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八名韓國Hydis勞工
中正一張奇文:若違法願受制裁

2015/06/10
苦勞網記者

警方於晚間清場,帶離韓國金屬工會京畿道支部部長鄭圭田。(攝影:王祥維)

韓國Hydis勞工5月26日再度來台並駐紮在仁愛路上的永豐餘總裁何壽川住處,搭設已故工人裴宰炯靈堂並於6月4日展開絕食。昨天(6/9)上午韓國工人赴元太股東會出席受阻後,下午又回到仁愛路,繼續長期抗戰,然而在晚間7點,警方動員了數百名警力包圍工人的抗爭現場,強制帶離8名現場韓國工人,直接送往三峽的外國人收容所,過程中也以「妨礙公務」為由拘捕2名台灣聲援者。全國關廠工人連線成員陳秀蓮為此痛批台北市警局中正一分局長張奇文執法過當,「比方仰寧還方仰寧!」

在過去幾天何壽川住處的絕食抗爭現場,警方曾針對現場的棚架、標語、布條等物件,依《廢棄物清理法》開以勸導單,將抗爭物資視為廢棄物。由於抗爭地點位於仁愛路上何壽川住處的建物正門,屬私人土地,無法依《集會遊行法》排除抗議人群。警方曾幾度要脅要強制清除「廢棄物」,而阻撓者則可以「妨礙公務」送辦,變相解套《集會遊行法》無法適用的問題。

既然,不能逮「人」,只能清「物」,韓國工人與台灣聲援者也研擬一套對策,即隨時準備好,若警方有動作,即不抵抗(無法判定「妨礙公務」),但將所有物資拿在手上,並暫時移動離開現場,既然物件非「無主物」,即不得視為「廢棄物」強制清除。昨晚,面對警方的來襲,抗爭者原也預計按計畫將物資暫時帶離,但警方卻在何壽川住處仁愛路兩端拉起蛇籠,不讓抗爭者離區,並在現場宣佈要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將韓國人帶回「立即到案說明」。

重重警力在何壽川住家外。(攝影:王顥中)

抗爭工人在匆忙中被排除逮捕,現場還留有靈堂供奉用的香。(攝影:王顥中)

中正一分局副分局長李權哲表示,韓國工人連日抗爭,在私人土地拉布條、貼標語,已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90條「未經他人許可,張貼、塗抹或畫刻於他人之交通工具、圍牆、房屋或其他建築物者」,且搭建靈堂之舉,「按台灣人習俗,讓週邊住家與民眾都感到很恐慌,警方已多日接獲檢舉,因此必須執法。」

抗爭現場,包含裴宰炯遺孀李美羅、參與絕食的韓國金屬工會京畿道支部部長鄭圭田、Hydis支會會長李相穆等8名韓國工人,皆遭警方帶回,並直接送往位於三峽的外國人收容所,並在該處進行偵訊,確認其違法情事,至於是否會進行遣返,李權哲表示,事涉外籍人士,此次警方執法是連同移民署外勤隊,遣返判定是移民署的職權範圍。

由於三度來台抗爭皆未得到資方正面回應,如今又面對警察的驅離與遣返要脅,台灣聲援Hydis工人連線立刻發動聲援者至中正一分局前抗爭,誓言「不放人,不離開」。陳秀蓮痛批警方違法逮人,「就算違反《社維法》,也必須經過勸導,法律並無授權可以直接逮人」,而未經派出所偵訊即直接送往收容所更是於法無據。

現場群眾要求抗爭現場的指揮官張奇文出面解釋警方的執法緣由,張奇文約至晚間9點半才終於出面,一開口便強調是「依法行政」,要求外籍人士來台應遵守本國法令,並再三重複已連日對韓國工人進行勸導。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表示,警方勸導按標準程序應有「勸導單」等書面文件,現場群眾要求警方出具勸導單,以資證明確實經歷勸導,幾經逼問之下,張奇文只是再次強調「有勸導、我們都有錄影存證」,最終脫口而出,「若我違法,願受法律制裁」。

至於8名已送往三峽外國人收容所的韓國抗爭者,目前警方確定將依《社維法》一人開罰2千元。而有關是否遣返,張奇文表示「這次是警方與移民署共同執法,遣返與否是移民署的職權」,目前台灣聲援Hydis工人連線已委請律師在收容所提出異議,要求提審至法院進行審查,而非直接由移民署作行政決定,目前仍在進行當中,大批聲援者也持續在中正一分局前守候。

台灣聲援hydis工人連線前往中正一分局要求放人。(攝影:王顥中)

張奇文遭批「比方仰寧還方仰寧!」。(攝影:王顥中)

昨晚在何壽川住家現場,警方在排除抗爭工人過程中,要求現場記者必須退於5公尺外拍攝,根據現場穿戴粉紅色背心的警方「媒體聯絡人」表示,這是根據北市警局與於去年(2014)三一八抗爭後與「台灣新聞記者協會」達成之協議內容。「媒體聯絡人」並向現場記者表示,如有疑義可向記協反映。

然而,北市「媒體採訪區」的規劃,在今年元旦首度提出後,便被各界砲轟,斥為妨礙新聞自由之舉,後續北市府也急喊卡,從此便不了了之。但是,即便規範沒有正式成章上路,在此次衝突現場,該構想卻意外死灰復燃,成為基層員警靈活妨礙媒體採訪的口實。

Hydis工人為何來台抗爭?

Hydis原屬韓國現代電子,主力生產廣視角(Fringe Field Switching, FFS)液晶顯示器並掌握技術專利,全盛時期有多達近2,000名員工,年營業額288億元新台幣;2003年中國面板廠京東方(BOE)買下Hydis,工會表示,京東方只圖技術專利,取得Hydis後便將部分廣視角專利技術轉手賣給同業,使Hydis營業額暴跌僅剩約52億台幣,隨後宣告破產,當時導致了600名Hydis勞工失業。2007年,台灣永豐餘集團旗下的元太科技以93億元取得Hydis的95%股權成為最大股東。根據工會表示,元太入主時曾承諾「絕不會賣掉廣視角專利」並好好經營公司,但後續的經營策略卻仍是只顧透過專利授權獲利,無心改善生產活動,形同複製了過去京東方的手法。

目前,Hydis的FFS專利授權仍是元太的金雞母,包含市面上的熱銷產品蘋果iPad、iPad mini的供應商樂金(LGD)、夏普(Sharp)皆砸下重金與元太簽有專利授權,相形之下,元太在專利授權與產品生產方面所佔的營收比重卻不斷傾斜,最終作出關閉生產線的決議。

工會主張,僱主不得任意解僱勞工、必須保障勞工的工作權。強調Hydis整體至今仍持續獲利,2014年光是靠收取權利金就取得進帳了29億新台幣,生產線老舊的問題應該透過設備更新來解決,而非直接關廠強制解僱勞工。(文/王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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