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平等教育要前行 下屆委員別再鬼打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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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17

時    間:2015年11月17日(週五)上午10:00

地    點:立法院中興大樓106會議室

出席名單:尤美女(立法委員)

林以加(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秘書長)

鄭智偉(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社工主任)

陳玫儀(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執行秘書)

林秀怡(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

顏寶月(教育部專門委員)

 

2014年1月21日,民間團體與尤美女、鄭麗君立委辦公室曾召開「請鬼開藥單!性平教育藥到命除!聯合記者會,強烈抗議教育部對明顯不適任委員之聘任案。教育部性平委員會負責全國性別教育法規、政策的研擬,讓充滿歧視思想的學者擔任委員,必然阻礙性別平等教育推展,大開我國性別平等教育倒車。教育部當時表示「人已聘了,不可能更改」,無視上開抗議,隨後以「多元聲音」包裝這種違背《性別平等教育法》(下文以性平法稱之)精神的作為,執意聘任不認同性別平等精神的人士擔任性平會委員。觀察這兩年性平委員會的運作,不僅部長經常缺席,更在權力拉鋸、空轉退讓、資源緊縮的情況下,致使性別平等教育停滯不前,甚至出現退步情形。

現在正值教育部遴聘第七屆性平委員會委員之際,我們呼籲教育部:

 

一、公開性平委員遴選作業規範(包含標準與過程)。

二、遴聘具有性別平等意識之專家學者、民間團體代表及實務工作者擔任性平委員。遴聘之性平委員必須具有性別平等專業。

三、勿曲解「多元」的意思,遴聘不支持性別平等體制的委員。

 

性平法通過實施至今已超過十年,回顧十年多來台灣性平教育之發展,在校園性平事件的處理上固然有不少進展1,然細究性平法之實施情況,仍有諸多落實不力、尚待耕耘之處。近年因保守宗教團體頻以各種手段打壓同志教育、性教育、情感教育、多元家庭教育之施行,出現更為複雜的困境與挑戰。面對此一情勢,政府機關理當堅守落實性平法之立場,並增強積極作為以維護多元性別學生權益。然而,身為中央主管機關的教育部卻不進反退,甚而在2014年聘任了部分不具性平意識,且曾公開發表歧視性別弱勢者言論的學者,擔任教育部第六屆性平會之委員。

不適任委員開倒車,性別平等教育推展遭延宕

將近兩年過去,第六屆委員的任期將盡,檢視當時被質疑的性平委員任職成績單,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秘書長林以加指出,一如民間團體在2014年提出之憂慮,幾位委員明顯缺乏性平意識,也欠缺對於性平教育法的認識。例如有委員在會中以「欠缺明確定義」為由,反對使用「性別平等意識」一詞,卻不知性平教育法施行細則早有明定性平意識之定義。另外有部分委員數次在會議中引述真愛聯盟過往之主張,呼籲性別平等教育不宜將社會運動模式及國外經驗移入,卻一再引用美國具爭議性之恐同教會資料或誤值各國數據,企圖以教育部性平委員身份,將宗教信仰導入性平教育。

更有甚者,其中幾位委員針對單一民間團體之影片教材出版品,從2014年中旬起,不斷要求教育部行文學校「不得運用」該影片,並提案要求教育部恢復對民間出版教材使用之中央審查機制,甚至藉此召開專案會議,耗損其他委員對性平議題之推動與討論(包括如何將性平教育融入12年國教課綱、將性平教育納入師資培育課程等重要的議題)。事實上,上開言論和提案已違反憲法保障出版自由與言論自由,並且緊縮教師的專業自主,且針對媒體影片進行事前審查的方式,早已為民主進步國家完全揚棄,國內相關規定也早已廢除不採。台灣已經解嚴多年,不容再出現如此開民主倒車的情況。

綜上,本屆部分性平委員,對於性別/性傾向平等毫無概念,不但不思促進、推動或落實性別平等教育,反藉由其委員之身分,恣意反對同志議題與多元性別教育,更以主張「建議結合民間團體、家長團體之力量,加強推動生命教育與真愛教育」的理由,強調「目前同志教育談論太多,應回歸兩性教育」之論述,挑戰性平法「實質平等」的正當性。這些公然對多元性別議題發表歧視性言論,其實已構成「性平法所定義之性霸凌行為者」2。「反同志教育、反性別平等」人士進入教育部性平會擔任委員,僅著眼於特定議題之反對,對其他重要的性平教育政策與施行消極無作為,直接導致會議議事之延宕及運作之困難。教育部造成「請鬼開藥單」之事實在先,身為教育部性平會委員的現任教育部吳思華部長上任迄今,卻僅僅主持過一場會議,致使教育部各機關無積極作為,屢屢退守。身為性平法主責機關的教育部,對全國各縣市和各級學校,示範了最糟的性平委員會運作方式。

