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不到法官的新提審法 真戲假作的司法院
民間檢視新法上路後提審案件裁判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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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5

司法院號稱讓「人權更進步」的新提審法,宣傳讓任何被拘禁的人都可以主張「我要見法官」,去年(2014)1月8日在立法院通過,並依該法日出條款於同年的7月8日正式上路,從新法正式生效至今,提審案件確實有增加的趨勢,截至去年12月31日為止,已經累積有111件提審案(89年至今也不過259件提審案)。但到底這部以保障人身自由為立法理由的新法,有沒有真的保障基本人權,讓不該被拘禁的人,重獲自由?

經過民間團體逐一地檢視,截至目前為止,只有7件提審成功,且多集中在有關外國人收容的案件。在這一百多件提審案件中,究竟各法官以什麼樣的標準與態度在審理案件?是否有進行實質審查?都是民間人權團體極為關注的面向。記者會上,我們將公佈民間檢視的結果。

日 期:2015年1月6日(二)上午 10點至10點30分
地 點:立法院中興大樓 103 會議室(濟南路一段3之1號)

主持人:尤美女 (立法委員)
與會者:
翁國彥 (台灣人權促進會副會長、律師)
陳雨凡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副執行長、律師)
邱伊翎 (台灣人權促進會 秘書長)
廖福特 (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 研究員、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
司法院代表

活動日期: 
2015/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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