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會】北捷潛水夫症工人職災賠償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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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31

【時間】11月8日(三)10:00

【地點】台北地方法院(台北市博愛路131號)

二十年前,因從事台北捷運新店線的壓氣工程,集體罹患潛水夫症職業病的工人們,將在律師、學者及各團體的陪同下,於本週三上午至台北地院遞交訴狀,正式控告台北市政府捷運局、新亞建設公司,要求依法給予職災賠償。

台北捷運正式通車至今,二十年了!當柯市長帶領相關局處慶賀通車成就,捷運公司並宣稱營運盈利將回饋乘客,這一群為捷運付出健康代價的罹病工人,卻耗費年餘在台北市府進行漫長的勞資爭議調解。自2015年起,來自花蓮玉里的罹病工人,自偏鄉北上一次又一次的長途奔波,進行長達年餘的勞資爭議調解。

二年來,勞保局已依法給予工人遲來的職災給付,各大醫院也陸續為工人開出潛水夫症職業病診斷證明,並由台灣海底醫學會號召全台各醫院的高壓氧門診,就近提供罹病工人修復治療。唯有勞資爭議陷入僵局。二十年前新店線捷運工程聯合承攬的新亞建設公司、發包工程的事業單位台北市政府,都不肯擔下資方賠償責任,二者有志一同全將責任推給早已離台且宣佈解散的日商青木建設。任令罹病工人找不到負責賠償的雇主!

如今,工人們不得不一面接受治療,一面走上集體訴訟。這是國家重大工程的集體職業病,也是監察院公開糾舉台北市政府有明顯工程缺失的案例,更應該究責到底,不能讓工人求償無門。我們要求台北市政府要負起原發包單位的雇主責任,也要求仍繼續承接多項市府工程的新亞建設公司,不該賺飽就跑!

甫獲二審勝訴的RCA員工關懷協會,也會到台北地院聲援潛水夫症工人。1998年,捷運潛水夫症工人、RCA罹癌員工曾共同抗爭,促成勞保的職災給付修訂,給予離職退保工人仍有機會取得失能給付,嘉惠了之後無數的職業病工人。二十年後,RCA與捷運工人仍不懈抗爭,相互聲援,為自己的權益,也為未來的職災舉證及連帶賠償責任,打下司法範例。唯有對職場造成的傷病究責到底,才會逼使發包及承包單位將安全衛生列為重要的工程SOP,以確保工人性命。

活動日期: 
2017/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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