教育部應遵守性別平等教育法之精神,遴聘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

教育部理應恪遵《性別平等教育法》法規,建立性別平等教育環境,始足符合其全國教育主管機關之地位。其聘任之性平委員會委員,包括專家學者、民間團體代表(含家長團體代表)及實務工作者,必須具有性別平等意識3,且能提出具體事證,說明其具性別平等專業(行動、研究或專長)。同志諮詢熱線社工主任鄭智偉除了分享自己小學時曾性別氣質,被老師在課堂上呼巴掌羞辱、被同學排擠,更提出具體數據指出,有七成五左右的同志在國中以前就了解自己的性傾向,卻有高達五成的同志,到了大學以後才有辦法對別人說出口,自己喜歡同性的事實。而這些身處暗櫃的孩子,在教育現場受到的歧視與霸凌,在2000年到2010年之間,因為性平教育的推動而暫歇,但隨著2010年真愛聯盟的出現,我們又開始在媒體上看到同志學生被霸凌、因為霸凌而自殺的新聞,教育部應該正視性平教育的停滯,對於教育現場會造成多大的負面衝擊。我們絕對不願意看到教育部的妥協、退讓和不作為,讓安全、友善的就學與成長環境,只是口號,在文宣上響起。

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林秀怡則是再次重申,教育部不該再拿「多元」來掩飾這些反對同志、強調性別二分僵化思維的「不同意見」。多元性 (diversity) 是針對弱勢群體的涵納(inclusiveness)。就整體社會而言,性別平等還沒有成為真正的主流價值,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的存在就是為了促進多元性,在不平等的社會結構中,有追求平等的體制參與管道。另外林秀怡也指出,教育部應透過會議議程跟發言紀錄的公開,強化公民對於性平委員是否善盡職責的監督力道。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執行秘書陳玫儀以自己身為母親的角度,對於教育部提出呼籲,教育部性平委員會的職責,不是再度落入性別二分,只談女人可以當工程師、男人可以當護士,而應該創造能夠真正尊重各種生命態樣的「性別平等」教育環境,讓擁有不同特質的孩子,都可以自在、不受壓迫的成長。若教育部仍然遴選下列特徵的人擔任第七屆性別平等教育委員委員:具有同性戀恐懼與歧視同志之意識形態、不具性平專業且誤導或扭曲性平教育、或以宗教引領性別平等教育,無疑是公然違背《性別平等教育法》之精神,請鬼開藥單的結果,就是藥到命除。

制度建立刻不容緩  真平等、真多元性別教育不能等

立法委員尤美女也表示,目前性平委員的聘任機制,至今只有在教育部自行擬定的組織規程中規定「由部長遴聘之」,完全存乎部長一心。10月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曾就此事對部長質詢,當時吳部長曾承諾修正規定,遵守性平法及施行細則之規定,但至今尚未看到有任何遴選機制之建立。對此,教育部專門委員顏寶月說明已完成遴聘規則之擬訂,正在呈核中,第七屆委員之遴聘會考量委員的性平意識與專業進行。會中,民間團體對於教育部提問,像是針對教育部所說,性平委員會之運作有分組、分層討論,不會有單一委員影響會議結論之顧慮,性平教育協會便反駁,今年國教署就曾經將小組提至召集人會議,在召集人會議中被否決的提案,發文給各中小學要求停止使用《青春水漾》一片作為輔助教材,顯然所謂的分級分層,在國教署可以隨意發文的情況之下,根本形同虛設;另外團體也要求教育部回應,對於第六屆性平委員在性別平等教育推動上的進展為何。不過這些問題,教育部都未正面回應。

最後,尤美女委員重申,在教育部選任第七屆性別平等教育委員之際,教育部應盡速公開性平委員遴選作業規範(包含標準與過程)。遴聘具有性別平等意識之專家學者、民間團體代表及實務工作者擔任性平委員,且遴聘之性平委員必須具有性別平等專業,切勿曲解「多元」的意思,遴聘不支持性別平等體制的委員,並且建立更公開、透明的會議資訊公開管道,才能保障真正的多元與平等。

  • 1. 例如:法規的保障及相關教育工作者的努力,使校園性霸凌事件得以較為即時獲知與處理,降低了當事人因遭到霸凌所造成的歧視及傷害。
  • 2. 依性平法第2條定義之性霸凌,指透過語言、肢體或其他暴力,對於他人之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傾向或性別認同進行貶抑、攻擊或威脅之行為。
  • 3. 依據性平法施行細則第8條之定義:「性別平等意識,指個人認同性別平等之價值,瞭解性別不平等之現象及其成因,並具有協助改善現況之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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