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日春遭驅離 今撤出文萌樓

2017/10/20
苦勞網記者

長期經營保存前公娼館文萌樓的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今日(10/20)被強制遷出文萌樓!因文萌樓屋主提告要求日日春協會返還房屋,日日春今年(2017)5月敗訴定讞,今日法院進行強制執行,日日春工作人員將屋內公娼照片、台北市公娼戶許可證、公娼戶執業須知和門口招牌等重要文物一一卸下,上午十點完成強制點交,正式遷出文萌樓。

日日春工作人員卸下文萌樓的招牌。(攝影:張智琦)

文萌樓位於台北市大同區,1941年即為公娼館所在,見證台北市性產業歷史,1997年台北市長陳水扁頒布廢娼令後,又成為底層公娼反廢娼運動的中心。2006年台北市文化局基於上述理由,將文萌樓指定為市定古蹟。然而,2011年3月文萌樓遭投資客林麗萍買下,旋即提告迫遷原承租戶日日春協會,民事訴訟歷時六年,日日春於今年5月敗訴定讞,今日遭法院強制執行,日日春被迫遷出文萌樓,約30名日日春工作人員和聲援民眾見證日日春卸下招牌,日日春強調文萌樓爭議不會就此結束,將持續要求文化局徵收文萌樓。

日日春協會秘書郭姵妤表示,2006年北市文化局將文萌樓指定為市定古蹟,肯定公娼運動的社會意義;文萌樓既是娼館古蹟,也是128位公娼的抗爭基地,此後日日春長年經營文萌樓,持續舉辦導覽,讓性工作者現身說法,如今卻遭投機客驅離,直言:「文萌樓變成沒有靈魂的空殼,是文化局六年來無作為的後果!」

郭姵妤說,日日春在2012年初一審敗訴時,就提出「文化局應彌補未依《文資法》行使優先承購權的行政疏失,依《文資法》徵收文萌樓」的訴求,但文化局卻不斷消極以對,放任投資客買下文萌樓後提告驅趕古蹟的文化主體。郭姵妤指控,投資客林麗萍花了330萬買下古蹟後,完全沒有負擔古蹟維護義務,只是想藉由古蹟容積移轉獲利,近期又向日日春索討174萬的鉅額「不當得利」,令他們感到相當荒謬。

「長年經營文萌樓的日日春被這樣對待,顯示徵收是唯一正確的道路。」郭姵妤表示,由於屋主林麗萍遲遲未提出古蹟管理維護計畫和修復再利用計畫,放任文萌樓環境破敗,遭文化局開罰後又未改善,文化局日前終於鬆口「11月仍不改善,將進行徵收」,她強調「早該這樣做!」呼籲北市文化局長鍾永豐捍衛古蹟價值,徵收文萌樓。

前來聲援的教師李文英表示,二十年前因公娼抗爭運動,認識許多公娼阿姨,才發展出具有階級意識的性別教育觀點,讓她在教學現場可以更貼近底層家長和老師。日日春被迫遷出文萌樓,讓她百感交集,強調很多學生和老師到此校外教學得到啟發,呼籲鍾永豐落實徵收文萌樓的政策,讓台北保有一個妓權運動和性別教育的重要基地。

日日春工作人員卸下公娼戶許可證,俗稱「大牌」,是娼館的身分證。(攝影:張智琦)

日日春聲援者手拿原掛於文萌樓牆上的逝世公娼官秀琴、麗君、白蘭的照片。(攝影:張智琦)

教師李文英深受公娼運動影響,呼籲北市文化局將文萌樓收歸公有。(攝影:張智琦)

今日前來聲援日日春的抗爭民眾。(攝影:張智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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