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早日完成公投法補正,圓滿台灣民主最後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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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4
資料來源: 

台灣社、台灣北社、台灣中社、台灣南社、台灣東社(花蓮)、台灣東社(台東)、台灣客社聯合聲明稿

去年(2016年) 12月15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完成公投法修正草案初審,但迄今仍遲未排入立法院會議程,完成二三讀的立法程序,相當遺憾。

公民投票,人民自決,是天賦基本人權,本毋須憲法或法律去規範即已存在。公投法是公民投票直接對國家法律進行創制/複決的實施依據,可以是解決國內重要爭議,確保國家民主開放機制與國家整體安全的最後關鍵。因此也是國內長期推動國家民主法治獨立永續發展工作者的重要目標之一。

新政府上任以來,銳意改革,推動多項新制立法工程。雖然因此帶來不少紛擾騷亂,但也畢竟踏出國家改革新步伐。舊有的「鳥籠公投法」補正後,更能擔當推動補足國會立法缺陷,甚至是保護台灣國家主權獨立安全的樞紐功能。對新政府推動革新的方向必然有相當正面的助益。

現在520周年轉眼即至,公投補正草案也已通過將近半年,期待佔國會超過半數的執政黨不畏艱辛,早日完成這項法案的修正程序,台灣人民看在眼裡,2018年一定會給辛苦的執政黨熱烈的掌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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