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後稿】富駿案環評前夕
邀請社會賢達「見證」富駿場址
存在「地下水」、要求環評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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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8

高雄市環保局不顧日前反馬頭山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自救會提出部分富駿掩埋場址位於高屏溪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違反自來水法11條,不得申請做為廢棄物掩埋場址,高雄市環保局竟仍涉圖利違法,將於7月4日(下周一)召開富駿掩埋場案環評專案會議,自救會於環評會前,特再提出富駿場址及鄰近區域存在豐沛地下水,今邀社會各界賢達,包括民意代表、律師、教授及環保團體代表等十多人,前來見證富駿場址存在豐沛地下水,符合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劃設條件。

反馬頭山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自救會高淑慧會長表示,自救會斥資數十萬元在旗山區三協里鄰近富駿場址鑿井及鑿水池,地下1、2公尺就有地下水,將水抽乾,地下水立即湧出來,證明富駿場址存在豐沛地下水,符合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要項,高雄市環保局根本不該受理環評申請,要求環評委員先來現勘。

見證團召集人,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發言人陳椒華表示,旗山區全區屬於高屏溪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自救會於富駿場址旁民宅鑿五井,五井皆有地下水,其中二井就在富駿場址地界邊,合理推論富駿場址有地下水,而且依高程,此處地下水會往南流到台28路以南之廣大高屏溪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可見此處不適合設置事業廢棄物掩埋場。

要健康婆婆媽媽團高雄團團長洪秀菊表示,此處地表水為二仁溪上游,由地表流向,流往台28南邊之高屏溪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再由所鑿2米直徑、1米深大小之水池,水抽乾後,地下水又馬上湧出,足見此區域地表水及地下水皆豐沛,設置掩埋場絕對違反一般掩埋場設置規範。

反馬頭山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自救會發言人龔文雄表示,自救會已向高雄地檢署按鈴控告高雄市政府涉違法收件,有圖利富駿業者嫌疑,自救會要求環評委員來現勘地下水,要求高雄地檢署檢察官來現勘此地存在豐沛地下水,為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不能興建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要求高雄市政府退件。

  

見證團成員: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 陳椒華發言人/副教授 (召集人)

要健康婆婆媽媽團 高雄團長 洪秀菊團長

高雄健康空氣行動聯盟 黃義英 理事長

荒野保護協台南分會 張讚合 教授

台南市水資於保育聯盟 黃安調常務理事

高雄市台語詩經教育協會龔文雄會長

郭憲彰律師

內南里長 沈芳昌

內門里長 蔡瓊鳳

東埔里長 張景全

內門里長 郭瑞芳

上州里長 郭瑞芳

東埔里長 張錦泉

內豐里長 龔飛盛

三平里長 洪生業

光興里長 林忠順

石坑里長 湯卿爐

內門農會理事長 劉旺昌

林富保議員主任

邱議瑩立委主任

龍華渡假山莊董事長陳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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