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18歲可公投三讀過關,實現18歲公民權的第一步
台少盟籲:中選會&教育部應扛起58.4萬公投首投族選民教育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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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2

2013年台少盟已與民進黨立法委員尤美女合作,將《公民投票法》第7條修正案,下修公民投票年齡至18歲送進立法院,終於在今日(12/12)下午一點半,由立法院長敲下議事槌宣布《公民投票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三讀正式通過。力推十八歲公民權的台少盟及十八歲公民權推動聯盟表示,今日《公民投票法》修正三讀,不僅破除高門檻的鳥籠公投魔咒,同時也跨出了台灣民主政治歷史性的一刻。雖然2015年十八歲投票年齡修憲案最後在立法院闖關失敗,但聯盟仍持續關注及推動十八歲公民權入法,終於在今日首度還給58.4萬名(ㄐ1)十八歲青年第一張進入公民社會的公投門票!

事實上台少盟借鏡世界各國皆以十八歲為投票年齡的主流經驗,早於2005年底開始研議推動降低投票年齡運動,積極主張投票年齡不應成為台灣青少年參與公民社會的阻礙,應讓18歲青少年 及早擁有投票權,並營造一個支持青少年提早預備參與公眾事務的環境及參與公民社會之平等機制,使青少年的意見能廣納於各項公共決策中。

2013年當政黨籲將「核四是否要插入燃料棒運轉」議題交付公投,並主張擴大海外台商的不在籍投票時,台少盟遂將「18歲能不能公投?」進行網路問卷調查。調查結果,有別於2009年的九成反對,有70%網友認為不應以20歲作為公投年齡限制,有90%網友同意18歲即可參加公投,另有88%網友同意應該向下修正公投年齡限制。也因此台少盟便積極與立法委員合作,將議題投票的公投年齡下修到18歲,以更加貼近青年世代議政的權利。歷經四年如今能順利三讀,聯盟特別要感謝當年合作提案的鄭麗君部長(從任青輔會主委、立法委員時開始)、尤美女委員、十八歲公民權推動聯盟、關注世代正義連線的跨黨派委員,以及許多青少年/青年朋友的努力!

然為落實十八歲公民權,健全法制只是第一步,聯合國秘書長青年特使呼籲「不要只將年輕人當作選民,更需要看作是合作夥伴,以及能夠制定政策的人」,因此為年輕世代撐出更大的民主空間,是執政者、行政部門以及教育工作者的責任。台少盟呼籲中選會與教育部更應責無旁貸,針對即將新增的58.4萬名公投首投族1,即刻進行社會溝通的工作與選民公投教育,以多元的宣傳管道與實質的創意教材,使社會理解十八歲公民投票權的重要性,協助公投首投族在學校就能做好充足的準備,明白如何行使公民投票權利。

以日本為例,2014年通過《國民投票法》修正後,各地區的選舉委員會也在各地針對首投族開設投票說明會,或是舉辦模擬造勢演講、模擬投票等選民教育活動。2015年1月至11月,單是政府主動出擊的相關活動在1,149所高中展開,超過31萬名高中生參與,以及683所高中舉辦不同議題的模擬投票選民教育活動。

我國將於2018年進行地方選舉,現在起正是針對公投首投族進行選民教育最好的時刻。以台少盟執行的第一、二屆全國青少年投票日為例,有一百個高中職、大專院校與公民團體設置實體投票所,將近三萬名未來的首投族藉由模擬投票啟動選民教育。參與的青少年表示透過模擬投票,也能實質感受到直接參與投票過程就是政治賦權的過程,但雖滿18歲已具備相關投票知識,卻到20歲方能行使投票權,形同剝奪兩年參政權利,應當盡早下修。目前台少盟也正積極遊說教育部國教署,研議於明年度在高級中等學校啟動更大規模的選民教育,結合公民課程讓未來的首投族回應目前的選舉/投票制度,如何更貼近人民的需求與實質賦權青年。

聯盟認為十八歲公民權應從蔡英文總統兌現「落實青年賦權」支票的政治承諾著手,總統必須貫徹憲改決心,盡早規畫出憲改期程進行社會溝通。且立法院應盡快啟動組成修憲委員會,研議七個已一讀付委的關於選舉權、被選舉權的朝野各政黨修憲提案,完備十八歲公民權歷史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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