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校法》修法徒具形式
教育工會共批「不修也罷!」

2016/07/01
苦勞網特約記者

《私立學校法》已於昨日(6/30)下午經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逐條審查通過,但公益董事派任門檻仍在、勞工參與的監督制度更被連根拔除。密切關注該法修法的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全國教育工會總聯合會等教師工會團體於昨日一早即前往立法院抗議,認為民進黨黨團提出的修法草案徒具形式,並未發揮民主治理和專業自治的精神,更沒有建立內外監督機制,根本是「打假球,作半套」。

高醫大學生主動發起連署,並舉牌聲援高教工會《私校法》改革訴求。(圖片來源:「透明革命——轉型正義在高醫」提供)

今(2016)年關於《私校法》修法的議題,全教總和高教工會都曾多次(5/15、6/16、6/25)召開記者會,主張必須建立公益董事和公益監察人、勞工董事和勞工監察人、退場接管、董事回歸無給職、校產充公等機制,逐步向「教育公共化」的理念前進,抨擊民進黨黨團提出的版本根本是「另一個髮夾彎政策」、與現況相比「幾乎沒有改變」。高教工會更與時代力量黨團一同推出兼具上述各項制度的修法版本,直接介入《私校法》修法程序。

昨日上午一早,得知立法院即將逐條審查《私校法》的消息,高教工會與全教總即發動「私校法修法場外監督行動」,要讓立委們感受到各教師工會對《私校法》全盤修正的期許。此時,各工會已經得知,在民進黨的壓力之下,由時代力量與高教工會共同推出的修法版本不被立法院教委會併案討論,主張增設「勞工董事」的張廖萬堅版更直接被刪除;而由行政院所提出的版本更因五二零政黨輪替的緣故,由行政院主動撤回。在各個版本都無法競爭的狀況下,等同讓民進黨黨團版成為教委會討論的基調。

高教工會秘書長陳政亮表示,公開透明、監督與民主治理是改善私校亂象的第一步,透過增設教職員工兼任的勞工董事、勞工監察人,並徹底鬆綁公益董事門檻、增設公益監察人,才能夠有效解決問題。各工會則質疑,民進黨「是否真心有改革私校問題的誠意」。

教育部長潘文忠在該場記者會結束後,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教育部在立法院教委會上「會支持私校往公共性、公益性的方向前進」,至於帶有公共、公益意涵的公益與勞工董事是否增設、門檻為何,則「交由教委會討論決議」。

但事實上,在當日下午對《私校法》進行的逐條審查,幾乎所有的討論都圍繞著民進黨黨團版本為基礎,將教師工會主張的私校全面派任公益董事,消解在派任的補助金額門檻的技術細節中,或如民進黨立法委員鍾佳濱和吳思瑤、何欣純呼籲的「私人興學沒拿國家的錢,有拿國家補助才需要設立公益董事」;而早上剛剛說過「支持私校公共化」的潘文忠更順水推舟地表示:「私立學校與公司有別,是否設立勞工董事應該再考慮」,順勢將張廖萬堅版的勞工董事拔除。

在一整天的審查結束後,在各個關鍵爭議條文上,大致有以下關鍵變革:包含公益董事和公益監察人的派任門檻下修,從過去的獎補助一億元降到了獎補助四千萬元;勞工董事則徹底被殲滅;而董事長的連任雖受限制,但董事內的親屬關係人數卻只是被「有前提的」(有派任公益董事的學校)禁止,董事的連任門檻還是不受限制;更甚,民進黨版對於退場後的財產處理仍舊沒有處理,形同默認私校董事會在私校退場後,握有「公共校產通私產」的財產處分權。

對於這樣的《私校法》修法結果,陳政亮表示,在私立學校是公司,國家與教育主管機關不宜介入的意識型態下,該次《私校法》的修正通過相當令人感到「悲哀」;而民進黨從選前開始一再搬弄,一直到《私校法》審查當天朗朗上口的「公共化」修辭,更無疑是「錯誤的公共化觀念」。

高教工會和全教總也發出聯合新聞稿表示,要求各黨團不應於朝野協商簽字,認為這樣的《私校法》「不修也罷」;而對這份結果感到不滿的各私校教師已經開始進行串聯,不排除於總統蔡英文出訪回國當天,至桃園機場接機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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