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回應環保署召開推動高屏總量管制落實污染減量 請環保署別把過去給的太高的”空污量”當”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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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15

針對環保署今天召開「推動高屏總量管制落實污染減量」記者會,提出後續作法,南部反空污大聯盟提出回應表示,空污量是公共財,在實質空污未減量下,環保署不該任意抵減與交換,說明如下:

一、目前高屏空總量管制計畫之空污認可量太高,至今未看到具體下修,要求至少應下修至近三年申報量平均。

二、環保署空污認可方式與抵減增量法規仍未修訂,故無法具體印證環保署是否已實質減量說法,又目前環保署之減量只是”認可量”下修,非實質減量,環團至今也未看到目前已有實質減量(無數據可印證),況且今年之空污情況並未比去年有具體改善情形。

三、環保署與環保局應具體下修過去給的太高的”環評量”與”許可量”,空污是公共財,不該過往錯誤給的太高的污染量,今日卻轉為黑金,讓污染業有機擴張,包括近日中油新四輕擴廠案,都被高度懷疑與高屏空總量管制計畫施行後中油容易拿到抵減汙染量有關。

環團強調空氣、水都是公共財,屬於全體國民。雖訂有水權、與空污排放許多。但這是為管制公平與資源的有效、永續利用,不是屬於業者的私有財。因此,如業者不用、或違法公共利益,水權與空污排放權自當收回公共所有,不容業者轉賣,或私下交易,因此,空間污染的減量要視為業者的義務,而非權力。 總量管制精神必需確保此原則。

再者,高屏空品區已是全國最糟,屬粒狀物與臭氧的不合格區。業者不能將危害人民健康,置於公司利益之上,否則,即為不良企業,違背企業社會責任,終將被人民唾棄!

總量管制的核心是:空品區已屬不及格空氣品質,因此,採行必要的行政作為,就是以抑制實際排放量不能再增加,進而分期減少實際排放污染量,達成及格的健康空氣品質。因此,如果計劃無法符合上述目標,反而讓實際排放量增加,則行政機關涉嫌瀆職、背信。應移送監察院調查、彈劾,並追究相關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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