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達停辦2年支出3億
高教工會批:假退場、真掏空

2016/05/02
苦勞網特約記者

永達技術學院自2014年8申請停辦核准已將近兩年,然而積欠教師薪水爭議至今仍未解決,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今日(5/2)召開記者會指出,永達董事會在學校停止運作的兩年內卻花費逾3億元經費,既缺乏校務會議監督,教育部也不願實質審查。高教工會痛批,在教育部的放任縱容之下,私校退場制度有如「假退場、真掏空」,永達若明年仍提不出轉型計畫、遭到教育部解散清算,10多億校產的處置也由董事會決定。

高教工會召開記者會痛批永達技術學院在學校停止運作的兩年內,董事會卻花費近3億元經費,既缺乏校務會議監督,教育部也不願實質審查。(攝影:宋小海)

永達技術學院在103學年度停辦,全數教師、學生與多數行政人員便在兩週內被迫離開校園,教學、研究與校務都停止運作,而永達在103學年度的決算支出竟仍然高達2億4千多萬元,接著在104學年度也編列了7千多萬的預算。除了人事費、建築折舊費之外,預決算書中更包含1億多元的支出在經費名目欄位僅標示「其他支出」,再無其他資訊;在停辦期間,104學年度的董事會的支出更比前一年大幅成長五成,高達130萬元,而由於校務會議已停止運作,無任何機制監督經費的確實流向。

「一間停辦的學校,為何需要花這麼多錢?董事會為何為停辦後比之前花錢還多?」高教工會辦公室主任陳書涵質疑,由於教育部的放任不監督,導致永達停辦後第一年的淨資產已縮水近兩億,當時卻有600多位學生因為教育部不接管、董事會經營不善而被迫轉學,甚至部分失學,「如果拿來補助學生學費,而不是給董事會亂花,可以發揮多大的效用來改善教育」?

處分資產先付董事會 教師欠薪還在等

陳書涵指出,永達停辦至今中最大的資產處分是變賣宿舍大樓,董事會聲稱是為了償還教師欠薪,在交叉比對後卻發現宿舍大樓的買家竟是董事的自家人,這些資產處分優先償還的對象,卻是董事會內部的欠款,反觀教師要追討校方欠薪,仍還在漫長的民事訴訟中。

前永達技術學院建築系講師賴福林表示,私校退場制度像是「董事會與教育部之間的大黑箱」。賴福林說,永達為了退場「把老師就像垃圾一樣被丟在一旁」,校方片面對教師的學術研究費多次「打折」,更苛扣其鐘點費,雖已陸續償還打折後的薪資,仍有40多位老師為永達的片面減薪進行民事訴訟。

依照《私立學校法》,學校進入停辦後應該整頓改善、恢復辦學,若達不到就要解散。對於目前永達的轉型、退場情形,賴福林痛批缺乏監督機制:「改善了那些?兩年內做了哪些事情?誰來審轉型計畫?誰同意可以處置校產?」

賴福林認為,如果「兩年時間證明永達提不出新點子,也沒有任何誠意進行改善」,希望教育盡快依《私校法》對永達進行解散清算。

高教工會理事黃涵榆向教育部喊話,認為永達不是個案,「若不處理好,將來可能變成有退場危機的私校所仿效的惡行惡狀範例」。陳書涵也指出在永達停辦的兩年間,因為缺乏校務會議監督,讓董事會反而比辦學時更能夠恣意而為,反而不在乎是否轉型,因為這樣的停辦制度「根本是天堂」。

在記者會之前,教育部透過媒體回應,若永達技術學院停辦屆滿3年仍未提出好的轉型方案,按照《私校法》,校產會回歸公共。對此陳書涵指出,目前《私校法》第74條中規定學校在解散清算後,校產處理是依學校「捐助章程」進行,而永達的捐助章程中,便規定校產之歸屬「由董事會決議為之」、「它可以捐給自己的基金會」。

對於私校退場卻缺乏監督機制的亂象,高教工會提出三點訴求,要求教育部立即解散並重組永達董事會,清算解散、資產歸公;再者對於遭列管、輔導院校,立即重組董事會,並納入工會、教師代表;最後接管辦學,併入公校,校產回歸公有。陳書涵說,教育部有責任徹查永達董事會究竟將3億元花至何處,更應該解散董事會、重組董事,確保可以回歸公共使用,不會落入董事私人手中。

賴福林表示,永達立校之初雖由董事們「捐之興學」,但現有的校產多半是由教育部獎補助款、學生學雜費或私人捐贈所獲得累積,而董事會在停辦學校後又再把資產拿回去,如同進廟上香之後「把香油錢用繩子黏著口香糖把錢吊出來」,「有這種道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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