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要求空污法修法具體改善空污
請環保署落實空污”總量風險管控”納入空污法與環評法規

「社運公佈欄」是一個開放的平台,內容不代表苦勞網立場。任何社運議題相關行動/記者會/活動/講座採訪通知與新聞稿發佈,歡迎寄至 cool[email protected]
2017/11/03

    「空氣污染防制法」已逾20年未修,多年前所訂定法條是否適用於當前空污嚴重環境? 環保署於今年提出「空氣污染防制法」修法草案並召開公聽會,環團與劉建國立委辦公室召開空污法修法公聽會,期許環保署修法更能真正落實於空污改善。

   南部反空污大聯盟總召陳椒華表示,高屏空污嚴重,尤其南高雄林園、小港、旗津、前鎮的癌症發生率及死亡率均遠高於高雄市平均或全台灣平均,高雄小港光化測站的苯、乙苯及苯乙烯的濃度及致癌風險均二倍以上高於雲林台西,顯示高雄重工業對當地民眾的危害甚大。請環保署務必落實評估空污總量風險,評估總量風險後再訂定汙染總量。而目前高屏汙染總量管制法規務必先修,再進入第二期程。

    高雄健康空氣行動聯盟黃義英理事長表示,小港臨海工業區的空污嚴重,請環保署刪除空污法第九條的移動汙染源的污染量抵換交易,至少不能於三級空品區交易,也應修第八條,三級空品區不能以移動汙染源的減量進行交易。

 

    林園反公害護家園協會理事蘇義昌理事表示,請環保署修空污法,空汙基金應用於重工業區林園、臨海工業區的流行病學調查,林園工業區鄰近有超過三萬居民,至今從未做過流行病學調查,空汙基金明顯使用不當。

    要健康婆婆媽媽團高雄團團長洪秀菊表示,政府改善空污要有誠意,應立即將中鋼污染最嚴重的煉焦爐焠火塔,由濕式改乾式,運轉超過四十年的老舊設備應立即停用,而且,要求中鋼煤礦砂堆置場應室內貯存。

    環團表示,環保署應修空污法、環評法,具體落實空污”總量”風險管控,嚴格管控工業區汙染總量,否則環保署將是傷害工業區鄰近居民的劊子手。環團重點意見如下:

  1. 空污法修法應具體落實改善中南部的空污。
  2. 空污法母法並未明定關廠的空污量可交易抵換,故交易乃違法。
  3. 空污法修法,條文中"會同"經濟部應改"會商"經濟部。
  4. 空污法修法,應請衛福部、國衛院及環保署等,加強重工業區鄰近居民的健康風險評估及流行病學研究。
  5. 空污法法條中的總量管制的”總量認定,應以”健康風險評估”為認定依據。
  6. 移動汙染源的減量依據為何? 請環保署召開專家及公民團體諮詢會議認定。
  7. 空污法母法,移動汙染源的空污減量,不應在三級空品區抵換交易。關廠汙染量不能交易。汙染量不能當財產抵換交易。
  8. 總量管制應以各工業區範圍當天花板(總量限量),不應以縣市範圍當天花板(總量限量)
  9. 要求環保署一個月內檢討AQI,降低PM2.5的標準
  10. 要求環保署一個月內進行空污法規修法,修正高屏空污總量管制計畫的相關空污法母法與子法(行政命令)
  11. 請衛福部二星期內提出各縣市鄉鎮區的癌症發生率及死亡率資料。

臉書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