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道路上沒公道 不用官地拆民宅
新竹市公道三新闢道路工程迫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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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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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新竹市政府召開「新竹市公道三(竹光路延伸銜接至景觀大道)新闢道路工程」相關的都市計畫第三次專案小組會議,引來數十名延平路週邊居民,到新竹市政府前舉白布條抗議。住戶表示,最近立委候選人廣告文宣上宣布107年底打通竹光路,今天市政府又召開都委會審議;讓延平路一段261巷沿線居民寢食難安。居民展示21名住戶的聯署陳情書,高喊「公道路上沒公道!不用官地拆民宅!」口號表達抗議心聲。

吳姓居民認為,這條道路路線,在許明財政府時期,原本有「拆78棟」的方案一,以及「拆38棟」的方案二;方案二繞過40戶民宅,使用週邊的縣有地;然而,去年新竹市政府卻於說明會上,卻以「多數議員及市府各相關單位皆建議」(附件一)為由,以拆較多戶數、且貴1.5億元的方案為定案。

居民詳細描述,去年8月說明會上,市府提出「路線方案優劣比較表」,方案一在滿分100分中,只以1.5分些微的差距勝出,而勝出的理由竟是方案二「多了一個轉彎,所以視覺景觀較差」;在「用地拆遷」項目上,拆78棟的方案一竟與拆38棟的方案二獲得相同的分數;而在「用地取得」項目上更為荒謬,方案一竟因有「安置方案」(實則方案二也可做「安置方案」)而加分,方案二竟因「客雅溪以南增加當初未預期之拆遷戶」(實則只是多一戶之一小塊截角)而扣分,一來一往間取得相同的分數。

朱姓居民痛斥,「有官地不用!卻要與民搶地、拆民宅!」;鄭性居民補充,這條道路路線捨棄縣有地而強拆民房,是違反《行政程序法》第七條之「比例原則」,以及《土地徵收條例》第3-1條之「優先使用公有土地」原則;林姓居民則表示,目前方案一安置計畫之空地即為過去開闢道路所預留,然而其中一部份卻被建商買去蓋新屋,導致路線偏移須拆更多房子。最後居民高呼口號,呼籲新竹市政府重啟評估,務必審慎評估兩項方案計畫對居民權益帶來的侵害。要開闢這條公道五路,務必還給居民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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