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只想強力領導,不管憲政將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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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0

    蔡英文總統10月1日出席「總統直選20周年學術研討會」時表示:「在混亂而困難的時代中,大家期待一個強而有力的領導。面對這樣的呼喚,我只有一個答案,就是承擔。」隨即宣布每週將親自召開一次由總統府、行政院、民進黨立院黨團、地方執政代表以及民進黨中央黨部等執政團隊重要幹部組成的「執政決策協調會議」,藉以整理、協調並整合決策機制,協商和確認重要政務及政策的議題方向與節奏,使決策更有效率。

    針對此項重蹈陳水扁、馬英九政府時代,瓦解權力分立原則的決策小組,臺灣守護民主平台發表強烈譴責,並呼籲身兼政黨主席的蔡英文總統仍應切實遵守行政立法分權制衡的現行憲法秩序,至立法院接受詢答,落實有權有責的憲政法理;在此同時,並應立即啟動修憲,釐清總統與行政院長權責劃分不清的爭議,解決目前直選的總統欲承擔卻只能向人借扁擔的憲政困局。

勞基修法粗暴闖關,證明總統開外掛,分權制衡通通掛

    3日由包括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及幹事長出席的九人決策協調會議結束後,總統府發言人宣布,總統在會議中已對勞工休假、年金、兆豐金等重要政策做出決定。立法院民進黨團5日即為貫徹總統決策,而罔顧勞團抗議與黨內部分立委之反對,在衛環委員會上演強渡關山、堪比服貿「半分忠」的「一分瑩」勞工例休假表決,自貶為貫徹總統意志的鐵衛軍。

    違背選前承諾而兼任黨主席的蔡總統,將執政黨的立法院黨團總召與幹事長,納為行政決策協調會議中「被決策」的對象,再透過黨紀貫徹於黨籍立委,等於以權力不對稱的憲政體制外運作,讓原應藉由質詢、政策辯論與法案審查制衡行政權的國會,淪為行政權的橡皮圖章。此種違反憲法分權制衡要求的總統府外掛會議,嚴重削弱國會對於行政權的制衡。更糟的是,現行憲法增修條文雖有總統至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的規定,但歷來國、民兩黨皆反對總統至立法院接受詢答。一旦真正掌有決策實權的蔡總統得以在府中發號施令,卻無須在立法院中直接面對民意,直接為其政策進行說理辯護,而僅由行政院長及其閣員,以代理人之姿上場接受有名無實的監督,有權無責的陰影,實際上已再次籠罩甫獲得新生的民主台灣,民主崩壞的老戲也無可避免地將再度重演。此次勞工休假事件,正充分顯現總統藉由綜攬黨政大權而橫越行政與立法的完全執政和強力領導,正孕育了憲政上不受節制的濫權與專横。

想承擔,請先談總統的行政權責如何法制化

    現行憲法一方面規定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對立法院負責,另一方面又規  定行政院長直接由民選總統任免。這樣的憲政制度設計,使行政院長形式上雖向國會負責,但總統實質上才是他的真正老闆;而民選總統空有民意託付,也一心想要承擔,卻又不能直接指揮支配行政權。總統與行政院長間的「權」「責」如何劃分,也因此在憲政上一直處於混沌不清的狀態。如今蔡英文總統將行政院正副院長皆納入決策協調會議的九人小組進行「強力領導」,針對原屬行政院掌管的重要事項做出實質決策,雖使蔡總統成為實質上的最高行政首長,做到了她口中所謂的承擔,卻與現行憲法規定不盡相符。

    要根本解決總統權責不明的問題,理應透過修憲,通盤檢討中央政府體制的制度設計,而非靠著興之所至的外掛機制,讓總統想承擔就承擔,不想承擔就不承擔。因此,即使蔡總統衷心認為九人協調決策會議尚不違反現行憲法規定,也應藉由總統職權行使法的立法,將行政決策權力的互動與責任歸屬,予以法制化。

修改憲法,權責相符;尊重國會,正式詢答

    目前的憲法規定對民選總統既未賦予應有的權力配置,又欠缺常態課責與制衡的制度安排。此等問題已經在過去反覆造成了重大民主危機,亟需透過修改憲法,使總統的權力與所承擔的責任都能在適當的民主監督下名實相符。

    臺灣守護民主平台為維護民主原則追求更完善的憲政秩序,再次呼籲總統落實選前的修憲承諾。在修憲之前,應由立法院通過總統職權行使法,界定總統與行政院間的權責,規範總統與國會間的互動與制衡。目前總統既然已實質進行政決策之最高領導,也應該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3項之規定,直接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及實質詢答。台灣守護民主平台重申訴求,對蔡英文總統與立法院提出如下的呼籲。

我們呼籲蔡英文總統:

1、 停止違反憲政破壞行政立法分權制衡的總統府外掛決策協調會議。

2、 落實權責相符,至立法院接受詢答。

3、 儘速推動修憲,釐清明定總統與行政院間之權責劃分職權。

我們呼籲立法院:

1、克盡監督職責,邀請總統至國會報告,並進行實質詢答。

2、修憲前,通過總統職權行使法之立法,將總統的行政權責法制化。

3. 修改立院職權行使法,落實委員會中心主義,強化以政策辯論為主的國會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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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3 徐偉群(台灣守護民主平台)facebook

以蔡英文之名,以民進黨之名,所以,超級總統制可以繼續?
所謂「適應現有的新政治情勢」等等,就是要確立一個強行政、弱國會的政治。然而,從馬英九「九月政爭」到「30秒服貿闖關」,所謂的憲政危機,不就是國會失靈、總統一手控制國會?訴求下修罷免門檻,以求順利「罷免馬意立委」,不也是因為「只有馬意,沒有民意」?
實行總統制的美國,總統能控制自己的政黨嗎、有兼任黨主席嗎?歐巴馬要求國會就TPP做快速通關授權,他的政黨民主黨議員許多都不支持,他必須費力說服。國會黨團應該是總統的配合單位嗎?
內閣制國家,總理就是黨魁,但那是弱國會嗎?相反。內閣制就是議會制,就是強國會。英國前工黨首相布萊爾就是在執政中途被迫辭黨魁,而首相換人。澳洲前總理陸克文,也是如此。
法國作為總統擁有大權的半總統制國家,再怎麼說,總統也沒有兼任黨魁。
到底為什麼,台灣在可見的未來,還要把國會當作總統的配合單位呢?所謂「新政治情勢」一點都不新,只是換人換黨而已,根本不是選前人民所期待的「新政治」。
陳水扁後期的「黨政合一」,固然強化了陳水扁個人意志的貫徹,但是有因此也強化了國家治理嗎?一個權力集中的超級總統,會有利於政權延續嗎?扁、馬的例子都是反證。民進黨和蔡英文到底從這些前車之鑑裡看到了什麼好榜樣?
最後,民主政治絕對不是「自家人政治」:別人不可以做的事,自家人做就可以。小看人民對民主的理解,恐怕就是蔡英文信賴基礎崩解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