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華航不甩勞動部,反對過勞被解雇?!抗議華航公司不當懲處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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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09

訴求:要求華航公司立刻撤銷解雇、懲處!

目前行政院推動的勞基法修法,將「輪班間隔縮短」、「放寬七休一」等條件,交付勞資協商,然而台灣勞工想要跟資方進行勞資協商時,竟是遭到解雇的命運!

6月23日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與其他交通運輸業工會,在交通部前辦理「交通運輸業工時大體檢」行動,抗議交通運輸業的血汗勞動狀況;然而,中華航空公司在事後秋後算帳,分別在7月6日、12月8日召開人評會議,以「破壞勞資關係為由」,將擔任行動主持人的林馨怡(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理事、華航企業工會第三分會常務幹事)、發言代表的朱良駿(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理事、華航企業工會理事)、行動劇演員張書元(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常務理事、華航企業工會理事),點名解雇及懲處!

林馨怡、張書元以及朱良駿等三人,因為到交通部抗議交通運輸業的過勞血汗狀況,卻遭到中華航空公司開評議會懲處,已經是明顯違反工會法第35條第1項第1款以及第5款,並且有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106年勞裁字第33號案,判定華航公司違法在案。作為官股投資的公司,理應遵循勞動部的裁決決定書,往勞資和諧的方向邁進,詎料,華航公司竟然於7月6日、12月8日召開人評會,直接對林馨怡做出解雇懲處、張書元遭記過調職、朱良駿記過,明顯藐視勞動部,非理性與工會進行嚴重對抗。而朱良駿轉貼11月28日「航空業抗議勞基法修法團結晚會」的新聞稿,亦遭到華航公司約談。

只要員工對過勞狀況提出意見、對勞基法修法表達不滿,就遭到華航公司嚴厲整肅,請問行政院長賴清德,「勞資協商」該如何進行?請問林美珠部長,現在華航公司明顯不甩勞動部的裁決判定,你又該如何要求企業自律?只要員工對現行法規提出疑義,就被扣上「破壞勞資關係」的大帽子,而中華航空公司是交通部投資的公司,使用如此蠻橫硬幹的方式對抗工會,更何況是台灣其他一百多萬間沒有工會的民間企業?在去年6月24日空服員罷工時,行政院曾經表示要改革華航,然而,罷工一年多過去了,工會卻悲哀地發現,台灣勞工要進行勞資協商,依舊是被以解僱、懲處等最嚴厲的方式對待,所謂的「改革」淪為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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