭衝突中的性騷擾指控

2018/01/11
苦勞網記者

我向來對於在社運抗爭現場朝警方喊「性騷擾」這樣的行動策略相當保留。「性騷擾」(或任何的騷擾)之判斷,都要衡量行為背後的具體脈絡互動情境與動機,不能簡單光從特定行為(如身體靠近)表面,就直接推斷為騷擾。

高喊「性騷擾」並當成是一個面對警方時想當然耳的武器,其實是建立在很特定的刻板印象上,例如男強/女弱的性別二分,以及異性戀假設(所以總是女生對男警高喊「性騷擾」)。

當然我可以理解,在許多社運衝突即時現場,會喊出什麼,經常只是一瞬間的現實考量,或者只是當事人的臨場反應,不能深究推敲,然而,我們還是必須思及可能的負面效應。

以時代力量日前在凱道靜坐抗議《勞基法》修惡,並遭警方驅離的現場為例,中正一分局先是在新聞稿上聲稱有立委助理推擠到女警胸部,國民黨台北市議員王欣儀又加碼指控該助理就是陳為廷,並直接以「襲胸」二字謂之,藉此轉移焦點,挫傷時代力量的正當性,接著媒體在轉述時,更直接冠上「性騷擾」、「鹹豬手」等用語。

中正一分局新聞稿聲稱有立委助理推擠到女警胸部,國民黨台北市議員王欣儀又加碼指控該助理就是陳為廷,並直接以「襲胸」二字謂之,藉此轉移焦點,挫傷時代力量的正當性,接著媒體在轉述時,更直接冠上「性騷擾」、「鹹豬手」等用語。

陳為廷個人在臉書上已經做了澄清:影片畫面上的人不是他,且影片中的助理也沒有碰到女警胸部。但我這裡倒不是關心這個層次的問題,我關心的是,在抗爭衝突推擠中,就算是推擠到了胸部,也不能簡單等同於針對特定身體區域進行接觸的「襲胸」,更不能等同於明確帶有「性」目的與意圖的「性騷擾」或者「鹹豬手」。

簡言之,是否「性/騷擾」,需要分析,要視脈絡。

反過來看,很多人都經歷過警方大動作驅離時,大家擠在一團的衝突場景,要說那有多舒服,自然是不可能的,然而,如果因為不舒服,就要指控那是警方「性騷擾」,恐怕也屬無稽。

當「性騷擾」指控已經在抗爭衝突現場被生產出來,成為一種,其實並不合理但卻很有效的話語,並普遍被作為武器來攻擊敵人時,別忘了,我們自身也隨時可能被相同的話語所反噬。

【註】2013年華光社區強拆時,曾經寫過一篇相關思考的筆記,放在當下也還是值得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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