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桃園航空城聽證已剔除、還要再被翻盤?
民團拒絕航空城擴大徵收,要求二期重新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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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05

航空城自去年4月舉辦聽證後,遲未縮減計畫範圍,至今年7月25日內政部都委會第904次會議決議後,才由內政部城鄉發展分署重新檢討航空城範圍。嗣後,城鄉發展分署乃邀集需地機關交通部及桃園市政府,共同研商檢討航空城計畫範圍,最後取得共識繪製新的計畫圖(後稱再公展計畫範圍),將宏竹村、三塊厝地區共127公頃剔除於計畫範圍之外【附件一】。此般再公展規劃,實屬透過公開聽證及專業規劃考量下合理的規劃!

然而,11月10日及11月17日兩次航空城都委會專案小組會議,都委對於民眾於會議中強調尚未剔除而需要舉辦聽證的水尾地區及相關議題置之不理,反而建議針對已辦過聽證而決議剔除於本次再公展規劃計畫範圍之外的宏竹村、三塊厝127公頃區域再次舉辦聽證!理由只是因為127公頃區域中有聽到「反對意見」,因此需要討論「再縮減約127公頃,是否有合理性及必要性」【附件二】。都委會為何又選擇聽不見一直未有機會透過聽證重新檢視徵收必要性的水尾地區人民的「反對意見」呢?

都委會將於明日都委會第913次會議決議127公頃剔除區是否要再次舉行聽證。因此,包括在地居民及航空城反迫遷聯盟、環境法律人協會、台灣人權促進會等團體,於內政部營建署前舉行記者會提出訴求。

居住於宏竹村、三塊厝區域內的居民表示,去年4月的航空城聽證爭點,原本就包括「因開發範圍的規劃,須徵收宏宏竹村土地做為安置街廓的必要性為何?」至於三塊厝,則是包括在「大面積徵收土地做為住宅區及商業區等,是否有必要性?」這個爭點面去討論。可以知道宏竹跟三塊厝爭議,在去年4月的聽證原本就是重要爭點,在聽證現場也經過辯論。因此,對於內政部要再針對這兩個區塊單獨舉行聽證,居民認為,可能是因為都委沒有辦法抵擋仲介跟贊成方的壓力,因此選擇不表態,並再度把問題再丟出來,那之前的聽證都是玩假的嗎?這已經嚴重地傷害了都委的專業性!

居住於水尾的居民則表示,水尾位於航空城航空城附近地區第二期,不能夠參與去年四月的聽證,以至於水尾地區的問題遲遲沒有被討論及釐清。因此,在都委會專案小組會議中,居民一直表示希望水尾地區可以聽證,諷刺的是,竟然是已經拜過聽證且已經不在計畫及徵收範圍內的宏竹跟三塊厝要再舉行聽證。如果都委會真的要辦聽證,不是更應該先辦理還有沒經過聽證的地區,把二期納入,而不可以選擇性漠視人民的聲音,只照顧想被徵收的,想被剔除的都沒聽到!

台灣人權促進會居住權專員林彥彤則表示,既然宏竹村、三塊厝地區本來就是因為聽證結果而剔除,現在又要聽證討論是否納入,豈非代表之前的聽證毫無意義?假如這次聽證結果是要納入,那之後反對徵收的居民是否可以再要求聽證,將兩個區域剔除?聽證程序若會作出前後不一的決定,是否也代表現行舉辦聽證的程序充滿瑕疵、不夠嚴謹,這樣再辦下去只會讓聽證的公信力蕩然無存!更何況,為了尊重人民財產權與居住權,土地徵收的法律要件之一是「必要性」,既然再公展版本已指出不用徵收這兩個地區機場也可以蓋,就代表根本沒有「必要性」去徵收這兩個區域。現在都委的做法,等於是打算擴大航空城徵收範圍,未來在法庭上,絕對站不住腳。

環境法律人協會專員楊品妏則表示,對於內政部願意舉行聽證,民間團體其實是表示肯定。然而,要能真正推動聽證制度的建立,需要進行更細緻的討論與確認。依此次來說,對於已經舉行過聽證的127公頃區域,都委會如果要再舉行聽證,應該要提具陳情內容中是否有前次聽證所未解決的問題或具體事證,說明再次舉行聽證的合理性。在11/10及11/17會議記錄中,都委會僅說明「持贊成或反對意見之公民或團體所提事證分歧,涉及航空城發展之專業性事證釐清」,然而,對於「所提事證分歧」的事證內容為何卻隻字未提,如此,是違背了都委依據專業論理的的責任。因此,如果都委會認為宏竹村跟三塊厝要舉行聽證,則應該盡其說明的義務。

最後,航空城反迫遷聯盟田奇峯表示,侵害人民基本權利的行為才有討論合理性、必要性的空間,例如擴大徵收。然而此次都委會預計舉辦聽證的爭點是「再縮減約127公頃」,因為縮減是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利,所以根本沒有所謂合理性跟必要性的問題!因此,提出下列訴求:

  1. 拒絕擴大徵收:拒絕將宏竹村、三塊厝納入計畫及徵收範圍!
  2. 要求全面聽證:真正需要舉行聽證者,為尚未剔除的航空城附近地區第二期水尾地區!(因去年4月的聽證範圍未包括航空城附近地區第二期) 故都委會應決議針對航空城附近地區第二期進行聽證,以釐相關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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