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傳播媒體工作者聯合聲明
拒絕過勞做功德 反對修惡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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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06

12月4日,立法院民進黨團不顧場外勞工抗議,利用人數優勢強行將《勞基法》修正草案送出委員會。全國傳播媒體產業工會及媒體工作者們強烈譴責一味蠻幹的民進黨政府,並共同呼籲: 

  1. 民進黨政府應立即停止「過勞版」勞基法修法! 
  2. 加強勞檢,切勿輕縱違法資方,讓勞基法能真正落實。 

日前,主導修法的行政院長賴清德於受訪時說在場媒體人員也是在「做功德」。確實,許多新聞從業人員都有「記者魂」,但這樣的熱忱卻被資方濫用,從去年將出國採訪排除於七休一規範,今年又申請出國採訪適用「84-1責任制」,都能看到資方不斷要求記者超時加班的惡劣行徑。多數媒體以補休取代加班費,但記者忙碌到連特休都休不完,遑論補休。

而除了新聞工作者外,電視製作、電影幕後、廣告企劃、活動公關,這四類傳播媒體工作者的勞動處境更為險峻。長期無視勞基法的工作環境,讓相關從業人員在作品完成前都必須不分晝夜的工作,先前藝人孟庭麗軋戲猝死、電視劇組人員連日超時工作導致車禍腦死都是血淋淋的例子;壓迫的勞動條件,也壓迫了應該更多采多姿的創意,從而讓台灣電視、電影、廣告的成長緩慢。

本次勞基法將「七休一鬆綁」、「加班工時上限」及「輪班間隔」都交由勞資會議決定,然而大眾傳播產業,長期就是「彈性」的受害者,許多小型製作公司,工時紊亂、管理闕如,人員頻繁流動、勞雇關係不穩定,遑論勞資能夠協議?

同時一直以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如NCC、文化部等,對於媒體業壓榨勞工毫無作為,甚至本應保護勞方的中央主管機關勞動部,也主導這次開放資方單方面彈性的修法,皆讓勞工無法信任。而勞動條件的開放也僅僅為「備查」,無需徵得地方主管機關同意。等於是無論中央還地方,所謂的主管機關把關機制將流於形式。

媒體工作者在得不到充分休息的情況下,自然無法產出好作品,傳播環境勢必更加惡化。我們呼籲政府立即停止修法!

發起組織:全國傳播媒體產業工會

連署單位:

壹電視廣播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工會
東森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工會
財團法人中央廣播電台工會 
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企業工會
中華電視(股)公司企業工會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企業工會 
民間全民電視(股)公司企業工會
自由時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工會
香港商蘋果日報出版發展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企業工會
媒體工作者勞動權益小組
香港商壹傳媒出版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企業工會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
臺北市新聞從業人員職業工會

(陸續增加中,歡迎有興趣的團體聯絡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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