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會】檢舉台北市文化局違法不審陳維藻公墓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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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8

時  間:2017/12/19上午10點整

地  點:監察院

  自台北市政府於今年3月21日召開第91次文資審議委員會決議將陳維藻公墓群列冊追蹤並應在半年內進入文資審議程序,但至今已超過半年,目前看來文化局仍毫無動靜,而文資團體不斷通知北市府,但台北市政府竟說謊表示已審過了,試問,文資身分都還未確定何時審過了?因此我們來到監察院前來檢舉北市府文化局違法不審陳維藻公墓群。

  陳維藻公墓群位於內湖金龍隧道口,為北台灣早期開墾的陳悅記家族三大墓園之一,是北台灣少見的清代大型墓葬園區。自清道光年間始建,園區內包含了清代陳悅記家族來台始祖陳文瀾之墓、三子陳遜陶與其孫陳維藻等古墓,於陳遜陶墓前仍留有少見的旗桿及其基座,而陳維藻古墓於咸豐年間遷葬於此。陳悅記祖宅老師府為北台灣教育文化之濫觴,過去為早期開墾大龍峒地區的家族,與陳悅記家族相關的文化資產大龍峒保安宮、台北孔廟、學海書院已被列為古蹟,但卻獨漏同等重要的陳悅記墓園(即陳維藻宮墓群提報案)。同為北台灣早期開墾的潘家潘宮籌墓園及林成祖墓園皆已成為古蹟,但目前市府仍不審陳維藻公墓群。

  依文資法第14條「主管機關應定期普查或接受個人、團體提報具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價值者之內容及範圍,並依法定程序審查後,列冊追蹤。依前項由個人、團體提報者,主管機關應於六個月內辦理審議。」北市府文化局應在9月前將陳維藻公墓群進入文資指定程序,但現在已12月中了,北市府文化局依然怠惰無作為,已違反文資法第110條「地方政府不作為」。

  從此事可看出台北市文化局竟如此不重視文化資產,北市府根本是說謊成性,從嘉禾新村、南港瓶蓋工廠、文萌樓、新北投車站的不被保留,到現在原本該依法審議的陳維藻公墓群,更不用說其他列冊追蹤之文化資產案件及更多還未進入文資審議程序的文化資產,因此在此懇請監察院介入調查台北市政府,之後我們也會到文化部陳情,請部長介入監督:

1. 依法定程序完備陳維藻公墓群文資指定

2. 懲處相關漠視文化資產之失職官員

3. 清查全台未依文資法文資審議程序之文化資產

活動日期: 
2017/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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